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两部门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
2020-03-20网信军民融合编辑部张辉
◎网信军民融合编辑部 张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2019年12月25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服务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已到,机遇与挑战并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乡村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加速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竞相涌现,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
农业农村数字化是生物体及环境等农业要素、生产经营管理等农业过程及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是一场深刻革命。展望今后一段时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将迎来难得机遇。国际上形成发展数字经济的普遍共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将数字农业作为战略重点和优先发展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大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5G网络建设进程,为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数字技术的普惠效应有效释放,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我国农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农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提供广阔的空间。
但也应该看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滞后,面临诸多挑战。发展基础薄弱,数据资源分散,天空地一体化数据获取能力较弱、覆盖率低,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滞后,农业专用传感器缺乏,农业机器人、智能农机装备适应性较差。与医学等领域相比,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研究应用明显滞后。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偏低,与城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数字产业化滞后,数据整合共享不充分、开发利用不足,数字经济在农业中的占比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突出短板。
《规划》指出:当前及“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顺应时代趋势、把握发展机遇,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制高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规划》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印发实施,顺应了数字化发展新趋势,契合了亿万农民群众的新期待,突出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战略地位,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抢占全球农业制高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了系统安排,既有路线图,又有时间表。
《规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数字农业建设的发展思路,提出要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着力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字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规划》还明确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数据驱动,普惠共享;创新引领,应用导向;多方参与,合力共建。
《规划》提出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到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建成“一个网络”“一个体系”“一个平台”,即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农业农村云平台;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在具体指标上,细化总体目标要求,提出了三个关键性指标,使《规划》目标可衡量可落实。即农业数字经济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由2018年的7.3%提升至2025年的15%,年均增速10.8%;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由2018年的9.8%提升至2025年的15%,年均增速5.5%;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由2018年的38.4%大幅提升至2025年的70%,年均增速10.5%。
三、《规划》布局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五方面重点任务
中科赛诺公司“空天地AIOT精准农业SAAS数字云平台”
《规划》面向乡村振兴的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紧紧围绕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谋篇布局,提出了五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
《规划》提出,要统筹建设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类大数据,形成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为农业农村精准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
《规划》提出,要推进种植业信息化,加快发展数字农情,构建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建设数字田园。推进畜牧业智能化,建设数字养殖牧场,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推进养殖场数据直联直报。推进渔业智慧化,发展智慧水产养殖,升级改造渔船船用终端和数字化捕捞装备,建设渔港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种业数字化,挖掘与深度应用种业大数据,研发推广动植物表型信息获取技术装备,完善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功能。推进新业态多元化,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平台。推进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推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标识化、可溯化,普遍推行农户农资购买卡制度,构建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
(三)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持技术体系,提高宏观管理的科学性。健全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春天种什么对、秋天卖什么贵”等生产经营瓶颈问题。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中心,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智慧化、便捷化水平。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实现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时全程监测。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
《规划》提出,要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攻克农业生产环境、动植物生理体征智能感知与识别关键技术,突破动植物生理生态过程模拟技术,构建动植物表型的数字化表达及模拟模型,突破智能农机装备关键技术。强化战略性前沿性技术超前布局,加强农产品柔性加工、区块链+农业、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基础研究和攻关,形成一系列数字农业战略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强化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开展3S、智能感知、模型模拟、智能控制等技术及软硬件产品的集成应用和示范,熟化推广一批典型模式和范例。加强数字农业科技创新数据与平台集成与服务。加快农业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实施农业机器人发展战略,加强无人机智能化集成与应用示范。
(五)加强重大工程设施建设
《规划》提出,要实施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国家农业农村云平台、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国家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3类项目,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要实施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观测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农业农村 “天网”(农业农村天基观测网络)、“空网”(农业农村航空观测网络)、“地网”(农业物联网观测网络)建设,实现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等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的实时动态观测。要实施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工程,重点建设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及专业分中心、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数字农业试点建设等3类项目,打造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四、统筹协调,强化支持,保障《规划》实施
《规划》提出了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框架下,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管理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在项目用地、技术研发、设备采购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强化数据采集管理。巩固和提升现有监测统计渠道,提升利用地面观测、传感器、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等实时采集数据能力,拓展互联网数据来源,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原始数据采集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共享开放政策和管理规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
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三农”干部和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