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藏区牦牛保险减贫现状与政策优化研究
2020-10-12魏诗颖卢彤陈秋悦
魏诗颖 卢彤 陈秋悦
[摘要]红原县牦牛养殖业在自然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故以牦牛保险进行风险规避尤为重要。但现阶段红原县牦牛保险机制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高效稳定地实现减贫目标。从长远看,政府需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助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在完善瞄准机制的基础上,实现精准识别,因地制宜,优化农业保险扶贫模式。
[关键词]四川藏区;牦牛保险;精准扶贫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6.
1 引言
自2017年中共中央发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以来,我国贫困治理的进程向前大步迈进,同时也面临着2020年如期脱贫、同步小康的艰巨任务。深度贫困地区由于其贫困问题的复杂性,成为了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攻克深度贫困难题、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深度贫困地区的红原县是四川藏区牦牛养殖的重点地区。牦牛是其特色产业,但由于受自然灾害、农户自身能力以及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牦牛养殖业往往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牦牛保险是农业保险的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来增强农戶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以达到推动藏区农牧业发展,帮助农户脱贫致富的目的。可见,选取红原县牦牛保险作为研究农业保险减贫的对象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发现汇总目前四川藏区农业保险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探寻更有效的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模式,为政府和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由此可见,本文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红原县牦牛产业现状分析
红原县33个村中属贫困县的1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6户、4939人,贫困发生率13%,为我国藏区的特困地区,同时也属于阿坝州牦牛养殖的重点地区。作为红原县的支柱性产业,牦牛产业的发展影响着红原县整体的经济发展。而牦牛养殖业传统的放牧方式表现出养殖成本低、养殖效益低、生态环境代价高等特点。并且,红原县牦牛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包括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疾病疫病、意外事故和狼害、畜群结构不合理等风险源。这些风险隐患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牦牛养殖业的生产活动导致牦牛养殖业减产,进而使得受到风险打击的整个牦牛产业上、下游的产品和资金的交换链断裂,产业规模因“灾”萎缩。
3 红原牦牛保险的减贫现状分析
目前红原县的牦牛保险运作机制为“政府+保险公司+牦牛协会+乡村组+用户”,致力于为牧区脆弱的牦牛养殖业提供风险保障。而机制中的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是该牦牛保险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主体作用。
3.1 政府
政府通过“贫困识别、补贴农户、支持保险公司”三项工作在减贫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首先,政府通过采取贫困识别,提供对困难农户进行政策性保险补贴的依据。但政府没有将贫困户的具体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使得保险公司无法根据顾客特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且对脱贫户认证的延迟导致了政府没有合理将扶贫基金进行分配投入,损害了相关贫困户的利益,也造成了政府脱贫基金利用效率低的后果。在完成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后,地方政府也相应的提供了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比例为保费的80%,以鼓励贫困户参保;政府也对保险公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扶持,但基本停留在资金扶持以及宣传领域上,没有完全将牦牛保险作为稳定扶贫成果的一种有效工具。
3.2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以保费为主要营收,结合“简单赔付”“申请补贴”“多样
化服务”“差异化服务”“建立乡村组监督机制”等方式维持运营。牦牛保险缺乏对不同贫困程度人群的区别化定价,尚未做到“精准服务”。而为实现“简单赔付”,保险公司通过删减程序、减少理赔难度来提高农户对牦牛保险的认可度,保证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通过向政府申请拨款补贴以维持运营,实现对巨额亏损的合理解决;通过推出多样化服务,将风险防控服务和风险转移服务相结合,将农户的意外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建立乡村组的监督机制、为牦牛植入芯片、请当地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进行倡议等方式,抑制骗保现象的发生,预防道德风险。
3.3 农户
当地农户主要以牦牛养殖作为收入来源,而牦牛政策性保险的推出,为减
少农户的经济损失、保障其生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解决途径。但部分农户存在严重的代际贫困问题,脱贫意识较为薄弱,加之长期受地理环境的限制,交通不畅,与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受阻,思想较为封闭落后,故大多数养殖户获得因牦牛死去所得的保险赔偿金首选用于满足当下的需求,在接受调查的116户养殖户中,有超过七成的养殖户主要将赔偿款用于购买生活用品等当前的需求(如食品、衣物等),而非用于购买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以满足持续脱贫的长远需求。
4 政策建议
通过前文对牦牛保险减贫现状的分析,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推进服务创新。一方面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投入,扩大保费补贴范围,优化补贴方式。从具体措施上讲,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再保险公司或者适度增加保险公司管理费用补贴、农业巨灾分险基金补贴比重,充分发挥保费补贴的功能。另一方面,加强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牧民风险规避意识与参保的积极性;探索“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新扶贫模式,提供多种普惠性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扶贫助力产业扶贫。
第二,健全农业保险扶贫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要加快农业保险的法制建设,确立与农业保险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完善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手段,落实监管行动;三是要健全和完善农业保险赔案系统建设和查勘理赔过程中的仲裁机制,从根本保证每一笔理赔的落实,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质量。
第三,完善瞄准机制,实现精准识别。现阶段在贫困认定方面,缺乏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区别定价,政府认证工作也会失误或延迟。因此农业保险扶贫必须精确瞄准贫困人口。政府应加强保险与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贫困户的完整信息;保险公司要设立差异化服务机制,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价格区分,从而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
第四,选择合适的农业保险扶贫模式。由于藏区的特质性,其贫困问题更加复杂。因此政府应该因地制宜,探索实现农业保险帮扶效率最大化的举措方法。一方面,政府应该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使得财政补贴覆盖藏区各县的特色农业经济;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保险公司+牦牛协会+乡村组+农户”的保险机制,政府可对乡村组、牦牛协会给予一定的支持,激励其在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协助政府指导与推广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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