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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态

2020-10-11

网信军民融合 2020年2期
关键词:网络安全防控疫情

战略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国家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审批、建设、共享和监管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要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系统应用绩效考核。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办法》强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统筹作用。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

《办法》在简化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的基础上,要求对中央本级政务信息系统全口径纳入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所有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均应当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子平台报批或者备案。各部门应当在管理平台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目录。管理平台汇总形成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总目录。

《办法》提出,加强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协同联动,对于未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未纳入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总目录、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要求等情况的政务信息系统,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加强对绩效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政府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对部门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能进行信息共享,但是确有必要建设或者保留的,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建设或者保留。

《办法》强调,有关部门要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记者5日从教育部获悉,针对疫情对高校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教育部日前印发相关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指导意见说,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数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全部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立即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方案、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全天候开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等。

据统计,截至2月2日,教育部组织22个在线课程平台免费开放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专科高职18个专业大类。

指导意见还要求,高校要引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选修线上优质课程,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强化在线学习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制定在线课程学习学分互认与转化政策,保障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

(来源:新华社)

国家网信办指导有关地方网信办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近日,国家网信办指导地方网信办对群众举报的“皮皮搞笑”网络社区平台发布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害短视频、散布恐慌情绪等信息内容进行严肃处理,第一时间进行应用商店下架处置;就百度等网站平台部分产品对用户发布违规信息管理不严、虎嗅等网站平台在涉疫情报道中存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依法约谈,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有关网站平台关停相关问题栏目;对新浪微博、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企业所属网站平台进行专项督导;对“网易财经”“新浪微天下”“谷雨实验室”“史上最贱喵”等网络账号违规自采、传播不实信息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对省级网信办的指导,要求各网站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地网信办切实履行主管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来源:中国网信网)

卫健委发文: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发挥信息化在辅助疫情研判、创新诊疗模式、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辅助疫情研判、创新诊疗模式、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各地典型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强化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规范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基础和安全保障等五个方面内容。《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助力疫情阻击战,减少线下诊疗压力和交叉感染风险,减轻基层统计填报负担,对疫情发展进行高效跟踪、筛查、预测,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便民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指出,发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的独特优势,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预防和降低线下交叉感染风险,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信息保障。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下门诊压力。充分发挥各省份远程医疗平台作用,鼓励包括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在内的各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防治指导等服务,借助信息技术下沉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等平台作用,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自我防护、诊疗救治等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和个人防护能力。

《通知》明确,发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作用,积极采用网络直报方式,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数据填报和逐级统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形成疫情相关方多源数据监测、交换、汇聚、反馈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疫情发展进行实时跟踪、重点筛查、有效预测。此外,要注重依托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历汇聚、分析、应用工作,服务于疫情防控、临床救治和科研攻关。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央网信办: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9日

为做好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利用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

《通知》提到,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通知》强调,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光明网)

助力疫情防控 全国法院力推在线诉讼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8日

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日前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

根据这份通知,各级法院将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准确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

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规范在线身份认证,规范网上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在线立案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登记立案。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并明确不适用在线庭审的具体情形。规范在线裁判,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法官远程查阅电子卷宗、合议案件、撰写提交裁判文书等。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升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全方位诉讼服务。

根据通知,各地法院要推动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通知还对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工作提出专门要求,强调要加大探索力度,提升智能化审判水平,探索完善电子诉讼规则,有效确立互联网司法治理实体规则。

(来源:新华社)

工信部: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工信部网站2月19日消息,工信部办公厅2月18日下发《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等。

《通知》强调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疫情科学防控的作用,要求支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患者追踪、人员流动和社区管理,对疫情开展科学精准防控;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医疗防疫物资的供需精准对接、高效生产、统筹调配及回收管理;组织信息技术企业与医疗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加快病毒检测诊断、疫苗新药研发、防控救治等速度,提高抗疫效率;引导企业加强互联网应用能力,充分运用网上疫情防控资源和信息化工具,建立线上线下、联防联控的管理体系;支持完善疫情期间网络零售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电子图书、影视、游戏等领域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形成丰富多样的“零接触”购物和娱乐模式,确保百姓生活必需品和精神营养品供应。

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通知》表示,针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停工停产问题,应指导企业用好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化工具,增强软件应用能力,创新思路和方法,用两化融合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面对疫情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严重影响,支持运用云计算大力推动企业上云,重点推行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协同研发和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

《通知》提出,推动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深化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APP)、 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推广协同研发、无人生产、远程运营、在线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恢复制造业产能;要发挥大型平台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保障供应链的完整,做好生产协同和风险预警。对于可能停产断供的关键环节,提前组织柔性转产和产能共享,以信息化手段管控好供应链安全。

《通知》明确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支持工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高效协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智慧物流体系,打通生产生活物资流通堵点,保障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有效供给。

此外,《通知》提出,加快发展基于生产运营数据的企业征信和线上快速借贷,推广应用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

(来源:中证网)

