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二元组织结构及其合作理性
——以阿坝州羌绣生产合作社为例
2020-09-28王通,陶钰
王 通,陶 钰
民族传统手工艺(品)覆盖面广、兼顾工农,在农民增收就业中有巨大潜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快行业组织建设,行业组织要制定产品质量行业标准,组织或支持开展面向本地区或本行业传承人群的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并提供信息发布、权益维护等服务①详见2017 -03 -12,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政府意图通过组织挖掘传统手工艺(品),以增加农民就业的潜力。合作社是生产传统手工艺品的重要组织,与家庭作坊相比,具有帮助社员避免直面市场,消解市场风险的作用。与公司相比,具有降低运营成本,更适合农民分散性生产的特点。在传统手工艺品生产中,合作社具有较大优势,理应在农民就业增收问题上发挥更重要作用,但目前合作社的效果却不佳。从经营不善、销售渠道狭窄、专业人才缺乏、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利润空间低以及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对此研究的文献可谓卷帙浩繁,但是,鲜有学者从组织结构角度研究该问题。本文以阿坝州羌绣生产合作社为个案,从组织结构的角度寻找导致合作社就业增收能力不足的原因。
一、羌绣生产合作社的功能
羌绣多用在妇女的围腰、头帕、云云鞋、衣袖、衣领以及衣角等部位。羌绣主要图案有羊角花、牡丹花、龙纹、石榴纹、鱼纹等,皆来源于羌族自然文化生境。羌绣历史悠久。相传,在三国时期,因羌族妇女能征善战,孔明派姜维平定汶山(现汶川县境内)的时候,屡被羌族女将打败,后来孔明用符咒组成了挑花围腰,到羌寨去散发。羌族妇女们从未见过刺绣,俱争相效仿,挑花围腰就在她们中间流传开来。谁知围腰上的符把羌族妇女的心给迷住了,从此,羌族妇女便不再打仗,只知挑花刺绣,姜维遂顺利平定了汶山②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志·民族志[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211.。古代,羌族妇女几乎都会制作羌绣,羌绣是评价妇女贤良淑德的标准。但是,随着现代纺织技术的普及,羌绣遭受严重冲击。随着“羌绣帮扶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羌绣制作又蔚然成风。
羌绣生产合作社是农民生产合作社的一种较为典型的类型,它的产生、发展与震后“羌绣帮扶计划”密切相关。5·12 汶川大地震后,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壹基金和相关团队联合发起成立了“阿坝州羌族妇女就业帮扶中心”,并于2008 年7 月24 日在成都正式启动“羌绣帮扶计划”。该计划实施后,阿坝州共有29 家羌绣生产合作社成立,其中汶川县18 家、理县8 家、茂县2 家、松潘县1 家。71.5%的羌绣生产合作社注册资金为50 万元及以下,合作社规模较小。
羌绣生产合作社普遍采用“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主要具有组织协调、产品销售、技能培训以及带动社员就业增收的功能。
(一)组织协调
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功能体现在日常运营中。羌绣生产合作社普遍采用“合作社+绣娘”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有固定的运行模式。合作社通过公司、政府、门店、网络等接到订单后,如果库存能够满足客户需要,可以直接出售,如果不能满足,合作社就需组织绣娘生产。首先,合作社根据客户需求对外采购原材料,并且将原材料有偿或无偿地提供给绣娘。将原材料发放给绣娘时,合作社将定好的产品款式、质量、规格、价格、样品一起分发给绣娘,让绣娘按照合作社的要求生产。当然,社长并不是将订单分配给所有绣娘,社长会根据订单数量、绣娘水平以及绣娘的空余时间分配,优先考虑制作产品较好的绣娘。有些合作社无论绣娘产品好坏均进行回收,如汶川县恒鑫羌绣加工专业合作社,而有些合作社按照制作产品的质量定价回收,如理县云朵羌绣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回收产品后,有些会直接销售给客户,有些会进一步加工后再销售给客户。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了绣娘自身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以及外部市场交易成本高等问题,这就提高了绣娘在市场中的生存率。并且,还可以为绣娘提供多种专业化的服务,进而形成“生产在户、服务在社”的模式。比如汶川县银杏乡的民艺羌绣专业合作社①访谈时间:2017年1月12日,访谈地点:汶川县银杏乡民艺羌绣专业合作社中,访谈人:王通。就采取了这种模式:
我们每天给大家二十块钱,大家集中在这里绣,绣的过程其实就是绣技的攀比,你做一张,我做两张,你一个月挣一千,我挣一千二,大家相互之间你追我赶。挣了钱,就可以用自己的钱买东西了,给自己买衣服买化妆品,自己在家里说话底气也足一点。去年我们做十二万的绣片就是这样来的。(WXR,女,藏族,47 岁,高中文化程度,汶川县银杏乡民艺羌绣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县级羌绣传承人)
(二)产品销售
