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做足“理”的文章
2020-10-21盛小伟
盛小伟
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管理话语转化为治理话语。理是“治”的基础,只有“理得准”“理得清”,才能“治得好”。只有细致梳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的措施,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及难题。
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与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以及依法无需取得許可的便民服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这种政策是充分“理”了后疫情时期面临的就业民生之严峻形势所作的选择,目的在于“保就业”,释放和助力因疫情而被抑制的就业需求,以拓宽就业新渠道,灵活就业保民生。
同样的表述,最早见于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更多是指适度存在的马路市场。事实上,在操作层面,这不是简单地囫囵吞枣,需要做鞭辟入里的梳理:一线、二线、三线城市及县城的不同区域,差异化选择是客观之需,不“一刀切”,也不“一个样”;追求升级版,避免脏、乱、差的复制与轮回;合理选点,匹配相应的行业(业态)……说白了,应交由各地自己考量,本质上是利与弊之“理”。
而在不久前公布的《商事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一模一样的表述,这无疑体现了落实“放管服”改革、让市场主体更加自由出生的初衷。同时,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这种“豁免登记”的制度性安排,对外传递出的是我国市场准入宽松、无(少)障碍的制度善意。
应当说,虽然是同样的表述,但在不同语境下之“理”,理出了不同的头绪,具有极强的指向性;在不同场域下之“用”,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与矛盾。因此,做好“理”的文章,就是寻找“适合”与“合适”的过程。
而做足“理”的文章,是因为在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广袤中国大地上,发展阶段、产业与就业结构、收入构成、消费水平等存在差异,所处的地理环境、资源等自然禀赋不同,自古而今的人文传统不同……无论是落实上级的政策规定,还是解决本地问题、调解矛盾之需,必须充分结合实地实情,花大力气、花细功夫,分门别类地“理”,吃得准,贴得近,行得通,既不简单地“一刀切”,也不随意地“切一刀”,而是在充分“理”出头绪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予以实施,争取事半功倍的成效。
“理”是前一道关之预,预则立;“理”又是后一道关之补,补则密。理准了、理清了,理出了头绪,理出了智慧,或顺势、或催生出的就是善政与善治,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系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责任编辑: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