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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泰县不可移动文物工作几点思考

2020-09-28王笑风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13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

王笑风

摘 要: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遗存的重要组成,承载着一个地方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传统,对于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文化大繁荣具有深远意义。近年来,永泰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然而,安全隐患、经费短缺、部门沟通不畅等问题依然存在。地方政府可以从责任落实、机制保障、资金保障、文物利用等方面着手,全面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永泰县;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有重要意义及价值的具体遗产或遗址,是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对话祖先、沟通历史的重要桥梁。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多次就文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要求各级文物部门不辱使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提升文物保护力度与利用率。

1 永泰县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

永泰,雅称永阳,位于福建省东部、福州市西南部,拥有2243.4平方千米的广袤土地,于公元766年建县,至今已有1200多年历史,底蕴深厚,文物富集。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有不可移动文物539处,包括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标志性建筑等四种类型,分布于21个乡镇。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回应党和政府号召,逐步加强对文物工作投入,不断探索工作新模式,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很大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2批;永泰庄寨建筑群于2018年被列入福建省第九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永泰庄寨建筑群晋升全国第八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以来我县未曾发生过文物保护单位重大火灾、盗抢、盗掘等案件,文物安全势态良好。2018年12月,由縣科技文体局(机构改革后称作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编写、县博物馆馆长郑启凡撰稿的《永泰文物》正式出版。2019年正式成立永泰县文物保护中心,配备7个事业岗位编制,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2 不可移动文物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文物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文物保护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永泰县共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24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6个),绝大部分为木构建筑,使用功能以生产生活、宗教活动为主,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大部分文保单位地处偏远自然村,路途遥远,消防通道狭小,应急体系不完善,一旦突发火灾恐难控制。例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闇亭寺位于永泰县盖洋乡赤岭村丹峰自然村西北3千米,重檐悬山顶式木构建筑,寺内供奉卢公祖师及观世音菩萨,初一、十五及祖师爷、观世音诞辰日,永泰县及尤溪县等众多信徒纷纷进香礼拜,用火、用电量大,火灾危险性高,距离最近的嵩口消防也需要70分钟才能赶到。

同时,大部分文物建筑始建于清朝,部分为宋、元、明时期,历经千百年的风雨洗礼,木构件往往出现糟朽、变形,绘画、雕塑风化现象极为严重,文物建筑抢修工作迫在眉睫。例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元祠,因年久失修,主殿梁架、屋面椽望板、门框等木质构件出现严重糟朽,雨水渗漏,存在倒塌风险。

2.2 文物保护经费短缺

当前保护经费主要来自县级财政拨款与少数乡绅爱心捐赠,筹资渠道狭窄,经费有限。2017年以来,永泰县多次聘请第三方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发现在防火、防盗、防雷方面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急需资金予以解决,仅提升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便要1000多万元的财政支出。全县大量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进一步维修保护,除60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管理资金统筹安排外,仍有400多处的文物未能列入资金保障体系,地方财力难以维持。

2.3 社会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永泰县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江滨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地产开发等项目日渐增多,必然会涉及到文物建筑、文物遗址保护工作,一旦疏忽大意,必然会出现私搭乱建、违规修缮、野蛮施工等现象,将会破坏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导致文物受损甚至永久消失。而部分群众也将文物当作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例如,莆炎高速项目初期规划时,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郑侨墓,文物部门实地踏勘后立即发函通知设计方进行设计变更;樟城镇沙浮路棚屋区改造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裕源厝就地保护;南江滨路改造工程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龙岩寺整体迁移;同时也存在文物保护与住房改善的矛盾,红星乡礼柄闽中游击队活动旧产权人计划将古厝拆毁,改建成水泥砖混结构住房。

2.4 多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

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综合性强,涉及文物、国土、住建、民宗、消防、公安、旅游等方方面面,切实做好文物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当前,全县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尚未建立,各部门职责不明晰、沟通机制不畅,容易出现工作盲点或是重复交叉,直接影响到文物工作全面推进。例如,大洋镇名山寺、葛岭镇方广岩寺、樟城镇重光寺等,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由县文物部门主管,作为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又为县民宗局管理,由于宗教活动频繁也是县消防大队管辖重点场所。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三个部门各自组成独立检查小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大同小异,给文物单位造成沉重的接待负担,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2.5 活化利用效果不佳

目前,永泰县不可移动文物开放利用率低,业态模式少,主要以庄寨旅游观光为主,重游意愿不高。例如,嵩口古镇,宁远庄开办兵器博物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北山寨相爱酒店等,由于宣传推介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经营效果不佳。