羌绣生产合作社的销售方式主要有门店、公司订单、政府订单、电商等。在这些销售方式中以门店销售、公司订单为主。门店销售可以分为直销和代销两种形式,直销是合作社采用前店后厂的模式,前面是自己的门面,后面是加工车间,收购绣娘的绣片后,在加工车间内进行初步的加工,然后摆在门店里进行销售。代销主要是合作社的社长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代理商一般也有自己的门店,代理商多为社长的亲戚或朋友。据DJ所述②访谈时间:2017年1月13日,访谈地点:汶川县花儿纳吉合作社中,访谈人:王通。:
我们这里靠着国道213 线,交通比较便利。因为现在手工比较贵,不如机绣的便宜,很多人都注重价格,导致现在公司的订单越来越少了。有的客人看到我的招牌直接过来买,看中哪个买哪个,有的是他们直接来我店里进行私人订制。我有几个朋友在景区开店,我会托他们销售。我有个姐姐在福建那里,他们那里的人注重生活质量,每年我姐姐也会来我店里拿产品去帮我销售,福建那里的销售还是可以的,因为那里的人收入相对较高一些。(DJ,女,羌族,1982 年生,中专文化程度,花儿纳吉合作社社长,原文锦公司员工,县级羌绣传承人)
公司订单主要来源于羌绣生产加工公司。这些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直接建立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绣娘”的模式生产。独具特色的羌绣是阿坝地区的地理标志,过去也是各级政府作为礼品项目采购的对象,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合作社中的政府采购订单逐渐减少。电商销售模式是当前羌绣生产合作社探索的新的渠道,由于缺乏电商销售团队,合作社电商发展举步维艰。
(三)技能培训
现在绣娘普遍文化水平较低,艺术修养不高,生产的产品质量也有待提高。比如汶川县永航羌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很多绣娘不会使用缝纫机。传统的口耳相传、言传身教式低效的传承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才需求,所以依靠集体培训来满足羌绣人才需求和改变传承困境已经成为一种常用的方式。据WXR所述①访谈时间:2017年1月12日,访谈地点:汶川县银杏乡民艺羌绣专业合作社中,访谈人:王通。:
我们的绣娘都是最传统的农村妇女,她们没有时间走出去看看,她们制作出来的东西非常的传统,并不一定好卖。虽然这些绣娘对传统的针法掌握得非常好,但如果你要让她们使用其他的工具,她们真的不会用。我们现在和专业公司做出来的东西依然有差距,比如成都的文锦公司,他们做出来的东西就非常的精致,我们做出来的东西还是非常粗糙的。对于我们来说只能通过培训逐渐提高我们绣娘的绣技了。(WXR,女,藏族,47 岁,高中文化程度,汶川县银杏乡民艺羌绣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县级羌绣传承人)
羌绣生产合作社培训的对象主要是传统手工艺的初学者和进修者等,培训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基于合作社生产需要对学员进行的免费培训;另一种是合作社承担政府的培训项目,这种培训项目已经成为部分合作社的主要收入来源。通过合作社培训,很多绣娘提高了生产技能,但是,部分绣娘是为了得到误工费和生活补贴才去参加培训,并非是为了提高生产技艺。
(四)就业增收
羌绣生产合作社把分散的绣娘组织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并为绣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以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作社与公司、家庭作坊、工作室不同,成立的目的不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还要追求社会效益,达到互助的目的。比如,汶川县映秀羌绣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宗旨是为“把周围的妇女都带动起来一起做羌绣,在家里就可以挣钱,不用出远门。”由于农村赚钱机会少,很多人迫于生计选择外出打工,但现在当地成立了合作社,为农民扩宽了增收、致富的渠道。又比如,汶川县彩花羌绣加工专业合作社依托旅游景点的两处实体店铺,带动了羌绣销售。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也积极探索了一条土地入股的新路,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发动绣娘以土地入股,在土地上进行原材料种植和加工,切实提高了绣娘的收入水平。
当然,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带动了绣娘就业,合作社通过培训还带动了部分绣娘创业,建立自己的公司或家庭作坊,从事羌绣生产。比如,茂州西羌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ZHQ 即是在参加培训后创业的。她介绍说②访谈时间:2017年1月15日,访谈地点:茂县茂州西羌服饰有限公司内,访谈人:王通。:
我以前是LXX 那里的绣娘,以前经常和她合作,不过现在我已经出来单干了,但现在依然有合作,主要是被她聘为老师,到处去培训。2016 年我创办了这个公司,并且被评为省级服饰传承人。现在公司有5 个员工,下料是我和我侄子,加工是我妹妹,其他的是绣娘和画娘。因为去年刚开始,所以收入只有10 多万,但我觉得以后会越来越好。(ZHQ,女,羌族,1968 年生,小学文化程度,茂州西羌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州级羌族服饰传承人)
