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存在问题及优化路径
2020-10-13陈菁
摘 要:通过对佛山市公立医院近10年医疗服务价格梳理,存在着服务项目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合理、医疗改革增加的医疗服务收入无法弥补药品耗材零差价损失、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未能进一步落实等问题。优化路径是参照省内其它市新增医疗服务項目价格标准加,加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提高综合大型医院及专科医院在医改中的合理补偿。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问题;优化路径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也可以理解成国立。公立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级医院,三级是市级医院。[1]公立医院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成了社会关注焦虑,也是关系到国家医疗系统的公平性、人民性的问题。这10多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技术迅猛发展,社会物价和人力成本不断提高,政府医疗改革步伐发展快速,而现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在立项和定价方面却无法满足临床发展需要,迫切需要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帮助解决。本文以佛山市某公立医院为例,探讨医疗服务价格的存在问题及优化路径。
一、公立医院医疗项目价格存在问题
当前,佛山市现行《佛山市公立医院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是从2006版《佛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转换过来的,原有服务项目3966项,2009年至2012年期间,新增修订600项,其他至今没变;服务价格方面,在2017年7月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提高诊查、手术、护理收费标准,同时降低大型检查、检验、超声的价格,其他仍按2007年的价格标准执行。因此,原有的价格标准与有效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医疗服务项目无法满足临床的需求
近年,各种微创、介入、创新手术治疗和护理项目等在医学界被广泛应用,并受到患者的充分肯定,但因为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一些先进医疗技术被搁浅而无法开展,开展的技术只能用其他项目替代收费,但替代收费却被医保机构质疑。2019年初,佛山某公立三甲医院根据《广东省手术操作分类目录》的“手术操作名称”对现用收费项目进行匹配,发现有一部分手术操作根本没有对应的收费项目。据了解,广州2018年至今已有4批共65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在用,第五、六批共558项也在公示中;深圳也有多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在使用了。
(二)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合理
2017年7月,佛山市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一步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调整方案中的项目调整范畴和调整标准比较粗犷,一些项目之间的比价不合理,诸多项目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问题急待解决。而广州深圳两地则按分步完成、不断完善的原则,先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再取消耗材加成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因此医疗服务价格更趋合理和体现劳务价值。
例一:佛山市公立医院经血管介入诊疗共59个手术项目(编码32类)仍按2007年的价格执行,而广州在2017年第一次调价中已全部上调30%,第二次调价再全部上调10%,部分项目更是上调到60%,如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支架置入术原来是1500元/次,第一次上调到1950元/次,第二次直接上调到3120元/次。
例二:31开头的诊疗项目共计1058项,佛山地区现仍执行2007年的价格。广州在2017年第一次调整时已有大半的项目(607项)上调了价格,到2018年底时又再次上调了270项,其中内镜下诊疗项目及部分烧伤项目,第一次已上调30%-38%,部份内镜下诊疗项目在第二次又再上调 30%。如经纤支镜支架置入术,原来1500元/次,2017年调价时调到1950元/次,2018年调价再调到2535元/次。
例三:高压氧舱治疗,佛山地区一直未作调整,还是2007年的价格收费60元/次。 广州第一次调整为64.08元/次,第二次调整到76.9元/次,而深圳已调整到120元/次。
(三)医改增加的医疗服务收入无法弥补药品耗材零差价损失
根据广东省《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产生的损失约为20990万元,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产生的损失约5980万元,取消两项加成收入产生的损失总额约26970万元。公立医院这期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13095万元,价格补偿仅占损失总额48.55%,远未达到政策规定补偿80%的要求。
(四)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未能进一步落实
按《佛山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动态调整的原则:综合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财政投入落实情况等因素,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佛山市2017年7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后,于2018年初提高六岁以下儿童个别临床手术治疗收费后,就没有其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出台了。而省内的其他地区,除了提高六岁以下儿童收费外,还进行了多次的调整,以突显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如广州、深圳等。
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路径
(一)参照省内其它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广州和深圳这两年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实践,广州地区先后公布四批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而现状是,广州新的项目在各地市的部分医院都在开展,但又不能参照广州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如果各地分别立项申报,工作量太大成本太高、同项目可能立成不同名称、价格差异会出现较大偏差等。因此,建议出台一项政策,对试点地区设立的新项目,比如半年后各地可参考直接作为本地的新项目使用。
(二)加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
据了解,广东省内的其它地区,如广州、深圳等公立医院,在2017年7月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之后,还对区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多次持续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水平更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医院的收费结构更加合理,补偿更到位。通过对比,发现佛山市后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步伐慢了。
(三)提高综合大型医院及专科医院在医改中的合理补偿
佛山市拥有几所综合大型医院,内设肿瘤治疗中心、传染病救治中心,及负责五区危急重症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2017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提高了手术收费标准,术科医生的劳务价值得到一定的体现;但内科医生的脑力劳务价值却随药品和耗材零差价、降低大型检查和检验收费而无法得到有效体现和补偿,所以出现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远远未能补偿药品耗材零差价的损失。而广州专门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皮肤防治所等15所医院的特殊情况,分别制定特殊扶持政策,使这些医院在医改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参考文献
[1] 公立医院_360百科[DB/OL].https://baike.so.com/doc/6620781-6834577.html
作者简介:陈菁(1979-),女,广东佛山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经济师,研究方向:医院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