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原配”举报后
2020-09-22欧阳峰
欧阳峰
网络舆论在继续发酵,相关网文还有跟帖和评论,一边倒指责赵逸是“三儿”,甚至还有人半夜三更打电话辱骂赵逸
女白领赵逸经人牵线与IT工程师朱峰相识恋爱,孰料,朱峰竟是处于分居状态的有妇之夫。朱峰的原配妻子李青发现后,以受害人名义频频对赵逸发难。最终,法院却判决李青向赵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赵逸精神抚慰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恋人隐瞒实情
32岁的赵逸,在江苏省宿迁市一家审计事务所担任会计师。多年忙于学业、考证和读研,婚恋的事被搁置一边。她个人并不着急,已婚生子的闺蜜吴晓燕四处替她张罗。
2017年12月下旬,吴晓燕在一次聚会中遇见高中同学岳林。听说岳林在互联网公司任职IT工程师,遂向对方打探单位有没有优质的未婚男士,年龄段在33岁到36岁之间,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岳林答复:“没有完全符合条件的,但公司的技术主管刚刚离异,孩子归女方抚养。”岳林还从手机微信找出照片,指着说:“怎么样,长得很帅吧。”吴晓燕连连点头。岳林说,对方叫朱峰,是他的上司,如果有意向,愿意出面介绍。
在征求赵逸的意见时,赵逸起初并不同意。她认为离婚男性会因为孩子,少不了与前妻会有来往,会给将来生活惹出麻烦。吴晓燕不以为然:“你多大了,学历、工作和相貌样样满意,到哪里找?”她竭力鼓动闺蜜试试看。赵逸犹豫着同意了。
岳林却回话说,朱峰只同意先通过微信聊聊看,如果双方投缘,再深入接触。2018年元旦,在吴晓燕的督促下,赵逸添加了朱峰的微信好友,当天晚上,朱峰通过了验证。
第一次微信聊天,朱峰就直言相告他有一段失败的婚史,还没有走出伤痛,很希望遇到一个懂他的人。赵逸开始还抱有戒心,经过文字交流后觉得对方语言比较得体,有相当的内涵。再通过晚上甚至凌晨时点的语音和视频交流和试探,她很快作出判断,对方确实单身无误。在交流中,朱峰告诉赵逸,他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都是在985院校就读,现在互联网公司的软件开发部担任技术主管,年税后收入大约25万元。因与前妻性格不合,2017年10月办了离婚手续,儿子归女方抚养。
经过一个多月的微信交流,赵逸从心里认可了朱峰。2018年除夕前一天,正是“情人节”,两人在茶楼见了面,彼此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2018年3月中旬的周末,朱峰开车带赵逸到苏州同里古镇游玩,浪漫的春天,温馨的情话,两人依偎在一起。
原配找上了门
赵逸在宿迁市主城区独居一套住宅。从苏州回来后,朱峰搬进赵逸的房子居住。他告诉赵逸,为了给儿子留下栖身之地,自己净身出户。对此,赵逸认为,朱峰有情有义,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共同生活期间,赵逸多次追问朱峰的离婚手续,朱峰拿出一份离婚协议公证书交差,声称离婚证不慎遗失了。赵逸再没追问。只是顾着与朱峰讨论双方家长见面时间和结婚意向日期。朱峰却说,他负责的一个软件项目大约需要半年时间,等完成了项目,就把这两件大事提上议事日程,迅速办理。见男友说得情真意切,赵逸并未多想。
2018年9月13日晚上,朱峰因为连续加班太累,早早上床休息了,赵逸坐在客厅看电视剧。23时许,突然传来“咚咚咚”的砸门声。赵逸透过猫眼看见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身边还站着两个小伙子。赵逸隔着门问对方干什么,对方并不回答,继续砸门。赵逸叫醒朱峰一起开门,陌生女人说:“朱峰,你居然金屋藏娇,给这个女人买了房子!”朱峰回答:“李青,你不要胡闹,擅闯民宅人家可以告你。”朱峰强行推开对方,“嘭”地关上了门。
赵逸正欲询问朱峰是怎么一回事,砸门声更加猛烈,还夹杂着女人的叫骂声。朱峰拿出手机报警。20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并经询问,赵逸这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他们在一年前就闹离婚,曾经办过离婚协议公证,但李青反悔了,没有正式履行手续。2017年5月,李青向法院起诉要求朱峰净身出户,朱峰不同意。不久前,李青打听到朱峰住上了主城区的高档住宅,并与异性同居,她认为朱峰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遂从法院撤诉,并带人寻到赵逸的住处,打算追索房产。
赵逸拿出了房产证和按揭还贷的流水,证明该处房产于三年前由自己购置。李青却说:“原来你们早就有关系了,购房款肯定是我老公出资的。”赵逸当场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她于2017年12月才添加朱峰为微信好友。在民警的劝说下,三人怏怏离开。李青通知朱峰:“我已改变主意,不离婚了。”
