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视域下“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2020-10-20何晓晓
何晓晓
摘要: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外交关系中的新理念和新方向。所谓命运共同体不仅包含共利益的现实追求,更需要共命运的价值认识。互信需求的上升、地缘及文化的相近和面临的外部压力提供了价值视域下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动力。将共赢共享作为价值目标,共生共存作为价值前提,共商共治作为价值方式,可以为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视角。
关键词: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国外交;价值视域
中图分类号:D822.3;D8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 (2020) 21-0265-03
一、前言
中国是海陆复合型国家,邻国众多,维护周边的安全、稳定、发展是中国外交的重点。东盟在中国周边外交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013年10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携手建设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方……愿同印尼和其他东盟国家共同努力,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①。”东南亚是中国首个提出与其建立“命运共同体”的地区。
二、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之蕴
共同体的概念从政治学、社会学向其他领域延伸,在国际关系领域形成“国际共同体”的概念。目前“共同体”主要以两种形式呈现,一种是以地域划分的共同体,最具代表性就是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欧共体”。另一种是以领域性合作为纽带的共同体,比如“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是对一般共同体在概念和意义上的超越。它不仅体现了共同体成员的利益交融、相互依存,更具有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意味。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中国外交的重要新方向和新目标。命运共同体是国际共同体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在国际共同体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新理念。
共同利益是命运共同体的必要前提。在共同体形成发展的任何阶段,利益都是关键的因素。对于国际共同体而言,追逐利益是其进行互动的重要原因。汉斯·摩根索在《国家间政治》中指出,以权力界定的利益是国家政治领导人思考和行动的出发点。对于国际行为体来说,加入共同体能带来共同利益的增加,即是明智的选择。在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官方表述中,中国政府也明确“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
然而共同利益还不足以成为命运共同体的充分条件。命运共同体是“命运”与“共同体”的紧密融合,命运共同体的成员必须要有“共命运”的伦理共识并担起“共命运”的责任②。因此,命运共同体是具有价值考量的。从时间范围来看,命运共同体着眼的不是短期的利益,而是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基于对各自前途命运的强烈共识,寻求未来长期的价值融合。从空间范围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堤:全球层面的,涉及全球人类共同福祉和关怀,更多体现一种价值理念③。
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以共同利益为前提,然而仅有共同利益还不够,还需要共同价值作为黏合剂和方向标。具有一定的价值共识,国际行为体才结合在共同体中进行互动。没有价值共识,共同体的活动则无法开展,即使勉强开始,也难以延续。
三、价值视域下“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动力
从价值视域看,习近平提出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主要有以下几大构建动力:
第一,互信需求上升呼唤中国和东盟双方的价值对话。经济发展是中国同东南亚国家进行交往的重点,传统观念认为,经济领域具有外溢性,经济上相互依赖的加深,有利于促进双方在其他领域的合作,加深双方的信任关系。然而,就目前的情況来看,并不十分理想。经贸合作的增多与政治互信的上升不是简单的正向同步关系。中国和东盟双方都具有互信需求,以建立更加持久稳定的关系。这就要求中国和东盟在促进利益融合的同时,加强价值观对话,发展出共同的价值观和诉求,从“以利相交”向“以心相交”转变。
第二,地缘、文化相近促进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价值交流。文化同价值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可以说,价值是文化最深层、最核心的内容,反映文化的性质和特点,其形成也受文化的影响。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在历史上都曾受汉文化圈的洗礼,汉字、汉化宗教、儒家伦理都深深影响人们的生活习俗和价值观念④。因此,在文化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和东盟国家在价值体系上具有较强的相似性,更容易进行价值交流,形成集体认同感,推动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第三,外部压力要求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价值沟通。随着中国的崛起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互动加深,在外交中打“军事牌”或者“经济牌”已经不能占据上风,价值观外交成为新的突破口。与东盟国家结成价值观同盟,将中国排除在所谓的“民主”、“法治”、“自由”等价值体系之外,以建立对华战略优势,成为一些国家在东盟的战略途径,尤以美国和日本为甚。美国和日本在东盟实行“价值观外交”主要是为了提高东盟国家对其价值“亲近感”,使东盟国家对中国产生“疏离感”,以增强自身在东盟地区的影响力。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需要进行价值沟通,减少双方误解,使双方价值相亲,命运与共。
