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变化及对策
2020-10-20钟雪梅张艺燿李慧芳
钟雪梅 张艺燿 李慧芳
摘 要:本文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非流动资产管理,针对新制度阐明新变化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非流动资产会计核算的新对策,望起到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 非流动资产 会计核算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细数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际影响,不难发现,其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模式、会计科目细化、核算界定规范、财务制度优化等均起到积极指导意义。
首先,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会计信息披露提出更完善,更全面的新要求,以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其次,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资产合理配置提供了新依据。在新制度要求下,资产确认需明晰化,财务核算要精细化,二者共同作用,才能使关注成本绩效的“双基”记账模式发挥实际效能;再者,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预算管理体制进行了新调整。相比之下,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更利于财政支出的准确核算,也更利于财政收支配比的如实反馈,同时,新制度实施后对预算管理提出更为严格的新要求,更有利于监管虚列支出行为等风险隐患,对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水平和信用评级、风险防范等皆具重要意义。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变化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变化,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非流动资产初始取得时的会计处理变化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对非流动资产的初始取得,主要变现为核算更加明晰。例如:长投的初始取得按照对被投资单位影响程度细分为子公司核算的成本法与联营、合营核算下的权益法两种模式;而在固定资产入账明细核算时,新增了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及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三大类别。还有,无形资产的确认也加入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針对外购金额大小不同以及自行研发进展程度,视情况选择资本化核算还是费用化核算,大大增加了资产的合理核算与细化提升。另外,对于非流动资产,新制度提倡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盘点形式,将盘盈资产按照四步金额判定法合理入账:即有凭据的,按凭据金额确定;无凭据可评估的、按评估价值确定;若无凭据又无评估价值的,按重置成本确定;如无法采用上述方法,则按名义金额1元入账,强化了市场的价值性,更体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非流动资产长期持有时的会计处理变化
传统核算制度下,尽量选用较为简易的模式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资产类折旧与摊销也不受重视。而新制度下的长投持有期间核算与企业会计一致,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按照享有份额,通过二级科目损益调整进行核算;在对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权益法也不同于成本法,通过借记“应收股利”,相应地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而不是“投资收益”科目;再有,若被投资方发生除上述净损益和以及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再设置长投下的二级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核算。另外,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持有期间核算上,强化了折旧与摊销计提问题,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真正回归资产属性,切实将可以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进行披露,而长期资产折损则通过备抵科目进行抵销,由此可以看出,新制度不仅对明细科目提出了新要求,还对资产的真实价值进行了新规定。
(三)非流动资产后续处置时的会计处理变化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非流动资产后续处置时,强调了损益的列示。其中,对初始取得为非现金形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其处置时的账面余额转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同时按实际取得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应缴财政款”或是将包含已发放的现金股利贷记“应收股利”,差额通过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进行核算。而固定资产处置核算,用“资产处置费用”代替了“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处置,则用“资产处置费用”取代了“其他支出”科目,这样不仅细化规范了同类核算,更能通过损益类科目精准核算交易过程中的收益,利于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加强非流动资产核算的应对举措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新形势新政策影响,其必须要接受会计信息质量、资金使用效益等各方反复推敲,从而在新制度指导监督下,达到政务、财务信息更为公开透明的改革目标。
(一)做好新旧制度工作衔接
新旧制度的最大差别在于权责发生制理念,借此,各单位领导应给予高度关注,并努力做好新旧制度更替下的工作衔接,主要包括全面开展资产清查,重新盘点、分类、统计非流动资产数据,明确使用年限,为准确进行折旧与摊销的计提打下信息基础,以保证实物资产与财务工作的联动与账实相符;对于账面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追根溯源,着力分析、缕清债权债务关系,加大催收力度,同时做好坏账准备的计提,以实现会计科目的后续衔接。
(二)狠抓内控监督治理执行
各行政事业单位需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才能为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地实施保驾护航。新制度下,资产的范围,管理的办法,采购的流程都发生了较大变动,而单位内部的内控内审机制如何根据新制度做出新调整将是关键瓶颈问题。各部门只有依据新制度适时作出管理制度新变革才能为财务部门后续核算新衔接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强化各项资产归口管理,制定资产管控具体细则,实现职能管控分离与财务风险预警,更是内控内审存在的价值体现。除此之外,规范处置流程,细化管控审批,也是避免造成资源浪费的首要途径。
(三)着眼财务人员素质提升
制度的执行固然离不开人才支持。新制度落实中,只要着眼财务人员素质提升,提高知识储备,提升职业素养,并使其尽快熟悉新旧制度差异,才能保障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然而新制度改革引入企业会计核算理念,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深会计多有不适之处,因此,只有加强培训,尽快吃透新制度,全面理解新创新,才能综合提升自身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使其在此次创新变动中为单位助力。
(四)实现互联网+跨界融合
现代社会离不开信息技术,新《政府会计制度》也意识到了互联网+ “助推器”的效能。行政事业单位在此次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角色扮演,应关注行业间跨界融合思维,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制度规划,关注财务管理信息安全运行,以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有序推进。另外,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身需求不同,故应有的放矢地实现定制化财务软件升级,以有效满足核算需求,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并利用构建的财务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对单位财务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管理,不仅可以促进内部信息共享,更有助于报表编制信息的及时准确,以实现财务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管理效率的综合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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