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土地承包管理 增添乡村振兴活力
2020-10-13策划整理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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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正如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蔚俊在讲话中所强调的:“当前,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就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牢牢把握主线,时刻紧扣目标,准确把握重点,遵循科学路径,严格坚守底线,把思想认识必须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内生动力,坚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任务和平安甘肃建设考评工作任务,8月18日至20日,省农业农村厅在民乐县举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师资骨干培训班。
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深化改革摆上突出位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初步构建起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梁八柱”,使我国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正经历着广泛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农业生产正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农村社会正在从封闭向开放转变,城乡关系正在从分割向融合转化,每年有超过1000万农村居民市民化、1000万农村人口脱贫,农村正在消除贫困、全面奔向小康,可谓百年未有之变局。土地制度作为农村最基本的制度,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予以改革和完善,这是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就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精神,把思想认识必须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提高做好工作的内生动力,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牢牢把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要随便动;农民失去土地,如果在城镇待不住,就容易引发大问题。总书记的深刻论述,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工作主线。
时刻紧盯总目标。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总书记的深刻论述,阐明了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
准确把握重点。要坚持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集体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民家庭,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要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不变,来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总书记的深刻论述,从辩证的角度,科学把握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变与不变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遵循科学路径。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总书记的深刻论述,立足实际、尊重规律,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严格坚守底线。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党和国家针对农村实际而量身定制的中国特色制度,做好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是关系到能否守住改革的底线,能否依法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能否巩固、完善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立法授权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神圣职责。
切实提高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自信心和紧迫性
全省86个县(市、区)均按照法律要求成立了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大政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健全了土地承包政策体系,夯实了工作的法律政策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根据中央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政策引导扶持等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省落实落细党和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全面提升我省土地承包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完善了土地承包关系,夯实了深化改革的基础。2015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土地确权9个整省试点之一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省土地确权工作自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经过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三年多的辛勤工作和艰苦努力,到2018年底,全省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如期完成;2018年和2019年,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了“回头看”,认真组织完成了颁发承包经营权证等各项收尾工作,目前,全省土地确权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这项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汪洋同志作了“甘肃的做法成绩应充分肯定”的批示。通过承包地确权,从根本上解决了我省土地承包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权属登记不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三权分置”等政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健全了承包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2009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县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各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管理服务规范化,在全省广泛推行了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土地流转台帐标准文本》,有效提升了全省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强化了农地资源配置政府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市场配置机制,提高了农地资源市场配置效率。全省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健全了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全省86个县(市、区)均按照法律要求成立了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了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管理服务效率。通过土地确权,为省市县乡四级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和档案密集架等工作设备。按照“六有”(健全的仲裁机构、完善的配套设施、精干的人员队伍、充足的业务经费、完善的规章制度、完整的信息档案)要求,狠抓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不断强化队伍,完善配套设施,目前,86个县(市、区)都单独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监控器及录音录像设备等办公设施。
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些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二是承包纠纷仲裁调解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政策效应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对照法律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切实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的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工作,全面履行职责。
确保把党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执行到位
以全面提升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今年,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宣传贯彻好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我省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党中央制定出台了多项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近期颁布的《民法典》将这些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做出了许多新的制度性安排,是我们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现阶段,进一步做好法律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十分必要和迫切。
全面提升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水平。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几年,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纳入到了平安中国和平安甘肃建设考核体系之中,赋予了我们一个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今年,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方面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一是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考评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给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省上将对各市州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质量不高的市州,联合省委政法委通报市州党委和政府部门。二是要结合农村土地租赁承包转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调研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依法调处的主渠道作用,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行为,妥善化解扫黑除恶排查出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确保实现行业清源的工作目标。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要按照“一个标准、四项制度”(即:统一仲裁员培训标准,实行仲裁员聘任制度、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仲裁员考核制度和仲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长效培训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依法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添力,为乡村治理助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进一步强化土地承包管理。一是要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二是要加快推进全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农经整改〔2020〕9号)精神,继续深入推行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四是要切实组织做好全省土地确权成果资料移交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调研。一是要深入开展“三权分置”政策调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密集出台了许多完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政策,通过土地确权进一步夯实了依法保障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但落实集体所有权和放活土地经营权,尤其是放活土地经营权方面的政策措施相对滞后。二是要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创新调研。近年来,我省土地流转率的增长已经开始下降,流转规模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平台期,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创新土地流转的制度、机制和措施,进一步提升我省土地流转水平,是我省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三是要尽早着手二轮延包政策落实的调研。去年11月,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对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等政策要求,这是党中央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必须做实做好。
进一步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党中央对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抓住落实中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农经工作体系,把农经工作各项职责全面落实到具体承担单位,千方百计保护好我们经过多年努力打造的现有高素质的农经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行政和事业各自优势,形成统筹、协调、高效的农经工作新机制。今年中央出台的农业农村人才建设改革政策中,在农经人员技术职称系列中增设了正高级农业经济师岗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编制的《甘肃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8)》中,细化了落实这一政策的具体要求,有效扩大了农经业务人员的事业发展空间。各级农经站要抓住这一有利政策契机,强化农经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经队伍素质,为迎接事业单位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