举报网贴齐发
李青走后,赵逸质问朱峰为什么隐瞒还没有离婚的实情。朱峰连连道歉:“我是认为很快就离婚了,没想到李青来这么一手。”赵逸让朱峰次日搬离住所,朱峰同意,并让赵逸等他正式办了离婚手续,赵逸没有吭声。朱峰搬离后,李青数次要求与赵逸见面谈判,赵逸认为没有必要而拒绝了她。
2018年10月26日下午,赵逸在单位收到一份特快专递。打开一看,竟是落款为李青签名的打印举报信,内容是:“赵逸,目前这封信还没到你单位领导手里面,如果你配合我律师澄清事实、还原真相,退出朱峰给你的房产款,留你一条后路。”“我只想追究我老公朱峰的责任!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当三儿,你给我的家庭和孩子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有主动交代,我可以放你一码,如果不配合,这封信很快就会到领导、纪委手里,连同你的私人物品……朱峰是个极不负责任的人渣,为人不诚实,喜欢玩脚踩两只船、玩婚外情。给你机会两天之内联系我,如果你另有打算,休怪我没给你机会!好自为之!”
赵逸见到这封信后,肺都气炸了。她和朱峰只相处了数月,房子在三年前已经购置,怎么会是朱峰出资购房。再说,当着民警的面,也说清了她与朱峰相識的时间和经过。李青却不顾事实,这不是无理取闹吗?赵逸再次拒绝见面。
2018年11月1日,李青向审计事务所领导递交了举报信,内容是:“你单位会计师赵逸破坏我的婚姻,让我失去结婚6年的丈夫。赵逸明知朱峰已婚,二人仍姘居在一起。开着我买的车吃喝玩乐,导致朱峰既不回家也不离婚,对儿子也不闻不问。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她名下。被我在9月13日夜里抓了现行。赵逸身为会计师,做出如此道德沦丧的事,实与其身份不符,如此道德败坏,私人生活肮脏混乱”等。
单位领导接信并询问赵逸后,认为李青的举报信与事实不符,且系个人私生活,没有干涉的必要,因此没有回应李青。
2018年12月25日开始,宿迁市民信箱、宿迁论坛连续出现标题为“实名举报IT工程师朱峰包养会计师”“实名举报赵逸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等网帖。内容与寄给赵逸和审计事务所的两份举报信基本一致。其中还公布了赵逸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两个帖子的浏览量分别是25737次、7519次,多家自媒体进行了转发。紧接着,赵逸多位同事的QQ邮箱均收到与网帖内容基本一致的邮件。
随着网帖和邮件的传播,赵逸越来越受到困扰。单位同事接二连三向她询问事实真相。2019年1月上旬,赵逸去新客户单位开展审计业务,对方的财务主管问:“你就是赵逸呀,网上说的事是不是真的呀?”赵逸每天下班回家,都感到路过的附近居民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感到百口难辩。
赵逸变得越来越焦虑,整夜睡不着觉,白天上班也愁眉不展。吴晓燕见状,非常着急。她把家务和照料孩子的事托付给父母和丈夫。到赵逸住处相陪。2019年2月27日,吴晓燕陪赵逸去医院看心理科医生,诊断为创伤后应激性障碍。医生认为不需要服药,只要接受心理辅导即可。
经过数次心理咨询,赵逸的焦虑情绪有所缓解,但仍时常通宵失眠。在此期间,网络舆论在继续发酵,相关网文还有跟帖和评论,一边倒指责赵逸是“三儿”,甚至还有人半夜三更打电话辱骂赵逸。
两上法庭维权
2019年5月,赵逸向宿迁市某基层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要求李青在宿迁论坛、宿迁12345上发布声明,向赵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赵逸精神抚慰金2万元、律师费6000元,合计2.6万元。
案件审理前,朱峰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他于2017年12月认识赵逸,当时朱峰與李青已经分居,手续未办,赵逸不知情。庭审期间,赵逸提交了宿迁市某医院心理科的测试,赵逸有重度抑郁症症状。
李青答辩说,赵逸未核实朱峰是否离婚即与其恋爱交往,对此负有过错,不能因其不知情即将李青捍卫婚姻的行为视为侵犯其名誉权;赵逸的不当交往行为与朱峰和李青夫妻感情的最终破裂有直接因果关系,赵逸插足他人婚姻有明显过错。同时,网络发帖和向审计事务所员工发送邮件并非李青所为,李青仅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并没有公开损害赵逸的名誉。审理期间,法院限期李青提供发帖和发邮件人的信息,李青声称不知情。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具体到本案,朱峰隐瞒其尚未离婚的事实,经人介绍与赵逸相识、相恋,对此,赵逸无任何过错。李青深夜至赵逸处砸门,送举报信、发邮件给赵逸单位领导、同事,又在网上发帖,捏造“赵逸明知朱峰未离婚,勾引我的丈夫朱峰”“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赵逸名下”的事实,以及使用“包养”等污蔑性词语,干扰赵逸的正常工作、生活,并使赵逸的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侵害了赵逸的名誉权。
