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预算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2020-09-26黎颖
文/黎颖
1 前言
公路工程变更是对施工设计文件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普遍存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表明,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其中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占工程类变更的70%以上[1]。设计变更数量及种类越多,必然会增加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概率,进而导致工程造价在不同程度上偏离初始投资计划。当变更款项费用超过合同价格一定比例时,已确定的变更工程及未发生的变更工程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为严重,总体变更估价将变得非常困难。因此,在实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标过程中,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针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特点,并结合日常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审查工作,谈谈个人见解。
2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公路工程在初步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对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在公路工程项目中,影响设计变更性质及内容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
2.1 建设单位因素
建设单位是决定工程设计变更数量的重要因素。在工期较长的公路工程项目中,需要有具备专业知识和素养的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如果业主前期准备工作仓促,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合理把控,或者未严格按管理规程审查项目设计方案及合同,则会容易引起大量的设计变更。再者,某些政府工程业主为了套取建设资金,会利用虚假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的手段,增加工程变更数量和工程造价,此类属于消极、恶意的工程变更[2]。
2.2 设计单位因素
设计人员在开展项目设计前要充分了解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的主观意愿和具体要求,且必须熟悉工程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及区域的发展规划。出于自身设计责任考虑,设计人员对工程项目往往会不断进行深化优化或设计调整,保证设计安全及效益[3]。若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设计成果未达到业主规定的要求和深度或未能充分理解业主方的意图时,则会造成工程量及造价误差,从而引起设计变更[4]。此外,对于需多个设计分包方共同协作完成大型工程项目时,若在设计期间各方缺少协商交流,未能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则容易出现工程量的配套偏差[5]。
2.3 施工、监理单位因素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及监理单位会结合环境条件和工程进度,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角度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建设方采纳,则形成设计变更。有时,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理解不透彻、对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不熟悉,或为了从工程项目中谋取自身利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把关不严、轻视工程造价等,也会制造一定数量不合理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而增加工程造价。
2.4 政策环境因素
随着基建项目建设要求的日益提高,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政府部门会适时颁布新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当建设项目中原有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中存在与新政策相违背的工艺或设备,需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以满足政策要求。
2.5 其他因素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引起设计变更的还可能来源于自然环境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的限制、地质水文状况勘察失误、自然灾害、城市规划发展、社会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此类变更风险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施工质量和进度,给工程变更数量、规模和造价水平带来不确定性。
3 设计变更费用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费用审查是对设计变更发生原因、设计方案到造价组成等的全过程审查,而不仅是针对其费用的组成进行简单核算[6]。审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设计变更前期手续审查
设计变更前期手续的审查主要是对变更的管理权限和申报程序符合性的审查。《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 号)按变更的属性和规模划分了变更类型,并约定重(较)大变更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一般变更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查。而项目建设管理手册中对上报变更的程序步骤、项目内部审批的层级权限、变更的分类方法等也有着明确规定。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开展报批程序,只有在手续完善、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才能深入开展变更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建议补充完整相关资料或按规定完成审批程序。
3.2 设计变更依据审查
设计变更发生依据的审查是开展设计变更预算审查的前提,且关系到变更发生的必要性。变更依据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对该区域的规划意见、变更批复意见、规范标准、评审意见等资料,一般对需要变更的内容或变更投资额度有技术性描述,其具有指导意义。在审查设计变更时,特别是对于重(较)大设计变更,首先需要注意所上报的内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资料要求,对不符合的需对变更规模和费用进行调整。
3.3 设计变更工程数量审查
设计变更工程数量的审查是设计变更预算审查的基础,影响变更预算的准确性。核对变更工程数量前,应认真核查变更前后界面是否相互对应,如路改桥变更,则其变更前后的桩号范围必须保持一致,变更工程数量只能从该变更桩号范围内拆分统计。当变更内容比较分散,如互通立交中涉及多个匝道的变更时,可将变更界面扩大到整个互通。审查时应仔细核对设计图纸中工程图表数量的准确性,特别是对于如桥梁钢绞线、钢筋等汇总工程量较大的部分,要保证统计不重不漏。此外,对于变更前后采用相同施工工艺的部分,若套用预算定额后技术指标相差较大,则可重点核查该部分工程量是否出现纰漏,以此倒查图纸工程量的准确性。
3.4 设计变更预算价格审查
变更前后应采用与对应标段招标时点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费率进行套价。对施工工艺变化较大的部分,应重点核查所套用的定额及其消耗调整是否与实际施工相匹配。预算中各清单单价的计算应符合招标合同中约定的计量原则,确保预算的合理性与变更预算计价方式的统一性。变更预算确定后,应与原设计预(概)算相比较,认真复核变更费用较大的部分,并分析费用变化原因,明确设计预算调整情况。业主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批复估、概算情况,合理控制变更数量及费用,当变更费用调增幅度过大时应按规定报相关部门调整设计概算或投资估算。
4 设计变更预算费用控制的建议
4.1 提高项目参建人员的变更管理意识
公路工程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项目一般具有规模大、施工工期长、工艺繁杂的特点,各参建单位应重视复合性技术人才的投入使用。工程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设计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认真审核变更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把控设计变更预算幅度,并检查变更计价原则是否和合同相一致。建设单位中各部门要及时有效的协调与沟通,减少不必要的变更数量。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当出现人员流动时应主动做好资料交接工作。施工单位要控制施工进度,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及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设计及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变更预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费用编制,避免因人为失误造成严重费用偏差。
4.2 加强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管力度
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相关规定,重(较)大变更需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防止“未批先干”的设计变更工程出现。但事实上,工程变更多数是在发生后再上报审批,这导致交通主管部门难以把控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且对工程总造价水平更是难以掌握,项目投资费用超概、超估的现象频频发生。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正确引导建设方建立变更事先预防机制和事后补救机制,督促其完善、落实变更管理制度,建立造价管理台账;交通主管部门应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定必要的惩罚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理,为控制工程造价创造条件。
4.3 引进先进施工管理手段
对于施工工期长、施工工艺复杂、建设规模大的公路工程项目,在技术及资金允许条件下,可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对项目工程进行管理。目前最为常见的是将现代IT 技术引入建筑领域,即BIM 技术[7]。BIM 技术的引入能使工程设计自动化程度有较大的提高,显著提升专业技术间的协同合作效率,同时还可以有效解决工程项目从决策阶段到竣工决算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管理工作脱节、成本失控、统计误差和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而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概率,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
5 结语
设计变更造价水平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发生是为了使项目更符合施工实际、更快捷地达到项目要求。引起设计变更的主客观原因众多,在进行变更预算审查过程中应灵活运用审查方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处理项目变更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防范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廉洁风险,使工程项目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