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小说,到底好看在哪里
2020-09-22
他是预言家、革命者;是手握钢枪的勇猛战士,也是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他更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迅哥儿”,他的轶事、照片甚至已经被解构成了一种幽默的符号,戳中了无数人的笑点。但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复杂,让鲁迅距离我们远了一点儿。所以,我们不妨先忽略掉各种光环,来思考一个小问题:“我们该如何认识鲁迅?”
有句話形容被天赋眷顾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是有些人就生在罗马。”但到了鲁迅这里,这句话应该改成:“有些人生在哪里,他出生的地方就叫做罗马。”
鲁迅的第一篇小说就展露出了极高的天赋,这篇小说叫《怀旧》,是用文言文写的,借一个在乡村私塾里就读的9岁男孩的视角,写了辛亥革命在乡间不同人群之间引发的反应。
很多人都以为《狂人日记》(收录在《鲁迅文集》,右二)是鲁迅的第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篇发表于《狂人日记》7年前的小说,有一段时间连鲁迅自己都忘记了。因为实在没有太在意这篇小说,所以鲁迅连名字都没有给它起,就搁置在了一边,还是弟弟周作人在两年后发现了它,为其加上了题目与署名,寄给了《小说月报》。
鲁迅的小说,究竟好在什么地方?读者应该都能举出不少的例子。比如迄今为止,再也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对于中国人的洞察和概括,能比鲁迅还要透彻犀利:假洋鬼子、阿Q精神、冷漠的看客、虚伪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沽名钓誉的文人……
又或者,是鲁迅的作品里蕴含着厚重而广博的悲悯、“打破铁屋子”的革命精神、超越了时代的关怀,如长枪般尖锐,直插入骨的批判和嘲讽。但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似乎都是在“小说之上”东西,如果把这些意义都暂时忽略掉,作品本身值得一读再读吗?
是的,在所有中国现当代小说家里,鲁迅的文笔绝对是战斗力最强的那一档。极少的文字就能表现出极大的意境。往往只用简单几句清晰而敏捷的描述,就书写出了其他作家可能连篇累牍才能表现出的内容。
作家余华说过一件事,自己上学时因为厌恶学校里对于鲁迅的刻板教学,一直不怎么读他的作品。但几十岁后,当他重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认真阅读时,他惊呆了:“当天晚上,我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最陌生的作品。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狂人日记》——我已经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儿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再拿《故乡》举例:我这是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啊!闰土哥——你来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
“涌出、挡着、回旋、吐不出、欢喜”“凄凉、动着、终于、分明”,即便没有任何其他的铺垫,仅仅就这19个字所蕴含的情感的张力,就足以让人浑身发麻。
但鲁迅并不是只工于炼字的,他的文字是非常有电影镜头感的,比如《示众》的开篇:“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这时候什么扰攘也没有。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但是,自然也有例外的。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使人忆起酸梅汤,依稀感到凉意,可是那懒懒的单调的金属音的间作,却使那寂静更其深远了。”这段文字,其实是一镜到底的“长镜头”。
除了文笔,鲁迅小说里的奇思与趣味,其实也往往遮蔽在了那些拷问人性与心灵的文字背后。现如今,非常流行如马伯庸《长安十二时辰》,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考据与幻想齐飞、典故玩梗共一色的小说,但要细细说来,鲁迅的《故事新编》(收录在《鲁迅文集》,右二)可以算得上是这一类小说开宗立派的大作。
鲁迅本来就是一位极有趣的可爱之人,他爱吃甜食,哪怕被牙医千叮咛万嘱咐,还是会看完牙医之后乐呵呵地跑去稻香村买一堆甜点回家;爱给人起外号,还会写打油诗逗孩子;每逢朋友来家里作客,他一定要把儿子抱出来炫耀。
所以,即便是那些悲悯沉痛的故事里,中间总还是会有一些有趣的妙笔。比如《故事新编》里奇妙的时间描写,或者是各种初读之下没什么问题,细细品来不禁爆笑的句子。
无论怎么说,鲁迅终究首先是一位作家,回到他的文字本身,才是我们真实理解他的唯一路径。
(《博览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