政府和壹基金在羌绣生产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帮助合作社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它来进行灾后重建工作以及帮助绣娘就业增收等。但是,部分合作社没有充分发挥功能,致使43.45%的绣娘不喜欢入社或退社,绣娘Y 女士③访谈时间:2017年1月15日,访谈地点:茂县水巷子内,访谈人:王通。就是其中的代表。
我以前做绣片每个月能赚100 -200 元,一年还赚不到2000 元,一般一朵小花是2 块钱,大的花是4块钱。很多绣娘都赚不了多少钱,她们很多已经转行了,很多去当建筑工人或者去羌城跳舞去了,每天早上在羌城跳舞还有50 元,比做绣片赚钱多了,并且做绣片经常导致颈椎疼、脑袋疼。如果我的手方便的话,我就不做绣片了,直接去羌城跳舞去了。(Y女士,羌族,46 岁,小学文化程度,羌绣生产个体户)
那么导致合作社功能没有完全发挥的原因是什么呢?结构功能主义学者们认为,功能与结构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组织结构问题可能是合作社功能未充分发挥的原因。合作社的正式组织结构是科层制的一种形式,是合作社各种活动开展的蓝图,对合作社组织结构的研究也就从正式组织结构开始。
二、仪式性存在的正式组织结构
(一)正式组织结构构成要素
图1 羌绣生产合作社的正式组织结构
如图1 所示,羌绣生产合作社普遍采用这种正式组织结构。全体社员组成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合作社章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求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会议。合作社要设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要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经营业务情况,社员大会决议及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等,监事不能为经理、理事、理事长等人员。根据社员大会的决议,理事会负责聘任财务人员和经理,当然,两个职位可以由理事长兼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销售、原材料采购等工作。
(二)正式组织结构具备合法性
多数管理学学者认为,组织的出现是为了追求效率,是人类的一种理性活动。但是,组织社会学家罗恩和迈耶认为,组织要受到制度因素的影响,社会中的很多组织不是为了追求效率,而是来源于社会认同的合法性机制。合法性机制是迫使组织者采用具有合法性组织的观念性力量,可以认为是社会规约、观念制度、文化期许、法律制度等,这些事实被社会广为认同和接受①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75.。
虽然符合合法性机制的正式组织结构对羌绣生产合作社有所帮助,但是,这种正式组织结构是自上而下搭建的,是制度环境的产物。如果使用这种组织结构,合作社接单后,会召开理事会商议利益分配、人员规培、绣样设计等事宜。相关事宜确定后,监事会要监督各个部门执行,采用各种激励手段,以提高社员生产积极性,这会提高交易成本,小型合作社往往承受不了交易成本过高带来的压力。由此可知,合作社正式组织结构违背效率机制,其实,符合合法性机制。
现在国内的各种合作社必须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就使得合作社必须要具备图1 所示的正式组织结构。如果合作社获得国家营业许可和法人资格,就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也使得合作社必须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正式组织结构。法律制度是合法性机制实施的强制性手段,使得合作社必须具备正式组织结构。但因为与效率机制存在冲突,它只能作为符合合法性的仪式存在。为了能够满足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合作社精英会把正式组织结构和实际运行结构分离,实际运行的结构是一种二元组织结构。
三、核心社员与边缘社员构成的二元组织结构
(一)社员的合作理性
核心社员与边缘社员是羌绣生产合作社的主要合作对象。大部分合作社是“乡村能人”带头组建的,这些“乡村能人”往往是羌绣传承人、公司经理、生产大户、营销大户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乡村能人”通过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组建合作社,并且“乡村能人”将出资的社员登记为正式社员,这些人根据出资额占有产权,这也使得出资人成为了核心社员,其它为边缘社员。在羌绣生产合作社中,核心社员指正式社员,占有合作社的产权。她们是“乡村能人”吸纳的最早的社员,一般是他们的朋友或亲属,与合作社的关系紧密。边缘社员未经正式注册,可以参加多个合作社,她们与合作社是生产关系或培训关系,不拥有合作社产权,游离在合作社外围。
