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现实困境与解决路径
2020-09-26牛彦飞杨丹子
牛彦飞 杨丹子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手段,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模式,也是“双高计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双高计划”赋予了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多维内涵和新的目标取向。当前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存在主导权不清晰、办学模式不成熟、质量保障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现代学徒制的深入推进。文章从选好合作企业、做好工学设计、抓好质量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探讨了纾解现代学徒制发展困境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双高计划”;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牛彦飞(1980- ),女,河北石家庄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硕士;杨丹子(1977- ),女,河北石家庄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北 石家庄 05008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职业院校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RSHZ-2018-03068)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18-0039-06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正式提出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教育制度和用工制度的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大力发挥职业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作用,2019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进一步明确“施行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同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专业,全面推广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标志着现代学徒制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现代学徒制对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双主体”育人机制,促进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衔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
一、现代学徒制的多维内涵和目标取向
(一)现代学徒制的多维内涵
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德国“双元制”育人模式,但又与其不尽相同,是在我国政治文化和经济制度等环境影响下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现代学徒制基于校企合作育人,通过学校教育与学徒培训相结合进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学校与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和行业标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开发课程体系,共同创建评价考核标准,将理论教育与实操训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双高计划”背景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具有多维度的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内涵与特征,从理念、目标、过程、效果等维度呈现出“双主体”“双身份”“双导师”和“双主导”的特性。
第一,在理念维度上,现代学徒制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双主体”育人,即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学校和企业两个育人主体。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责任,为学生(学徒)提供各自特有的育人环境和资源,参与人才培养的目标设定、知识培养、技能训练以及考核评价等各环节。此外,政府和行业协会也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保证了现代学徒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在目标维度上,现代学徒具有“双身份”的特性,即现代学徒制所培养的人具有学生和学徒的双重身份。企业参与招生,学生从入学开始就具有两个身份——学生和学徒,他们在学校学习期间是学生,在企业跟师傅进行训练时是学徒。实施招生和招工一体化,学校入校即入厂,由校企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第三,在过程维度上,现代学徒制实行的是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制,即校企双方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从学校和企业双方选择优秀的专业教师和技术人员,组建教师和师傅相结合的“双导师”队伍。由学校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教学,由企业师傅根据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技能训练。
第四,在效果维度上,现代学徒制采用的是校企“双主导”的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考查学生(学徒)的学业成绩,也要考查其职业素养和岗位能力,并将岗位职业要求与资格证书结合起来,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融通”。
(二)“双高计划”背景下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目标取向
我国高职教育通过“示范校建设”“骨干校建设”“优质校建设”三个重要发展阶段的改革推进,先后实现了确定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校企合作的机制体制、推动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阶段性建设目标。新时代国家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教育界定为类型教育,并提出“双高计划”,这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重要举措。现代学徒制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形态,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承载着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的双重职能,具备融合学校教育和学徒培训的特殊优势,是实现“双高计划”的有力举措和重要路径,必将在校企联合培养和“双主体”育人方面发挥其特有的价值和作用。
首先,现代学徒制要以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作为实践导向。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企业育人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突出岗位培养,在真实的生产岗位上推动教学做一体化,根据岗位需求开发专业课程体系和岗位教学内容。校企共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打造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重主体的育人模式。其次,现代学徒制要以促进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衔接作为价值目的。现代学徒制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技能优势,通过技术技能传承和多样化人才培养服务高端产業,为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最后,现代学徒制要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在新时代背景下,现代学徒制将成为职教体系建设、创新团队建设、培养培训制度建设的改革担当,成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面临的现实困境
现代学徒制作为推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融合培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行现代学徒制。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遴选并确定了三个批次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这些试点单位在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境。目前现代学徒制推行是先试点,再总结、论证、完善的过程,而试点过程中遭遇的现实困境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一)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的主导权不够明晰
