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类本科专业三级认证体系构建研究
2020-09-30邢辉赵俊豪
邢辉,赵俊豪
(大连海事大学 a.轮机工程学院 b.教务处,辽宁 大连 116026)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教育部《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1],2019年全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6%,这意味着我国已经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迈向了普及化阶段。如何确保我国规模宏大、结构复杂而又高速发展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必须回答的问题。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全球各发达国家维持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全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之一。
综观欧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途径,由院校内部质量管理、政府监督、社会评价和专业认证所构建的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评估认证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其重要特征[2]。高等教育内部、外部质量保障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教学评估、专业认证/评估、院校认证/评估、大学/学科/专业排名等[3]。国家高等教育的引导政策以及政府主导的评估活动构成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具体涵盖重点院校政策(如“重点大学”建设、“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等)、学科评估和教学评估等三个方面[2],近年来高校内部质量管理、外部社会评价和第三方专业认证也逐渐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截至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体系构建的主导思想基本确立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4]。
航海类人才培养在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要作用[5]。在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以及在智能船舶、智慧航运和绿色航运发展背景下,航海类人才培养面临全新的形势和挑战。构建高质量的航海类专业质量保障、评估和认证机制,是确保航海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大连海事大学及相关院校自1998年即开始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加强航海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管理,并定期接受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外部审核。与此同时,我国航海类院校和专业还同步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以及欧盟海事局基于《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开展的审核与评估等。高质量、多维度的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是确保我国航海教育质量和提升航海类人才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内部质量管理和外部监督评价机制缺乏层次性的目标导向和差异化的质量标准,并不利于我国航海类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三级专业认证
自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来,教育部发布了加强本科教育、强化专业建设的系列重要文件,并明确了将强化质量督导评估作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而为了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本科院校结合区域、行业和自身特点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被作为重要实施途径[6]。因此,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对“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内涵和操作方法的解读[7],结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航海类本科专业可考虑构建表1所示的三级专业认证体系。三级专业认证体系是建立健全航海类本科专业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外部监督和评估的重要途径。通过逐步提升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和教育教学质量,三级专业认证体系渐次提高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内、外部需求的符合度,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对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规格的达成度。三级专业认证体系一方面确保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高校的管理负担和评估成本,也有利于构建多主体、多层级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表1 航海类本科专业三级专业认证体系
三、“保合格”专业认证标准
依托该平台的监测数据,航海类本科专业“保合格”专业认证标准首先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8]。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5个指标,并依据学校类别有不同的要求。统计显示,目前开办航海类专业的院校集中在综合、师范和工科等院校。与此同时,《国家标准》是专业建设兜底线、保合格的基本标准,依据其对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指标要求,增加9个定量指标作为专业开办条件的认证标准。由此,表2所示的5个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9个专业开办条件指标构成了航海类本科专业“保合格”的强制认证标准。此外,《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了7个监测办学条件指标作为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考虑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等指标已不符合当前办学实际,且也不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监测数据,因此予以剔除。但可考虑补充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实验/实习场所面积、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生均本科实习经费等指标作为航海类院校监测办学条件的参考,用于反映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更新情况。
表2 建议的“保合格”专业认证指标及要求
航海类本科专业“保合格”专业认证完全基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填报数据,没有定性评价,也没有专家进校,属常态化监测。此外,“保合格”专业认证主要评价人才培养的“输入性要素”,包括教学资源情况、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这与当前更关注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主流教育教学改革理念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开办航海类专业的各高校在努力满足办学、办专业条件指标的基础上,还应更多地关注学生学习成果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规格的符合度与达成度。也就是说,《国家标准》依然是各高校航海类本科专业开办和建设所要遵循的基本标准。
