辽宁凤城:聚力“党建+” 实现护航民企新路径
2020-10-21孙新林王晶
孙新林 王晶
近年来,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在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上,积极贯彻“抓党建从工作出发,抓工作从党建入手”的原则,坚持创新思维,转变工作思路,以“党建+”模式推进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能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
党建+管理。一是强化理念更新,增强服务意识。院党组坚定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實现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控制办案风险。通过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纪律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制度规范、责任追究等方式,建立层级分明的党建责任体系,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落实管理制度、防范办案风险中“ 定海神针”的作用。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工作专业化。
党建+业务。一是发挥党建主动性,探索党建业务融合新方式。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选准党建和营商环境融合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二是发挥党建示范性,提供业务发展内生动力。去年成功办理辽宁省首例职业律师参与的虚假诉讼案件,参与虚假诉讼的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为受害单位凤城宾馆挽回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党建+服务。一是发挥头雁效应,突出“党建为民”主动深入企业,问计问需,打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最后一公里”。二是搭建平台,增强检企互动。多次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助力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有温度的党建+检察服务模式。三是以案释法,打造便民司法。依托 “两微一端”、12309网上平台,进行以案释法、解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相关刑事制度、《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帮助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办理网上阅卷预约功能,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