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法律性质、现状与未来发展
2020-10-15刘嘉
刘嘉
关键词:养老保险法;法律性质;未来发展
中国养老保险法制体系当前仍然存在很多的缺点以及漏洞,如果不能够尽快推动这个部分的改革工作,很有可能会对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阻力,因此下文将详细论述中国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性质以及未来发展前景。
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理论体系
法律基本视角以及社会法的提出。法律分类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学家对于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判定。当今在中国法制建设的具体语境之下,我国采用部门法的划分方式。随着社会公共领域逐渐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很多已经超越公共权力以及私人利益领域的第三法律开始吸引相关管理工作者的关注。养老保险在我国社会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该法律制度主要以社会法为核心,同以往的私法公法判断存在明显的差距。例如相比于私法领域而言,社会保险法具有一定的商业性质,责任人所享受的待遇往往需要以自身的义务履行为基本前提,并且缴纳的金额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次相比较公共领域,社会保障办理机构往往都是在政府所引导下的行政机构,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参保人,政府,相关经办机构在我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资金利益关系纽带[1]。
养老保险权力义务主体。养老保险义务体系的核心问题在于保证参保人和养老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协同关系,同时养老保险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同样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具备中国一般法律社会的所有基本特征,涉及到参保人,政府以及社会保险机构等几个部分。在现代社会的工业化背景下,劳资分责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基本特征,参保人根据这个特征也会被划分为自然人和社会人两个部分。在养老保险权力和义务的关系网络中,用人单位以及地方政府都是绝对条件下的义务责任人,需要幫助为其服务的雇员缴纳相应的社会补贴,参保人享有这个部分的权力以及义务。养老保险以及其他社会基本保证制度的权力义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以及差异性。具体体现在养老保险义务时间上的跨越性,养老保险法律责任人的法律关系一般都是去劳动化。
中国养老保险法律现状
在40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逐渐摸索出适合自身国家发展的社会保证体系制度,在法律社会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对于相关养老保险领域进行不断完善以及规范。
当前发展现状。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保证是实现养老保险体系顺利推行的重要依据以及前提。我国在这个方面的法律实践工作在近几年中不断呈现出大幅度上升的趋势,有关资料现实,因为社会保险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例从2012年开始逐渐上升,并且其中大部分的案件类型属于劳动争议类案件,大约占据总体案件数量的18%以上。
面临的几点问题。为了能够尽快推动这个方面的进步发展,我国政府以及相关地方单位在18大之后不断强化这个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往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建设的需求,并且如果不尽快在这个方面实施改革往往还会阻碍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在这次改革活动中起到了主要的导向作用,作为社会监管者以及革新者,需要能够详细划分不同层次以及不同政府的权责管理工作,鉴于养老保险的特殊性质以及与其他社会保证制度之间存在的差异性,接下来非常有必要针对目前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体系[2]。
其实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方面,一方面和当前养老法律关系定位不清有关,另一方面在于养老保险各个制度无法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为次有关负责人员需要能够对症下药,找到问题的关键以及源泉,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从全球发展的趋势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遵循法律现行的基本立法原则,但是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行时间诞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与此同时我国的经济改革也在如火如荼展开,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个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迟迟没有得到完善以及补充,因此逐渐被时代所淘汰。
中国养老保险法制的未来发展
养老保险不同于其他保险体系的主要在于具有较长的时间性以及周期性,尤其对于参保人而言,往往需要经过数十年的时间才能够享受到参保的福利,我国自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开始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直到今天第一批参保人开始成为受益者。未来参与这项保险制度的人数会不断增加,因此也迫切需要政府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加快这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根据上文的论述分析可以发现,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因此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分类考虑这个问题,在制定新的法律体系之前需要能够着重考虑到方法实施的可行性,理清养老保险法律和各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在现阶段不仅需要尽量避免因为养老保险的定位产生劳动纠纷为题,同时还应该在保证受益人基础权力的情况下,完善这个方面的法律建设。
综上所述,我国养老保险自推行以来,因为社会经济制度以及民众思想意识的快速变革而产生了很多的阻力,为了能够保证第一批参保人能够有效享受到社会福利,当前有关负责人员需要能够在找到问题根源的情况下对症下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石睿.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对策选择[J].劳动保障世界,2018(36)
[2]邹丽君.建国初期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及启示[J].时代法学,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