一审法院还认为,因李青的侵权行为,赵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赵逸选择要求在李青曾经发帖的宿迁12345、宿迁论坛发布道歉信,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李青的行为给赵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赵逸为此承受精神痛苦,尤其在网上还公布了赵逸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故赵逸主张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不过高,依法予以支持。此外,赵逸为制止李青侵权行为支付律师代理费6000元,也应得到支持。一审法院支持了赵逸的诉求。
李青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她的理由是,赵逸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应该有较强的甄别能力核实朱峰是否单身,但其仅凭媒人的一面之词即轻信朱峰已离婚并与其交往,导致朱峰与她的婚姻关系最终破裂。
在二审法庭上,李青又辩称,朱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住了高档小区,让人误以为朱峰另行购房,故前去理论,因赵逸、朱峰拒绝开门,李青才怒而砸门。李青迫于无奈向赵逸所在单位领导递交举报信以求调查事实真相,但未能得到相关回复。之后,网络发布的帖子内容虽与李青向赵逸单位领导递交的举报信内容大致相同,但并非李青发布。因网络流传的帖子早已被删除,赵逸未能及时采取证据公证的形式予以固定,故仅凭网络论坛帖子及电子邮件的截屏不足以证实李青系发帖人。
因此,李青主观上没有侵犯赵逸名誉权的故意,亦未实施在网络捏造事实的侵权行为,并未造成赵逸社会评价降低或其他损害,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李青在二审开庭中的辩解,赵逸认为,李青认可其向审计事务所领导提交了举报信,而网站发帖内容与举报信内容基本相符,李青实施了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语言递交举报信、网络发帖及跟帖披露个人隐私等侵权行为。该侵权行为导致赵逸社会评价降低,身心遭受重创,出现心理疾病,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足以认定李青存在损害赵逸名誉权的行为。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包括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原审中,赵逸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本案中,原审法院根据综合酌定李青承担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无不妥,予以确认。鉴于赵逸因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属于其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范畴,故一审法院支持其关于律师费损失6000元的主张依据充分,亦予确认。
2019年12月3日,宿迁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名誉是指根据公民的观点、行为、作用、表现等所形成的关于公民品德、才干及其他素质的总体社会评价。良好的名誉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社会竞争的重要条件,对名誉的侵犯必然直接妨害、影响公民参与社会竞争的资格,因此,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他人侵犯。李青向赵逸所在单位领导递交举报信以及在网上论坛发帖,采取侮辱性言辞诽谤赵逸插足他人婚姻,利用网络擅自公开赵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贬损赵逸的人格,造成赵逸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已构成对赵逸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