工信部: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

工信部要求各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从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协调推动机制、积极对接宽带网络需求、主动提升网络服务能力、保障人员安全等五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固定和移动宽带网络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做好当前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对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抓实抓细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用户和企业能力,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工信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与当地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建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工作。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做好与当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衔接,推动解决宽带网络建设维护中的防护物资紧缺、现场无法进入、人员复工复岗难等问题。各企业集团公司和总部要落实建设维护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公司的指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快速响应能力,主动发现和及时响应客服、媒体、互联网等各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全力做好建设维护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各地通信管理局、各企业集团公司和总部建立部省、部企信息化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通知指出各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宽带网络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线上服务、电话服务等非接触式服务能力和远程指导能力,提升服务成效。要结合各地实际,有序组织人员复工,统筹调度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对包含企业宽带和专线用户在内的宽带网络业务咨询、受理、变更、投诉等需求,要尽量提供非接触式服务方式。对故障处理等需求,在与用户协商一致情况下,优先远程指导用户修复故障,降低感染风险。对确需上门处理的固定宽带网络安装调测、移动宽带网络建设优化及故障处理等需求,分区域分情况对待。具备上门条件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落实防疫措施和责任,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因疫情防控而不具备上门条件的,要及时耐心与用户沟通,研究其他解决方案,获得用户理解;确实无法解决的,待具备上门条件后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工信部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对宽带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和巡检,提前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主动提升网络服务能力。。要及时处理已受理的宽带网络业务需求,做好宽带网络优化和升级,畅通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渠道,按要求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要对因疫情隔离导致人员不能外出的网络覆盖区域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为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障人员安全。各企业要加强对建设维护一线人员及相关合作单位的管理,落实好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要优先保障上门建设维护所需口罩等防护物资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人员身心健康。

(来源:人民网)

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安全支撑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重点做好保障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网络系统安全、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数据保护、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协同等工作。

针对保障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网络系统安全,工信部要求加强重点用户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信息通信行业网络、技术和队伍优势,组织力量为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公共应急、教育教学等疫情联防联控单位以及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等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主动沟通对接,及时为重点用户相关网站和信息系统提供网络链路保障、防拒绝服务攻击和防域名劫持等应急处置支撑。加强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涉疫情重点保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重要域名系统等安全防护,利用远程检测等技术手段,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为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医疗救助、远程办公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网络服务。加强涉疫情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处置,按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与处置工作机制,对伪装成疫情信息传播网络病毒或相关钓鱼网站、恶意邮件、恶意程序,以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所属网络系统存在受控、漏洞等情况加大监测力度,利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发布风险提示,协助相关单位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从源头上降低网络安全风险,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话用户入网服务保障,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通过网络渠道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实名登记手续,引导广大用户利用电信企业门户网站、手机App、掌上营业厅等线上方式办理电话入网手续及手机卡,基础电信企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加大对网络渠道销售手机卡业务及办理流程的宣传,做好相关业务系统和平台的保障,切实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

针对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数据保护,工信部提出加强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充分发挥电信网、互联网诈骗技术防范系统等技术平台作用,切实强化对涉疫情诈骗电话、短信的精准分析和依法快速处置;针对涉防疫医疗物资购买、航班行程退改签等诈骗新手法新套路,及时研判预警,对相关涉诈网站、域名、App、账户依法快速处置;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线索;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彩信、App等平台开展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引导和风险提示。加强网上涉疫情相关信息监测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网上信息安全主体责任,依托全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网上涉疫情相关风险隐患信息动态监测、违法不实信息应急处置等支撑保障工作,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网上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加强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在积极利用行业数据、平台等支撑联防联控工作中,切实处理好数据使用与数据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将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针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协同,工信部表示要加强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指导督促地方信息通信行业做好疫情防控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技术支撑保障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报送,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向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报送疫情防控重点用户网络安全保障情况、涉疫情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同时,各单位发生或发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工信部。

(来源:人民邮电报)

产业发展

工信部成立密码应用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2020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部密码应用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成立大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肇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何良生共同为中心揭牌。

中心的成立,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推动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心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需求,致力于增强密码原始创新能力,强化科研供给侧与应用需求侧对接,深入推进与部属高校密码学院协同创新,与相关部属单位密码力量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密码创新发展高地,为促进工业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工信部网站)

中国学者首次实现基于无人机的量子纠缠分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7日

一架重约35千克的八轴旋翼无人机缓缓升空,当升至几十米的高度时,分别向100米外的地面A、B两点射出一对纠缠光子,两个光子在历经大气湍流、雨水、阳光等干扰后,仍能几乎完好地抵达地面。1月20日,记者从南京大学获悉,该校祝世宁、谢臻达、龚彦晓团队历时两年多研发的这套系统,在国际上首次实现基于无人机的量子纠缠分发,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这一研究成果近日发表于著名期刊《国家科学评论》。有评论指出,量子通信的“下一个最佳选择可能是相对便宜的无人机”。

此前,量子纠缠分发主要有两种,一种需依托光纤链路;另一种是在卫星和地面之间的自由空间分发传输。“用无人机进行量子纠缠分发,具有机动快速、按需组网、易于扩展、成本低廉的特点。”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教授祝世宁说,从2017年开始,研究团队便辗转南京、石家庄、兰州做实验,最终实现了基于无人机的量子纠缠分发。