理性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合作社社员是理性经济人。核心社员承担风险能力强,她们有资本投入,利益最大化是她们的一直追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立合作社至少需要伍万元注册资金,边缘和核心社员没有坚固的信任关系,出于规避风险的理性思维,边缘社员不愿意贡献资本和承担风险,这就使得边缘社员在合作社中也不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她们合作的目的是想以低风险来追求利益。核心与边缘社员的合作目的在于对利益的追求,这也是双方的合作理性。在合作过程中,她们会选择交易成本较低的组织结构,这也符合双方合作理性。当然,这种思想与组织社会学代表人物威廉姆森的思想较为一致,他认为从交易成本角度可以解释组织的关系、内部结构、经济活动形式以及组织内外之间的差异。一般情况下,交易成本分为激励成本和协调成本①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8.。与繁杂的正式组织结构不同,核心社员与边缘社员组成的二元组织结构,不需要四级正式组织结构中的各个部门和任职,运作中也不要过多地协商和分工,这就使得合作成本降低。并且,社员依靠传统熟人社会关系网络沟通,这也降低了激励成本。因此,二元组织结构交易成本较低,符合双方的合作理性,在羌绣生产合作社中广泛流行。
(二)对立的二元组织结构
羌绣生产合作社的二元组织结构是核心社员调控培训、销售、生产、经营等关系网络的方式。结构人类学者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一切关系都可还原为二元对立关系,每个元素都可在对立关系找到位置和价值②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62.。产权是核心社员与边缘社员的区别,根据有无产权,将他们视为一对二元对立关系。边缘社员在组织结构的下部,而核心社员在上部。
合作社成立之前,核心社员提供了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等,并且生产、销售、经营也由他们管控。由此,他们掌握着合作社的天然控制权。合作社成立后,二元组织结构使核心社员的权利不被分割。大部分边缘社员将绣花当成生活副业,多是在农闲之际生产羌绣补贴家用,她们没有专门时间来经营羌绣。只要核心社员能够为其提供工作机会,她们也就服从核心社员。核心社员与边缘社员的对立关系也就表现为控制与服从。
合作社使用“合作社+社员”生产方式,边缘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不紧密,这也说明核心社员的控制力不强。核心社员控制着定价机制和剩余索取权,这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其它种类合作社多通过协商来决定利益分配,但是,羌绣生产合作社中核心社员决定着利益分配,边缘社员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定价。比如,汶川县彩花羌绣加工专业合作社的核心社员将生产样品、绣片、产品款式发放给边缘社员,并且规定好产品的价格,让边缘社员按照这些要求去刺绣。当边缘社员绣完后,核心社员按照先前定价收回绣片。在此过程中,边缘社员只生产产品,而核心社员决定产品价格。因此,她们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会过度压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指的是对合作社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付(如产品成本、固定工资、利息等)后的余额(盈余)的要求权。剩余索取权主要分为公共积累的剩余索取权和盈余的剩余索取权③林坚,黄胜忠.成员异质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7,(10).。羌绣生产合作社的公共积累分为公益金和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与销售,而公益金则用于员工福利发放、技能提升与生活保障等方面。虽然边缘社员能够享受一定的福利,但是只有核心社员才能占有和控制公共积累,边缘社员没有此项权利。出资额和产品交易额是核心社员分配盈余的标准。产品交易额本来是边缘社员的分配方式,但是,这部分权利被核心社员窃取。以汶川羌山羊角衷情羌绣加工专业合作社核心社员GZE为例,2016 年固定工资收入7000 元,计件工资4500元,年终分红8200 元,2016 年总计收入19700 元。
四、结论与讨论
正式组织结构是羌绣生产合作社获得合法性资格的方式,但是,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相互冲突,使得正式组织结构没有运行。实际上,合作社运行的是一种二元组织结构。在二元组织结构中,核心社员通过控制剩余索取权和定价机制占据了大部分收益,而边缘社员只获得少量加工费,使得合作社增收就业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因此,应该充分发挥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作用,但又要考虑到羌族社会的特殊性,发挥传统羌族社会组织与规约在合作社治理中的作用。
其一,应该提倡组织结构多元化,使得合作社能在遵守相关法规基础上,结合传统羌族社会组织结构与规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组织结构。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相关规定搭建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结构。