尽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的一种基本办学模式,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文件明确“双主体”育人的职责范畴。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出现了“双主体”或多主体办学,但不同利益主体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如何寻求共赢,如何利用各自承担的权责进行必要的资源配置等诸多潜在问题亟待解决,权责不够明晰、主体投入不足、缺乏办学活力成为校企合作的问题症结所在。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多领域交叉的人才培养制度,需要由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而从我国法律层面看,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对现代学徒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界定,更缺少操作层面的指导性办法,使得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从学徒权益到企业资质都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明确“双主体”育人的主导权问题,不仅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也有利于明确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后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获得什么样的收益,使学校和企业在“双主体”育人过程中更加权责分明。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实效有待进一步考证
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处于试点探索阶段,配套的教学方法、课程标准、考核指标、管理方式等还不够成熟,对于学生(学徒)的培养方式,更多的是参照以往的普通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或在此基础上仅仅调整部分课程内容,并没有落实现代学徒制的真正内涵。有的试点过于看重企业的用人需求,强调学生的学徒身份,而忽视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学校的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背离了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培养宗旨;有的試点因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在合作中的积极性不高,招生和教学组织均没有企业参与,招生招工一体化成为一纸空谈,制定的课程标准、考核标准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实现现代学徒制办学初衷,脱离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社会认可度大大降低。综合上述情况可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并没有完全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效有待进一步考证。
(三)现代学徒制的质量保障和长效机制不够完备
我国现代学徒制实践是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的本土化探索,学生的“双身份”、教学主体的多样化、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博弈等都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可能会导致现代学徒制试点受挫、学生(学徒)的权益不能保障等现实问题。目前现代学徒制试点几乎强调的都是“成功”,没有对试点发展前景进行充分预估,也没有做好补救预案,有的试点校企合作企业濒临倒闭,作为合作的学校还在苦苦挣扎,不敢言败,对于总结试点的真正经验其实是无益的。现代学徒制的推进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后续还将面临更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构建更为完善的配套措施。尤其是在“双高计划”背景下,迫切地需要深刻把握现代学徒制的新内涵和新目标,进一步完善现代学徒制长效机制,充分彰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特色,使其成为“双高计划”的重要支撑。
三、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路径
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能力,推动教育体系与就业体系之间的融合,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打通上升渠道,从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现代学徒制通过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使行业和企业真正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等均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职业院校和企业加大合作力度,不断完善“双主体”育人模式,从选好合作企业、做好工学设计、抓好质量保障和建立长效机制四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选好合作企业
1.合作企业的培育与认定。“双高计划”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要施行校企联合培养。选择合作企业是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合作企业的培育与认定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首要工作,是成功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育人实践证明,现代学徒制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如何发挥“双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问题,合作企业的遴选是现代学徒制成败的关键。部分院校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成功经验显示,他们所选定的合作企业均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吸引力,拥有培训员工的经验和岗位分析能力,具备发展需求和培养学徒的能力。基于此,我们理清了选择认定合作企业的基本思路:一是要对有意向的合作企业进行专题考察调研,积极主动宣传现代学徒制理念,全面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岗位特点,形成系统的调研报告,选择条件适宜、理念认同的合作企业,本着依法、平等、共赢的合作原则使其加入到试点工作行列。二是试点工作要边试点边总结,将“企业的发展需求”“企业本身的新引力”“企业的学徒培训能力”“校企合作基础”等方面的指标作为遴选条件,合理分配各项权重,构建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遴选指标体系,形成由合作企业申请、专业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认定的合作企业认定程序,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认定办法》,最终遴选优质企业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多形态协作模式的组建。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国际经验有两种模式:一是需求导向型,即以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为主,整合院校,以德国、奥地利、瑞士为代表;二是供给引导型,即学校为主,整合企业,以英国、荷兰、丹麦、法国等为代表。鉴于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的社会经济与制度环境,更适合选择第二种模式,由职业院校联合相关企业共同构建供给引导型现代学徒制模式。在现代学徒制推进过程中,逐步提升合作企业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职能,一方面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另一方面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在合作实践中,根据专业特点,合作企业所处行业、规模及提供岗位的种类、数量,组建专业+企业的多形态协作模式。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中,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采用“1对1”“1对多”“多对1”“多对多”四种模式开展合作,以此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1对1”即1个专业与1家企业开展合作,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大,提供岗位数量多但种类比较单一的情况;“1对多”即1个专业学生与多家企业开展合作,主要适用于行业企业数量众多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单个企业提供岗位少的情况;“多对1”即多个专业对1家企业,主要适用于大型行业领军企业,规模大,提供岗位数量多且需求种类多样的情况;“多对多”即多个专业对多个企业,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大、提供岗位多且种类多样的情况。
只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合作企业培育与认定机制,不断创新校企之间多形态的协作模式,充分发掘现代学徒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才能更好地处理学校与企业、学徒与师傅之间的关系,搭建健康的发展平台和良性的互动机制,推动合作企业主动承担人才培养责任,实现教育资源与企业资源的融通共享,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做好工学设计