四、“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体系构成
习近平指出建设中国 东盟命运共同体需要坚持讲信修睦、合作共赢、守望相助、心心相映,开放包容。这高度概括了中国和东盟在双边交往中应该遵循的价值原则,指导着中国 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方向。本文将价值体系分为价值目标、价值前提和价值方式三个层次,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一)价值目标:共赢共享
共赢,简单地说就是双方(多方)共同获利。共享,即共同享有。共赢主要体现在资源的获得阶段,而共享主要体现在资源的使用阶段。
在获利阶段,中国和东盟双方需要奉行共赢价值观,在合作中共同获利。第一,中国和东盟国家必须摒弃零和思维。在国际关系领域,零和博弈表现为追求国家相对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其他国家的安全和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东盟国家也多为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合作中的收益问题十分敏感。中国和东盟国家必须从战略层面放弃零和思维,推动共同建立经济新秩序,实现双方的互惠互利。第二,中国和东盟需要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利益增长。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具有相互依赖性,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经贸合作空间广阔。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对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4. 43万亿元,增长14.1%。未来,中国和东盟将继续秉持共赢价值观,以“一带一路”为平台,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重点,丰富双方交流方式,提高合作效益,促进共同利益的增长。
在资源使用阶段,要奉行共享价值观。共享有两层含义:共享权利和共担责任。第一,中国在与东盟国家交往时应遵循正义原则。中国具有“以义为上”的优良传统,愿与世界各国共同维护国际社会公平正义。就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而言,尤其需要注意共同体内部各国之间的差异,实行有差别的正义原则。这不是要求国家一味让渡自身利益,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而是帮助贫困国家和地区,形成更具有分配正义的贸易环境和制度。第二,中国在与东盟国家的交往中应坚持对外开放,共享发展空间。中国强调坚持将自身发展和外部世界发展相联系,共享发展机遇。中国设置广西为第一个省级全域金融开放战略通道,目的是为了扩大对东盟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经济增长动能。这是中国向东盟开放发展空间机遇的一个具体措施,也是开放战略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共享的价值观。第三,中国和东盟国家需要共担责任。只有各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地区和国际性事务,主动承担责任,建立起国家内部安全防护机制和国家之间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才能化解危机,维护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以共赢共享为价值目标,不仅要建立利益共同体,还要建立责任共同体。
(二)价值前提:共存共在
共存共在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价值前提。共存共在指的是国家行为体能够独立自主的拥有主权,并且能够尊重其他国家主权的合法性,能夠自在行使国际法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首先,从个体国家来说,奉行共存共在的价值观需要国家自身保障各项基本要素,以维持其生存和独立。通常,人们认为主权、领土、居民和政权组织是现代国家的四个要素⑤。其中,居民和政权组织是国家内部层次分析的重点。居民,或者更准确地说人民生存状态直接决定着国家的生存状态。“以人为本”和“外交为民”是中国外交的重要理念。提升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一直是中国国家工作的重点。外交为民,提高人民生存状态是持续性的工作,需要中国和东盟国家在技术上不断地摸索,努力地完善。政权组织是保障国家存在的组织前提,是国家进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的组织基础。政权组织的地位是否稳定,政策是否科学、行动是否有力关乎国家的生存与安定。东盟包含国家数量较多,各国国内政权组织具体情况不一,如何保持政权组织的有力管理,稳定国家内部局势,关乎国家的生存,也关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其次,从国家之间来说,奉行共存共在的价值观需要国家充分尊重和维护对方的主权。共存共在是国家主权原则在价值领域最基本的表达,也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最根本的条件。冷战后,伴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威胁论”也在不断演化。西方国家大肆炒作“朝贡体系复归论”,宣扬中国将会在地区寻求特权,对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周边小国采取胁迫政策。他们企图离间周边国家同中国的关系,使东盟国家在战略上对中国的崛起抱有疑虑。因此,中国在与东盟构建命运共同体时更应注重对主权平等原则的表达和遵守。