四、“上水平”专业认证标准
“上水平”同样对标《国家标准》,除了满足“保合格”专业认证标准中的数据监测要求外,还要额外监测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的相关数据;此外,还要请相关专家对专业建设内容作定性分析。《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紧紧围绕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和持续质量改进原则,强调了本科教学要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符合度和达成度[9]。因此,基于《国家标准》,航海类本科专业“上水平”专业认证标准还应从学生、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和特色项目(自选)等方面开展定量和/或定性分析。
1.学生
以学生为中心是当前工程教育改革的主流范式,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也被工程教育理论和实务界所普遍接受。以学生为中心应体现在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效果为中心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10],从学校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文化,到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再到微观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都应该始终围绕这个中心,并贯穿学生招录、培养和生涯发展全过程。
2.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反映了国家战略、区域发展、行业现状和学校定位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需求,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纲领和制定毕业要求的基本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反映了毕业生的职业愿景和专业成就[11],应阐明毕业生主要的就业领域和性质,以及主要的竞争优势,并能落实到具体的毕业要求当中去。专业培养目标可表述为具有层次性而又相互独立的4~6条,阐明主要的就业领域、就业性质和就业方向,同时也应兼顾毕业生多样化的就业需求。
作为示例,美国商船海运学院轮机工程与船厂管理(Marine Engineering and Shipyard Management)专业的培养目标是:
(1)使学员为担任美国商船持证轮机员做好准备,并有能力晋升到轮机长职位;
(2)为学员提供工程教育,使其为在造船厂或类似设施中负责船舶建造、修理和改装,或在航运公司负责船舶工程操作、维护和修理的职位做好准备;
而今,花五奇面前的对手,就是善使龙爪手和分筋错骨手的顶尖高手,“铁手揉豆渣”,一旦被秦铁崖的铁手擒住,比试就算结束。花五奇神经绷得紧紧的,他知道,一旦自己招式用老,手臂、肩膀甚至脖子就会被秦铁崖拿住。他可不是张万邦,肩膀厚、膀子粗、力气大,他那么瘦,被秦铁崖拿住,可就惨了。
(3)为学员提供工程教育,使其为海事行业的各种专业职位(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备制造、船舶操作、维修、检验和市场营销)做好准备;
(4)为学员提供工程教育,使其可以选择工程管理或类似学科的研究生学习和/或成为专业的注册工程师。
航海类专业传统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为海上运输领域培养操作管理人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船舶与航运相关产业对高质量创新拔尖和复合型人才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同时航海类专业毕业生也有较强烈的意愿在陆地/近岸海事相关产业就业。因此,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适当向船舶、能源、动力与海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产业延伸,贯穿船舶与航运领域的工程、设备或系统等创造物的完整生命周期,覆盖产品、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价值维度。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以及对内外部需求的符合度应定期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酌情进行修订。专业培养目标的确立、评价和修订应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企业专家、学校管理者、学术界、校友、教师和学生等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
3.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即学生学习成果或专业培养规格,是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应具有的知识、能力和价值观的具体要求,应能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11]。《国家标准》对交通运输类专业的学生学习成果作出了一般性要求,在此基础上,各高校航海类本科专业应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区域发展优势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强化或者增加某些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形成人才培养特色。与此同时,毕业要求的设定应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要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
4.课程体系
专业以满足职业和社会分工需求为目的,其本质是课程的集合[12]。《国家标准》要求的课程体系按照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四大类设置。其中:通识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数学和自然科学等公共基础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40%;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总学分中所占的比例应不低于25%;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应适当扩大选修课程的比例,选修课程学分在总学分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9]。课程体系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主要载体,是体现高校办学自主权和高校专业办学特色的基础。课程体系不是单纯知识体系的集合和归类,它同时也是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的重要载体。因此,课程始终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核心和根本。然而,陈旧的课程内容、僵化的课程结构是当前制约航海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相关从业者应打破学科提供课程的传统和壁垒,尝试以任务和项目为导向开发新型课程,从而逐步优化课程单元结构和课程体系结构。此外,课程开发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课程内容和体系结构的针对性,即针对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本专业学生知识、能力、价值观的形成规律,开发差异化的课程体系。
5.师资队伍
《国家标准》对交通运输类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和水平作出了具体规定,既有专业和学术水平要求,又有教学和科研能力要求,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和职业发展能力。航海类专业师资队伍应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各种定性和定量指标要求,专业特点还对教师行业实践能力和“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有更高的要求。当前各高校航海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这方面有明显弱化的倾向,而教师的学术科研能力却占据了更高的权重,这对于应用型航海类人才的培养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各高校和航海类专业应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师发展环境和培养机制,一方面促进现有教师的行业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提升,另一方面补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进入教师队伍,促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6.支持条件