这架八轴旋翼无人机可以搭载10千克的量子通信系统。测量结果显示,A、B两点光子纠缠态的贝尔不等式S值达到2.49,量子纠缠分发获得成功。

“我们的实验结果证明传输链路稳定,损耗比较低。”南京大学教授谢臻达说,量子纠缠分发是量子通信的重要手段之一,实验的成功,预示着利用无人机构建量子通信网络是有可能的。

实验的成功来自无人机上搭载的诸多系统,例如高性能集成化量子纠缠光源、光信号收发一体系统等。谢臻达说,根据实验结果,单光子测量可以在白天、雨天等多气象条件下正常进行,这意味着基于无人机的量子纠缠分发,有可能让量子通信网络随时随地按需覆盖。

(来源:科技日报)

工信部发布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2019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现平稳向好发展态势,收入和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从业人数稳步增加;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软件应用服务化、平台化趋势明显;中部地区软件业增速较快,东部地区保持集聚和领先发展态势。

一、综合

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1768亿元,同比增长15.4%。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9362亿元,同比增长9.9%;人均实现业务收入106.6万元,同比增长8.7%。

软件出口形势低迷。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出口505.3亿美元,同比下降1.1%。

从业人数稳步增加,工资总额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末,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数6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万人,同比增长4.7%。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086亿元,同比增长11.8%,低于上年平均增速;人均工资增长6.8%。。

二、分领域情况

软件产品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9年,软件产品实现收入20067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行业比重为28.0%。其中,工业软件产品实现收入1720亿元,增长14.6%,为支撑工业领域的自主可控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实现收入42574亿元,同比增长18.4%,增速高出全行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59.3%。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7905亿元,同比增长28.1%;云服务、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3460亿元,同比增长17.6%。

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稳步增加。2019年,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实现收入1308亿元,同比增长12.4%。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嵌入式系统软件实现收入7820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10.9%。嵌入式系统软件已成为产品和装备数字化改造、各领域智能化增值的关键性带动技术。

三、分地区情况

东部地区稳步发展,中西部地区软件业加快增长。2019年,东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57157亿元,同比增长15.0%,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79.6%。中部和西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分别为3655亿元和8607亿元,同比增长22.2%和18.1%;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5.1%和12.0%,比上年提高0.1个和0.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2350亿元,同比增长5.5个百分点,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3.3%。

主要软件大省保持稳中向好态势,部分中西部省市快速增长。软件业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共完成收入45623亿元,占全国软件业比重的63.6%。软件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16个,其中增速高于20%的省份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宁夏、安徽、江西、湖南等省份。

重点城市软件业集聚发展态势更加明显。2019年,全国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59636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83.1%。其中,副省级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8640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53.8%。

(来源:工信部网站)

人工智能为新药研发分忧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

人机对弈、刷脸支付、辅助诊疗……人工智能(AI)正在悄无声息地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过,你可能想不到,药物也可以借力AI技术来设计研发。通过大数据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AI融入新药研发可望有效缩短研发时间,降低研发成本。

据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主任、清华大学药学院院长丁胜介绍,创新药的研发从认知疾病发生原因、确定针对疾病的药物靶点、实验室发现新的分子或化合物开始,通过体外及动物体内实验了解其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作用部位和作用效果,再经过首次人体试验,经历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证实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制之后,才可以获批上市。

“整个研发过程往往需要10到15年时间,投入10亿到15亿美元,其中包括失败的成本。”丁胜说。

“在从初步筛选的百万个化合物和随后的千百个逐级候选药物优化中,最后可能只有一个能被选出来做成药物。”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定量生物学中心研究员裴剑锋说,新药研发失败率非常高,任何一步失败都会导致最终失败。

新药研发有没有捷径?科研人员发现,AI技术可以为他们“分忧”。

“AI技术可以通过对现有化合物数据库信息的整合和数据提取、机器学习,提取大量关于化合物不同属性的关键信息。”丁胜说,这不仅避免了盲人摸象般的试错路径,还能大幅提高化合物筛选的成功率,最终降低研发成本和工作量。

“药物研发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越来越高,而AI技术是有力突破点。”裴剑锋说,有机构预测数据表明,人工智能的融合可为新药研发节约近一半时间,每年节约化合物筛选成本和临床试验费用达数百亿美元。

裴剑锋认为,AI技术尤其是强人工智能的发展,有望解决药物设计中挑战性的难题。例如,随着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AI文献信息提取技术发展,未来AI能自动处理海量非结构化的专利、文献数据,从中提取关键信息构建知识图谱和认知图谱,自动发现药物靶点和药物分子。

一批药物研发初创公司和研发机构正在将AI技术的应用变为现实:北京英飞智药科技有限公司将AI技术与资深药物研发专家的经验融合,开发出了药物设计AI研发平台“智药大脑”;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打造了高通量、高精度人工智能药物筛选计算平台“人工智能药物研发平台”……

裴剑锋认为,在AI深度参与和高性能计算能力支撑下,未来,机器学习和物理模型的有机结合将可能成为新的科研模式,引发医药甚至多个领域颠覆性的创新浪潮。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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