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政府采购服务实践与成效提升探索
2020-10-09张铭清王俊伟
雷 霆,张铭清,王俊伟,苏 醒
(华侨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福建 厦门 361021)
2018 年6 月28 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1],强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 号)等相关政策的颁布,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我国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政府采购是发展高等教育的坚强后盾,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高校采购资金来源广,而且不同项目所购买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差异性,采购环节较为复杂[2-3]。统一、高效、规范、合理的采购管理组织是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强有力保证[4]。目前我国各高校的采购管理组织没有统一模式,都是根据自身学校发展规模和实际情况设置采购机构[5-7]。在“放管服”背景下,高校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如何更好地满足高校政府采购的实际业务发展模式,推动高校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事业,是摆在各高校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组织模式
1.1 组织架构
根据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我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该组成员由部分院系分管领导和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我校物资采购中心是负责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挂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负责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研究起草学校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负责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执行和实施,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上报、变更、统计等审核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协调,负责学校统一采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1.2 岗位设置
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物资采购中心强调内控及管理机制建设,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兼任采购中心主任,设副处级副主任一名负责常务工作,同时鉴于泉州、厦门2 校区的管理需要,由2 名科级秘书分别管理两校区的采购工作,若干科员执行相关具体工作,我校物资采购中心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见图1。
图1 物资采购中心岗位设置
1.3 采购形式
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我校自身发展状况,将学校政府采购形式分为学校统一采购和学校分散采购。学校统一采购是指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的采购,具体范围包含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和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与服务,其中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目前为5 万元,今后将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学校分散采购是指在学校统一采购范围之外,或者采购用户因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采购。
学校统一采购由物资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根据公开、择优、集体决策、采购过程可溯的原则,采购程序分为申请、审批、采购、合同签订与履约等流程,采购方式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竞价采购、定点采购及协议供货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见图2)。
图2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
2 落实各项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2.1 完善管理制度,做好顶层设计
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体系是规范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8]。随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等多项法律法规的颁布,物资采购中心适时启动了校内相关采购办法的修订工作。在进行前期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借鉴其他院校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严格依据国家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从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加强制度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新的《华侨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华大设[2018]12 号)于2019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相比旧办法增加了22 条规定,进一步适应了学校的发展现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另外,《华侨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实施细则》《华侨大学科研经费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定也在修订和制定中。
2.2 降低采购风险,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校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也是有效防范高校政府采购活动腐败的重要措施[9]。物资采购中心致力于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使权力运行有效制约。一方面,明确岗位职责,对采购决策、监督、执行的过程和岗位进行分离。重点工作岗位都设置了AB 岗,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工作人员每年签订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对照岗位风险进行梳理,进行廉政承诺。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制度、完善措施和规范流程进行内控管理,设计了采购内控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从基本原则、防控任务、防控内容等几个方面对学校采购风险进行了梳理,实现对权利的有效制约和全面防控。
2.3 立足实际,规范采购程序
为进一步符合高校教学及科研的实际需求,我校政府采购形成了以物资采购中心为主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属实验室管理科和设备管理科为辅助管理机制,完善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验室管理科和设备管理科严格管控采购项目的前期经费预算、论证与审批,物资采购中心主管采购程序,确保买到所需的货物与服务。采购完毕之后,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后期合同签订、档案整理以及售后保障等工作。此外,验收工作、后期维护、报废工作则由实验室管理科和设备管理科共同负责,相应业务科室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规范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及使用效益。
2.4 精细化管理,优化采购服务
通过精细采购管理服务流程,如建立采购计划年报制度等,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强化二级单位“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的意识;每学期初将采购业务相关要求以文件形式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向校内各单位公布;在使用科研经费进行小额采购的规模激增的情况下,统一原先较为无序的小额采购项目的接单及挂网流程,实施“7 日办结制”,提高了小额采购的工作效率;申购计划表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联签审批,避免单一部门权限过大的同时,让教学科研人员少跑路;结合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和时间要求,细化区分各类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进一步激发了教学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活力,有力地支持了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一个高效有序并且符合实际的高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是保证高校建设健康、稳步发展的重点[10]。在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通过层次分析法建立高效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一个采购内在相互作用因素与外部环境形成动态交流的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将影响高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的因素分为3 大类,即经济效益、采购后续影响效益、制度完善程度,以期通过该绩效评价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采购经济效益,提升为高校科研、教学服务的质量。
2.5 探索信息化采购,推进“互联网+”模式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构建采购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网络化办公,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11]。经过必要的调查研究,物资采购中心自主设计并研发了华侨大学设备采购服务平台。该采购平台系统采用B/S 架构,对接学校信息门户、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相应门户网站,面向全校教职工和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包含政策法规展示、采购申请管理、采购方式管理、采购文件管理、查询与统计管理、合同与报账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采购过程的科学化管理,层层审核,严格把关,让每一个采购步骤公开透明化,有效地预防了腐败滋生的现象。“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工作模式,使得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并且可追溯,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效率,提高了科学化管理水平。
2.6 加强业务学习,打造专业化采购队伍
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法规不断出台,更新较快,“不敢用、不会用”各种采购利好政策的情况较多[12]。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物资采购中心购买和订阅了大量的业务书籍和采购信息报刊,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地考察调研。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采取专家指导、组织自学、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业务学习。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又解决了各项业务工作对相关知识的需要,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技术能力、市场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为师生提供满意的专业服务,为学校事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2.7 深入基层,加强培训指导
对政府采购的宣传不到位,将会使得院系等基层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持不关心、不支持甚至是无所谓的态度[13]。为保障规章制度更好地衔接落地,物资采购中心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采取了多种形式、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政府采购的活动,通过官网宣传、微信公众号普及、QQ 群通知等多种方式,使更多的部门、院系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并主动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同时,由于财政专项计划等类似的经费下达时间较晚,物资采购中心编制了《采购服务指南》,深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上门进行宣讲培训、指导采购项目的实施等工作,主动服务校内采购人,实施分类别指导、分层次管理,不仅对采购项目进行跟踪,保障采购项目能够如期完成,而且推动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要求,准确理解国家政策,使政府采购走上规范的轨道。
3 实践成效
我校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新中国最早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大学之一,也是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泉州和厦门2 个校区,现有28 个学院,94 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5 551 人,研究生5953 人,教职工2672名。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也逐年攀升,以2016—2018 年为例,物资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金额近7 亿元,采购项目4000 余项,节约率达10%,实现了新的突破。
政府采购工作是高校教育和科研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体发展和正常的办学效益[14]。同时,由于购买的仪器设备的品种繁多,加上采购程序复杂,高校政府采购是腐败问题的多发领域[15]。近几年来,物资采购中心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的工作重心,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比照政策定思路,依托形势求创新,继续秉承“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规范采购行为,优化采购流程,不仅提高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4 结语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大,高校规模也不断扩大,随之而来高校用于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也快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应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时效,推动高校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而保障高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