航海类专业投入的设施、资源、经费等教育条件至少应满足“保合格”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
7.质量保障体系
航海类专业应通过建立第三方机构认证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设。通过有效的内外部评价、监督和反馈,完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培养方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成果的持续质量改进机制。
五、“追卓越”专业认证标准
“追卓越”基于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或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标准,通过专家进校现场审核,作出完全高水平、国际等效的实质认定,从而建设一流专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规定了学生、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和持续改进等7个方面的认证标准,这与《国家标准》有重叠的地方,但就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而言,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1.毕业要求
随着当前船舶及航运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有条件的高校在航海类本科专业“追卓越”的过程中除了应满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12个方面的毕业要求外[13],还应按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设定的“新工科”建设标准追求更高的卓越。目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还未出台,但清华大学林健教授研制的“新工科”人才培养质量通用标准[14]可作为重要的参考。
2.课程体系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的课程体系由四部分构成[13]:
(1)数学和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结合航海类专业特点,具体包括解析几何、微积分、常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等基本数学知识,以及力学、振动、波动、光学、电磁学等物理学课程的基本知识,此外还可根据需要适当涵盖部分化学和生物学知识。
(2)工程学科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学科课程包括传统上所称的工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是指在本专业应用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识别、表达、研究、分析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并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3)工程设计与实践,至少占总学分的20%。包括行业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结合工程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4)通识教育,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工程实践中能够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经济及环境等因素,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并具有终身学习和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长期以来,航海类人才培养主要定位于海上运输领域的操作管理人才,而在向工程/产品上游的构思、设计和建造/制造领域延伸方面存在较大的短板。而就人才培养的层次和类型而言,航海类专业始终以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而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科研创新、泛产业链/跨行业整合能力的学术科研人才、创新拔尖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然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在于课程内容优化和课程结构创新。与此同时,航海类本科专业应结合“新工科”建设实践,通过课程体系的重构实现原有专业的数字化和信息化,适应未来船舶与航运发展新业态和新范式。
3.持续改进
除了构建内外部评估和认证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尤其强调持续质量改进。持续改进要求拟认证专业必须具有持续改进机制并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教学过程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引入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开展专业评估或第三方社会评价等,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符合度和达成度。整个航海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航海类本科专业的持续质量改进机制
由图1可知,持续改进的两条主线是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符合度与达成度,改进的对象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过程。若人才培养质量没有达到既定的毕业要求,需要从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教学过程等方面持续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若毕业生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则需要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及整个教学系统的运行开展持续改进。
六、结语
当前,我国航海类专业发展面临的国家战略、产业态势、教育理念、受教育者的个体诉求等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航海教育迫切需要破茧重生。本科层次的航海教育由传统的技术教育向工程教育转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更高层次、更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也变得迫在眉睫。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不同院校航海类专业在地域、生源、历史传统、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因此,以“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体系牵引航海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避免了“一刀切”的质量标准抹杀了不同院校航海类专业特色化的发展需求,差异化的专业认证制度设计也减轻了高校和教育主管机关由于过多的、过于频繁的外部评价导致的行政管理负担,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仅系笔者基于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航海类专业三级专业认证体系的框架设计,更科学合理的各级专业认证标准还有赖于更大范围的行业专家基于各自专业的特点具体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