最后,从地区层次来说,奉行共存共在的价值观需要中国和东盟国家和平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携手应对共同的安全问题。南海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一直是中国东盟对话关系的重要议题之一,在政治层面影响着中国和部分东盟国家双边关系的稳定性,在安全方面则由于涉及主权权益引致中国和菲律宾、越南等东盟国家时而发生海上摩擦或舰船对峙,由此被视为“亚洲的火药桶”。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要求以共存共在为前提,实际上是在南海问题上传达出信号,即呼吁有关各方以地区共同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南海争端。除了领土主权争端外,中国和东盟还面临着共同的安全问题。为此,中国提出“新安全观”,并与东盟国家联合通过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安全议题上的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目前,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反海盗、反毒品,反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合作己初见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制度构建与观念协同,打造地区“安全共同体”的成熟稳定。
(三)价值方式:共商共治
共商共治指的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在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共同商量有关决策,共同治理有关问题。任何国家都不愿意将自己的命运交付在他国手中,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务势必要把握控制权。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不是中国的一言堂,而是一个包容、民主的大舞台。
采取共商共治的价值方式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需要加强各方的互联互通,拓展合作平台。中国和东盟面对的诸如区域贸易、区域和平、海陆安全等问题都不是单靠一个国家能够应对的,只有国家间持续的合作,搭建平台,构建机制,才能够形成问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的完整链条。合作平台的搭建提供了共商共治的条件,如果每个国家都各自为营,不进行互动,那也就失去了共商共治的必要。互联互通是中国近年来在外交中的高频词,也是中国深化对外合作的途径。目前中国和东盟的互联互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特别是在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方面,各方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不得不承认,中国和东盟的互联互通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海上互联互通进展缓慢,部分国家对中国认同不足,民心相通遭受影响。未来中国和东盟需要扩大合作领域,增强互联互通网格的密度和深度,创造更多的共商共治机会。
采取共商共治的价值方式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需要给予各方话语权,特别要尊重东盟在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互联互通,拓展合作是提供说话的平台,给予话语权是让各方都能够说得上话。然而,共商共治不是说将任何决策的制定都进行绝对分割,均等地分配给每个国家,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使各方都具有参与感。在地区经济、安全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是东盟的核心追求@。因此,中国在同东盟构建命运共同体需要在言语和行动上对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主导地位给予肯定。中国在公开场合的发言和正式出台的文件中不止一次强调了支持东盟主导地位,并在具体行动上,对东盟主导的“10+1”、“10+3”、东亚峰会等多边机制,始终采取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态度。中国同东盟国家共商共治区域事务,使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发挥了事实上的领导作用,在区域合作中开创了“弱者领导”的“小马拉大车”新模式⑦。
五、结语
中国在外交中奉行“周边是首要”,东盟又是周边外交中的重点之一,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中国以历史为参照、以现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国际形势和国家利益提出来的方案。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价值观是外交思想最深层、最核心的表现。从价值观视域分析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充实了命运共同体中的“命运”之意。观念需要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和东盟可以从价值目标、价值前提和价值方式三个层次上寻找行动的着力点,更好地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注释:
①习近平.携手建设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N].人民日报,2013-104 (002).
②王泽应,命运共同体的伦理精义和价值特质论[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5):5.
③徐进,郭楚.“命运共同体概念辨析[J].战略决策研究,2016 (06):16.
④]孙西辉,论构建“中国东盟利益共同体”的外交战略[J].国际关系研究,2013 (01):132.
⑤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97.
⑥邵建平,中国的东盟政策:误解与正解[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7 (01):93.
⑦张蕴岭.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对东亚合作的研究、参与和思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