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可因地制宜地设立董事长、监事长代替原有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如果在小型合作社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那么会导致合作社交易成本过高,不符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监事应由核心社员以外的社员担任,如果监事是核心社员,那么他可能与社长存在血缘关系,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社员大会不仅要召开年度总结大会,还要召开订单会议,如果合作社接到订单,应该组织参与生产的社员开会,商讨社员的加工费、制作要求,并对某些技术环节进行培训,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改变社长定价的格局。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合作社组织结构时,可以借鉴“瓦基戈”“夬入会”等羌族传统社会组织运行方法以及组织管理模式。羌族“瓦基戈”“夬入会”等组织,惯常用于田间看护、修桥补路等公共事务。这些组织的发起人没有更高一级组织任命,也没有特权,而是每年轮留管理。轮值者在任期内都争先尽职尽责,大有超前恐后的思想①王田.羌族地区村落社会的灾难应对机制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6).。
其二,建立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在二元组织结构下,权力集中在核心社员手中,这导致了合作社盈余分配不合理。处理好盈余分配问题是促进社员增收、脱贫、致富的关键。合作社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合作社是互助型的经济组织,而不是个人谋私的工具,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重视经济效益,还要重视社会效益。合作社要依法分配盈余。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可分配盈余中,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依据成员账户中出资额、公积金份额、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的份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农民合作社可以由章程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对成员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的其他突出贡献,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在提取可分配盈余之前列支。农民合作社可以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②详见2014 -08 -27,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合作社监事应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监督社长等合作社核心成员是否真实地进行盈余分配。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合作社财务审查机制,定期审查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合作社应该鼓励边缘社员入股分红,建立健全社员的入股方式,改变过去只以资金入股的单一方式,鼓励社员以技术或其他资源入股,这样可以提高边缘社员的主人公意识,调动边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与此同时,可借鉴祭山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协调利益之法。羌族祭山会是利益分配之会,存在千年之久,减少了族群对立、掠夺与仇杀。“山神”是每个羌寨的护山之神,山中所有动植物都在其管辖之内,是羌族地区普遍的一种民间信仰。每个寨子敬奉着自己的山神,几个邻近的寨子又有共同的山神,在更大范围内,几条沟的人则有更大的共同山神。羌族各村寨通过举行规模盛大的祭山会,强化了公共资源的竞争和地界的划分,向相邻村寨宣告自己的地盘,以此告诫外人不要越过边界进行资源的掠夺①朱佳.羌族祭山会的功能探析[J].文史杂志,2017,(4).。
其三,采用多种方式弥补合作社执行机构的缺失。规模较大的羌绣生产合作社可以组建销售部、市场部、设计部、财务部、培训部等执行机构。由于小型合作社能力有限,不可能成立完备的市场部、设计部、营销部等机构,因此,可采用三种解决办法。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的实训基地,大规模培训社长、理事长、财会等相关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羌绣设计、销售、管理、财务等方面,以弥补合作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不足。二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羌绣传承人、职业经理人、销售专家、设计大师、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合作社对口帮扶机制,政府应成立合作社帮扶领导小组,制定合作社帮扶相关政策,提供合作社专项帮扶资金;建立合作社与相关方面人才的结对关系,将相关人才聘请为合作社顾问,如聘请高校市场营销相关方面的专家来帮助合作社制定销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