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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契约视域下高职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分析

2020-09-26徐昭胡丽娜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心理契约工作满意度

徐昭 胡丽娜

内容摘要: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本文分析了高职兼职教师心理契约的结构,界定了高职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定义;明确了高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类型,分析了高职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基于心理契约的心理需求分析,提出高职院校应通过建立提高兼职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机制、设立兼职教师奖励补贴专项基金、鼓励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及专业建设、关注兼职教师工作和生活需求等措施,以期提高兼职教师的工作满意度。

关键词:心理契约 高职兼职教师 工作满意度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要聘用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為兼职教师,建设期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达到50%以上。由此可见:兼职教师已成为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是提高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工作积极性与其工作满意度密切相关。因此,研究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工作满意度显得尤为重要。

心理契约普遍存在于教师和学校之间,对高职院校的兼职教师来说,心理契约表达了兼职教师内心的一种期望。作为知识与技能综合型员工的典型代表,兼职教师在工作中普遍关心自己能力的发挥、高职院校环境,课时报酬等方面。通过分析他们的心理契约可以了解其工作满意度情况。

一.兼职教师的心理契约

1.心理契约概念的界定

“心理契约”一词最早由Argyris(1960)提出,表示雇主和员工之间存在的一种内心的工作契约。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学界对心理契约的相关研究逐步深入,从其名词界定来看,学者们对心理契约与其他相近的名词进行了区别。在心理契约的结构方面,学者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提出了不同的维度。

2.兼职教师心理契约的结构

目前,有关心理契约的结构有二维结构说、三维结构说和多维结构说等。二维结构说最具代表性的是由Macneil,L.R.(1985)提出的“交易-关系”理论。该理论认为交易契约以经济交换为基础,即个人通过工作来获取薪酬以及发展机会的契约关系;关系契约以社会情感交换为基础,即个人通过努力来获取稳定工作的契约关系。三维结构说最有代表性的是由Rousseau和Tijorimala(1996)提出的“交易-关系-团队成员”学说。交易契约是指组织为个人提供经济与物质条件,个人为组织完成工作任务;关系契约是指组织与个人之间为维持稳定状态而相互提供条件保障;团队成员契约是指契约双方为维持友好关系而形成的人际支持。多维结构说具有代表性的是由Rousseau(2000)提出的七个维度学说,包括内部与外部发展、有限责任、动态绩效等,目前支持多维结构学说的研究者较少。

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为研究对象,通过设计与发放心理契约初试问卷,借助SPSS22.O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并以此设计正试问卷,通过对回收的正试问卷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信度与效度分析,确认问卷可以作为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有效测量工具之后,再进行施测发现,心理契约的三维结构能比较好地反映该校兼职教师群体的心理特点。因此,将兼职教师心理契约中的高职院校责任通过基础维度、人文维度和发展维度等三个维度进行归纳,得到高职院校责任构成因素,详见表1。

二.兼职教师的工作满意度

1.工作满意度概念的界定

满意度也叫工作满意度,或者工作者满足感(Job Satisfaction )。最早提出工作满意度概念的是Hoppock,他认为工作满意度是工作者对工作本身的主观感受。由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向不同,对工作满意度的概念的界定也有所不同,目前主要有结构型定义、原因型定义、综合型定义三种。结构型定义指工作者对工作要素的情感反应;原因型定义主要是指个体实际获得的回报与预期应获得回报之间的差异度;综合型定义是指工作者对其全部工作的整体反应。

通过调查研究,结合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特点,我们认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可定义为:对教学相关工作(包括教学工作本身、学校工作条件与领导同事关系等)的综合评估而产生的一种带有情感色彩的主观感受,其衡量要素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

2.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类型

借助与上述心理契约类似的调查研究方法,通过问卷分析,我们发现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可以分为综合型、差距型和比较型三种,详见表2。

考虑到大多数兼职教师有可能同时存在以上三种类型,基于心理契约通过测量该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得出该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兼职教师个人特质、高职院校工作环境、工作报酬及教师考核等方面,详见表3。

三.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心理需求

需要激励理论强调通过了解和满足激励对象的需求,运用恰当的措施来激发激励对象的行为,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激励目标。高职兼职教师作为融知识与技能于一体的高素质群体,他们的心理需求具备一定的职业共性,同时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借鉴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来分析,我们认为高职兼职教师的心理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我完善需要

