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分类对新建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启示
2020-09-22赵海均郑秀峰
赵海均 郑秀峰
摘 要:探讨了高校分类与办学定位的关系,并基于对国内外颇具代表性的高校分类的研究,参照高校分类的主要依据认为,我国地方应用型大学的三大应然职能依次是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科学研究,分别表征为人才培养“应用型”、服务面向“地方性”和科学研究“行业化”;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提出地方应用型大学零基础筹建和特色发展的基本方略。
关键词:高校分类;办学定位;地方应用型大学;发展方略
高校分类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的必然趋势,它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进行分类指导和科学评价,更能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本文通过对高校分类与办学定位的关系梳理和对国内外颇具代表性的高校分类进行评析,概括提炼了我国应用型大学的应然职能和主要特征,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基本方略,为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大学零基础筹建提供决策依据和实践参照。
一、高校分类与办学定位的逻辑关系
分类是基于相似性对复杂系统中的个体进行分组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提高该系统的透明度,从而改善对系统的理解,并促进有效沟通。通过高校分类引导高等教育科学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高校特色发展,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高等学校的分类复杂而艰难,它关系到个体对高等教育服务的选择,也关系到高等学校社会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及自身的科学发展,更关系到国家对教育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1]。一方面,高校分类的初衷是为了管理和评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高校的合理定位、个性化发展,其目标是在不同类型中争创一流,提高质量,为各行各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办学定位又可分为现状定位和发展定位。现状定位是指高校参照分类体系,根据自身的办学基础,自主确定其目前在同类学校中的位置;发展定位是指高校参照分类标准,根据现有办学基础、发展潜力和目标愿景,自主确定其在发展规划期能够达成或预期达到的水平和位置。现状定位立足于实然角度,基于对自身现状的精准认知;发展定位立足于应然角度,基于对自身未来的科学规划。此外,根据定位的内容,还可将办学定位分为类型定位、规模和层次定位、学科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研究和服务面向定位及办学特色定位等[2]。
高校分类与办学定位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高校分类是明确办学定位的基本前提,办学定位是实施高校分类的重要保证;但高校分类主要是通过类型划分明确高校的任务和职能职责,而非解决高校的层次和地位问题;办学定位是高校根据分类体系和标准,自主选择某一类型和层次,理性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方向[2]。因此,办学定位必须与高校分类相联系,决不能撇开高校分类奢谈办学定位。从分类逻辑上来说,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社会发展的视角来看,社会分工对高校人才培养类型的要求应该是高校分类和办学定位的主要依据[3]。为明确我国应用型大学的任务和职能,进而确定其办学定位,有必要参考和借鉴国内外高校分类体系、标准和依据。
二、对颇具代表性的国内外高校分类的评析
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高校分类是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的高等院校分类。该分类法有六个版本,始于1973年,最近为2005年版。它主要根据授予学位的层次和数量、课程计划和学科覆盖面等进行划分,分为博士/研究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院校、学士学位授予院校、副学士学位授予院校、专门院校、部落院校等6大类。该分类法首次提出了根据高校任务来划分类型的方法,为各国研究与制定高等教育政策等方面提供了借鉴,同时也促进了美国高校合理分工和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特别是2005版在分类标准上提升了对学位课程计划的关注,引入了学生就读方式、高校生注册情况等考量维度,有利于引导高校回归对教育本源的思考,将使人们走出传统的高校金字塔型等级划分的思维定势,为高等教育发展构建基于自身发展规律与发展需要的自主空间[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以1997年修订版为例)为世界各国所认同。该方法依据人才培养类型而不是层次对世界高等教育进行了类型划分,其思想基础是为了统一世界各国教育的统计口径,全面概括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情况,具有广泛的普适性[3]。它把第三级教育(中学后教育),即高等教育结构从层次上分为5、6两级,类型上分A、B两类(见图1),A类为理论型,B类为实用型。在A类中又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分为平行的A1和A2,两者没有层次高低之分。A1按学科分设专业,为研究作准备;A2按行业分设专业,培养科学技术工作人才。A和B也是平行的关系,着重的是培养人才类型的不同。如果把第5级教育与我国目前高校对应,5A相当于我国的普通本科高校,5B相當于高职高专,但问题的焦点可能集中在A1和A2上。我国普通本科高校众多,由于历史沿革、管理归属和资源配置等原因,多数高校有争相扩规模、升规格的思维定势,认为学术型研究型就是高大上,教学型应用型就是低层次。这个观念必须得到纠正,而且,随着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确立,职教本科已经进入试点,未来的职教专业硕士、博士也将应运而生。因此,此分类法值得我国深入研究和借鉴。
