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信贷通”打通农金阳光大道
2020-09-28朱华清吉水县农业农村局
文/朱华清 (吉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4 年以来,吉水县积极开展“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撬动金融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进一步促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县“财政惠农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15.78 亿元,受益经营主体达到4868户,年均不良贷款率低于0.41%。
助推“财政惠农信贷通”
吉水县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分管领导坚持不定期主持召开“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县委农办具体负责“财政惠农信贷通”协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提升“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水平,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金融撬动为抓手,以每年完成3.05 亿元信贷任务为目标,吉水大力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把“财政惠农信贷通”作为农业产业工作重点内容来抓,每年根据各乡镇农业产业、人口、耕地等情况,差异化下达各乡镇“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任务指标,确保“财政惠农信贷通”顺利完成。坚持以考核为导向,明确将“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纳入年度现代农业发展考评,对发生不良贷款的乡镇,“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机制
由县委农办牵头,以合作银行为主,建立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与乡镇积极协助的宣传工作机制,合作银行分别深入乡镇、村组召开“财政惠农信贷通”现场宣传推介会,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新颖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财政惠农信贷通”优惠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对全县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至各合作银行,顺利实现“政银农”对接。
吉水县以“一个产业、一群主体”为发展思路,积极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头雁领飞效应,推动“财政惠农信贷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通过协调调度、银农对接、足额安排财政风险补偿金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将30 万元以下“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实行免抵押免担保,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培育家庭农场548 家,农民合作社总数736 家,共计信贷款资金9.76 亿元。
他们制定严格高效审批机制,乡镇初审、银行同步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把关、领导小组及时批复等申报批复程序,同时,借款主体仅在乡镇提供申请和银行签字时候需到场,其他程序均可有合作银行代办提高了的贷款效率。
把控金融风险
吉水县坚持把补齐工作中的短板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对农业农村、林业部门难以界定的贷款对象,可直接由县“财政惠农信贷通”领导小组会同合作银行商定。利用省农业企业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业务关系,设立信贷通倒贷资金方式,有效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过桥资金问题等。鼓励合作银行积极探索“财政惠农信贷通”对在县里投资农业产业的外商给予信贷资金支持的新模式,不断吸引外商到吉水县投资农业产业。
他们从强化贷后服务入手,建立健全“财政惠农信贷通”后续管理服务机制,各合作银行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流动,确保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生产中;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不定期到贷款经营经营主体基地现场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引导贷款农户根据市场需求拓展项目,做到谨慎投资,不要盲目扩大规模,确保贷款资金发挥经济效益。
以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清算工作为抓手,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合作银行积极配合,全面梳理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使用、发生不良贷款、存在风险的贷款等情况,及时做到有的放矢,对于未按“财政惠农信贷通”要求使用贷款、恶意欠贷的,合作银行会同县农业农村、林业部门采取刚性处理方式,进行司法程序追偿,并纳入征信黑名单,对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投资失败的,根据客户信用、家庭情况,采取柔性处理方式,继续给予过桥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