高职兼职教师大多有一定的志向和抱负,热衷追求卓越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但从目前来看,很多高职院校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打击很大,因此兼职教师容易出现随意调课、应付教学等消极行为,离职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也正说明大多数高职兼职教师自我完善需要得不到满足。

2.生活需要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尊师重教的风气日益浓厚,兼职教师的薪酬待遇正在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也随之逐步提升。高职兼职教师物质生活条件基本达到社会中等或以上水平,不会象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那样为生计发愁。也就是说,在生活需要方面,高职兼职教师基本能得到满足,但大多数兼职教师仍有更高的需求。

3.被关爱和归属需要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高职兼职教师具有被关爱和归属的需要,亦即社会需要。具体来说就是指他们与其家人、朋友、同事、领导等之间的融洽的人际关系。被关爱和归属需要通过高职兼职教师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该方面的需要,大多数兼职教师从家人、朋友、同事方面可以得到满足,但从学校领导者方面得到的满足稍感不足。

4.被尊重需要

研究发现,高职兼职教师对自己的付出能否得到肯定、人格能否得到尊重、工作能否得到认可关注度较高。因此,被尊重需要在高职兼职教师的各种需要中占据主导地位。该方面需要的满足途径来源于学生、高职院校、同事、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但在教学中学生不尊重兼职教师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迟到、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不认真或不交作业等等,领导不公正对待兼职教师的现象也时常出现,社会上仍有不少人对兼职教师存在片面的看法,由此可见,高职兼职教师在被尊重需要方面还尚未得到满足。

四.提高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对策

1.建立机制,提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高职院校应从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诸如《兼职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津贴发放与工作奖励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培养培训管理办法要充分体现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的职业发展规划,津贴发放与工作奖励办法要充分体现对出色工作者的激励。如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工资发放、优聘高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兼职教师可高聘一个职级,以此提高兼职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兼职教师对学校管理及领导者的满意度。

2.搭建平台,鼓励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及专业建设

一是依托校企合作理事会,建立“双师”协同共育平台,平台以兼职教师为主体,吸纳专职教师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习指导等任务;二是建立专职教师工作站,搭建“名师”协同共育平台。工作站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兼职教师通过参与专业与课程建设、教科研项目研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任务。在促进兼职教师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水平的同时,提高他们的工作收入。

3.划拨款项,设立兼职教师奖励补贴专项基金

一是以校企合作校办产业经营收入、技术项目收入提成为来源,设立“校企合作兼职教师发展教育基金”。用于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奖励;二是高职院校应划拨专款,設立兼职教师能力提升基金,用于兼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及其补贴。通过教学竞赛、学术会议、技术项目等方式,提高兼职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满足他们职业发展的需要。

4.人文关怀,关注兼职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

高职院校应建立以院系为单位的兼职教师人才资源库和业务档案,加强与兼职教师的联系,以院系两级督导为主体,关注兼职教师的工作、教学与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及时了解学校的制度文件、教学要求等。同时,要加强与兼职教师的情感沟通,密切关注他们在工作、教学与生活方面的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与问题。

五.结语

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高职兼职教师的心理契约可以分为基础、人文和发展等三个维度。其工作满意度可以分为综合型、差距型和比较型等三种。高职兼职教师的主导需要是被尊重需要,亦即精神需要,物质需要可以通过书面契约来保障,而精神需要只能通过心理契约来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在履行书面契约的同时,还应主动与兼职教师建立积极的心理契约,以满足兼职教师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最大程度地调动兼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Hoppock R,Job satisfaction, New York, Harper&Brothers Publishers,1935.

[2]Herzberg,The Psychological Contract[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73,15(3):91-99.

[3]胡晓乐.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与组织承诺的关系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2009(07):55-57.

[4]丛倩,蒋娇.骨干院校建设初期高职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实证研究[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7-8.

[5]刘玲.基于心理契约的高校教师工作满意度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2012(12):33-3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心理契约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满意度的研究——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课题编号:GL161031,主持人:徐昭)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介绍:徐昭,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学;胡丽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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