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是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而“双主体”育人的基本实现形式就是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就是典型的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育人模式。现代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育人主体地位,把岗位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点,依据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的教学逻辑,校企共同进行总体合作、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等各环节的工学设计,共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题体系和教学内容,在企业真实生产岗位上推动教学做一体化,重在培养学生(学徒)的岗位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在总体合作环节,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為基础,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本着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制订总体合作方案和具体的招生招工方案。在人才培养环节,以工学结合的教学逻辑为依据,校企双方要依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结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优势,共同设计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企业培训方案),开发双向互动的学校课程和企业课程。校企合作开发校企教材(尤其是企业培训手册)、学习资源、考核评价标准与实施方案(尤其是企业培训考评手册)等系列教学文档。根据学徒工作特点,采用现场教学、合作培养、网络授课等方式构建灵活多样的学习场景和企业课堂。在管理制度环节,要充分考虑校企双方的合作基础和发展意向,设计现代学徒制办学合作协议书,设计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和选拔考核方案,开发工学结合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手册,设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单,对学徒培养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和反馈,利用微信平台为学徒岗位培养和培训提供灵活便捷的学习路径。
(三)抓好质量保障
1.完善“双主导”评价体系。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多维内涵和目标取向,对学生(学徒)的考核评价应从制度、内容、方法、标准以及主体等层面进行改革创新,构建多维度校企双主导学徒考核评价体系,改革以往将学业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模式,形成学业成绩和基本素质相结合的学校评价体系、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相结合的企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学生(学徒)在职业院校接受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实习实训等模块的考核和综合评定,还要将学生(学徒)在企业接受相关技能的培训和业务考试纳入评价体系,增加对其在岗培训的过程性评价。这不仅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学徒)职业能力的提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对企业效益的提升度。另外,学生(学徒)的考核评价体系还要与国家的1+X证书制度挂钩,参考国家行业评价标准,实施综合质量评估,保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
2.实施质量提升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离不开高水平的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着重弥补了专业教育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或缺失,通过精选教师和师傅,优选学生和学徒,精心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对方案目标、内容、招生机制、项目活动、课时计划等多项指标全面审核,实施精英人才培养计划,以点带面,探索实现高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路径,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要积极落实导师制育人模式,鼓励导师自主创建精英人才选拔机制,重点突出精英人才培养计划与普适性专业人才方案在培养目标、活动内容、教育模式等方面的差异性,帮助导师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通过个性化精英人才培养,充分挖掘学生(学徒)个性潜能,选拔“英才”,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精英人才。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形成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在“双主体”育人过程中,学校和企业是最核心的关键要素。现代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其具有职业院校和企业两种教育主体,企业除了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负责外,还将承担较大的育人成本,企业同样是职业标准制定、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组织和师资建设的核心主体,参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职业院校在承担育人责任的同时,要积极进行社会服务,这既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关键,也是职业院校自身应承当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首先,政府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法规条例,对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组织管理进行规定,同时明确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以及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和教学管理等制度安排。其次,应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积极研究出台地方性的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例,及时总结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经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提供参考依据。最后,校企双方应联合设立专门的合作育人机构,组织和协调现代学徒制办学的各环节,使学徒管理、岗位安排、教学组织以及考核评价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只有结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对现代学徒制进行本土化实践探索,才能满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以服务于国家战略和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求。
2.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学生的“双身份”问题,是阻碍我国现代学徒制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开展学徒培养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提供支撑,学生(学徒)身份及其对应的权责利得不到明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学徒制的推进进程。但由于立法进程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因此不能等靠立法和修法来解决问题。鉴于此,一方面建议改革招生招工机制,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自主权,改革招考方式,试行注册招生制度,使企业员工也有获得学历提升的机会;另一方面建议院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学生(学徒)的双重身份,约定各方应担负的责权利,确保学生(学徒)受教育的权利、合理的劳动报酬等。另外,为有效调动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改革的积极性,建议政府采用税收减免或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激励,以补偿或购买企业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实训场地、师傅薪酬等。同时,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要从企业管理水平、师傅技术水平以及实习实训条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确保现代学徒制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龚小涛,赵鹏飞,石范锋.“双高计划”背景下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33):39-43.
[2]范国辉.现代学徒制视角下职业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教育与职业,2019(18):91-94.
[3]陈俊兰.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4.
[4]郑永进,操太圣.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路径审思[J].教育研究,2019(8):100-107.
[5]廖礼平.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现状、问题及对策[J].职教论坛,2019(6):134-139.
[6]黄文伟.企业充分参与现代学徒培养的制度设计研究[J].高教探索,2019(7):1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