3 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工作意见、建议

面对新时期文物工作新特点、新挑战,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与利用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从责任落实、机制保障、资金保障、文物利用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3.1 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政府应当明确文物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将其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编制与调整城市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古建筑、古遗址保护的特殊性,多手段、多方式加强文物保护;政府应将文物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并且要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而增加,为文物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应成立文物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辖区文物保护单位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文物日常管理;应将文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乡镇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文物保护责任清单化。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精神,根据《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将文物保护职责列入政府责任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由各界进行监督。同时,加强清单动态化管理,根据上级精神及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以确保清单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3.2 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科学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由政府主导,文物部门牵头,分级别、分批次编制文物保护规划。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函询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科学调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二是建立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负责召集,县文体旅局牵头协调,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及县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召开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就文物工作中出现的火灾防控、法人违法、盗掘盗窃、开发利用等重点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全面促进文物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3.3 完善文物保护经费保障

一是下拨文物保护经费。2019年开始,县文体旅局以国保每处2万元、省保每处1万元、县保每处5千元、文物点每处1千元的標准下拨专项维护经费,为不可移动文物岁修加固、安全整改、日常巡查记录、环境卫生整治提供资金支持,极大改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的状态,该项政策应全力保障。此外,应当加大文物保护投入,进一步满足文物安防、消防设备改善需求。二是多元化筹措经费。国家及省市下拨资金用于名山室、樟阪乡贤第、文昌阁等文物保护单位的安消防建设及修缮,企业家曹德旺捐资5000万元重建天台寺,大洋鄢氏一族自主集资重修祖屋凤形厝,上级的支持及社会力量的参与有效缓解了县财政压力,也使珍贵的文物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县政府应当紧跟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与开发,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3.4 充分发挥文物作用

一是深入挖掘文物内涵。可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前沿科研优势,深入挖掘不可移动文物独特的内涵,构建永泰独有的宗祠、耕读、古建等学术体系;利用“互联网+”打造在线文物展示平台;组织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开展文艺创作,开发形式多样的文艺作品,拍摄文物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片、微电影、戏剧等影视作品,在公交站、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小汤山文化公园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多维度展现文物魅力,传播永阳文化。二是发展“旅游+文物”。借助全域旅游大平台,根据文物特质提出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深化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发特色民宿;建立红色文化纪念馆、永阳历史文化长廊、庄寨特色雕塑群等文化旅游设施。如2023年张圣君迎来1000年华诞,可在嵩口及盘谷取景开展张圣君影视作品拍摄,吸引闽、台及东南亚等7000多万的信众。通过对附着在联奎塔-三元祠背后的耕读文化进行挖掘,打造“三状元文化园”。对张元干、郑登光等名人故居进行生活化改造,复原名人生前生活场景,设计互动环节增强游客体验感,以此逐步提升文物知名度,拓宽旅游市场。

4 结束语

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经过岁月积淀,逐渐发展底蕴厚实的传统文化,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奋发向上,推动着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文物保护人人有责,文物成果人人共享。新时期机构改革文旅合并,为永泰县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大好契机。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并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周劲思,秦静,穆蕾.让文物活起来,并且永远活下去——在工作中践行习总书记讲话,兼顾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J].博物馆研究,2018(1):3-8.

[2]文好斌.试论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15):164-165.

[3]范岩.浅析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及应对策略[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9(2):106.

◆资讯◆

天山南麓文明化进程——奎玉克协海尔古城发掘记

奎玉克协海尔古城位于塔里木盆地北缘、天山南麓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东南20千米,地处迪那河下游喀拉塔勒河冲积荒漠地带。

城址由城墙和城内中部高台组成,城垣平面呈不规则圆角长方形。周长约900米,墙体现残存高度1~2米不等。中部高台区平面呈椭圆形,周长约340米,最高处距地表残高6.5米。

2018年度的发掘,明确了该城址的发展演变过程。即公元前750年的春秋早期,该区域内出现人群活动,形成了早期的环壕聚落;公元前350年的战国中期,社会出现明显分化,有城墙和护城河环绕的城市开始被修筑;公元前200—前150年,城市发展到顶峰后,开始衰落,至公元前50年,该城址已被废弃。2019年度的发掘,认识到中部高台区至少有早晚两期遗存。即以不规则泥团堆砌墙体的早期遗存和以规整土坯垒砌墙体的晚期遗存。在早期遗存中还发现了较多金属炼渣和大范围、长时间火烧痕迹,初步判断可能和金属冶炼存在关系,为冶金史的发展提供了新材料。2020年度发掘正在进行中,从目前发掘情况来看,在高台区发现有明确的房址等遗迹,为进一步认识该城的发展演变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料。

奎玉克协海尔古城是迄今为止塔里木盆地北缘经科学发掘并有明确测年的年代最早的城址,其文化面貌同察吾乎文化较为相似,或与察吾乎文化群巴克类型人群存在某种关联。奎玉克协海尔古城的发掘,为天山南麓人群从早期聚落到城市的演变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对研究天山南麓早期文明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来源: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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