国内对高校的分类研究以对国际经验和成果的介绍和比较为主,涉及高校分类与办学定位关系研究的也并不多见,可直接指导学校定位和政策制定的研究更是少见。对高校类型划分有代表性的有武氏分类法,武书连主要依据科研规模把大学划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和教学型等四种类型,主要目的是为大学排名和学生择校服务[6]。潘懋元参照国际教育的标准分类,结合中国高校实际,提出学术型大学、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技术高校、多科性或单科性院校等四种类型。在此基础上,邹晓平等[7]从大学社会职能的视角提出了“三维分类模型”,即按人才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类、专业类和职业类三“类”;按师资结构分教学型、研究型和服务型三“型”;及按人才培养规格将上述三“类”分别再各分三级。杜瑛[8]分别基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科专业结构提出高校二维分类框架,即按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的差异性,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四种类型;以学科集中度情况为分类标准,分为综合性、多科性和特色性等三个类别,并以规划的方式率先在上海开展分类应用的探索性实践。国内这些类似的实践研究对促进高校分类管理、明确学校定位、引导高校多样化的特色发展都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意义。
三、我国应用型大学的应然职能
从上述高校分类研究中不难看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类法中的5A2层级、潘懋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邹晓平的专业类2级及杜瑛的应用研究型等,可作为我国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的参照,这与我国在《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所提出的“应用型”高校类型不谋而合。至此,应用型大学实质上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高校类型正式走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舞台,而且我国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为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其科学研究以社会发展与科技应用为主[9]。
高校分类研究不管是以授予学位层次、课程计划、科研规模、学科专业结构,还是人才培养目标(类型、规格)为主要分类依据,实质都是以高校的三大办学职能——即教学、科研和服务所占权重不同而形成的分类标准。由于目的不同,组织和个人所采用的分类标准也各不相同。高校应该厘清的不是办学层次和类型名称,而是应该通过分类研究和探索,在不同分类框架中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参照高校分类主要依据,我国地方应用型大学的三大应然职能仍然是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科学研究,与学术型大学相比,社会服务排在科学研究之前,突显应用型大学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性。
从办学职能看,应用型大学的主要特征是人才培养“应用型”、服务面向“地方性”和科学研究“行业化”。人才培养“应用型”主要指应用型大学的教学以各行业的专门知识为主要内容,教与学的过程注重知识的应用和问题的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多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面向“地方性”指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地方或区域优势产业、新兴或战略性产业,依托地方或区域优势资源办学,开展面向地方或区域的技术(研发)服务,毕业生更多地在地方或区域就业或创业;科学研究“行业化”强调科研的应用性,除了支撑按行业分设的学科专业发展外,更多地是围绕行业和企业的需求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或技术攻关,为行业企业解决生产(研发)的实际问题,更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高校分类研究对新建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启示
应用型大学的上述职能和特征是党和国家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的要求,也是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的必然选择。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分类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管是转型或是零基础新建,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从学科逻辑到应用逻辑的转型。在此,结合零基础筹建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实践探索,笔者提出我国新建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基本方略。
(一)顶层设计,明确办学思路
如何通过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学科专业设置、教师招聘培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协调大学与行业企业和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或区域重点战略之间的关系,明确大学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10],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地方应用型大学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应该考虑的首要问题。以金华理工学院(简称理工学院)的筹建为例,因为其既不是转型也不是升格,而是零基础新建,因此首先就必须从办学定位着手,做好办学模式的顶层设计。通过理论研究、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等环节,对地方和区域产业结构、人才结构、高教结构、科研结构和学科专业布局等进行充分的调研,以明确办学定位;对地方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教育规划、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人事管理制度及体制机制优势等进行深入研究,以确定办学模式。
在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我们明确了理工学院的办学类型定位是以应用技术为导向的、专业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其学科专业定位为以工为主、以理为支撑,兼具部分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创新型、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办学层次定位为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争取研究生(专业硕士为主)教育,适度发展国际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此外,还对其办学规模和服务面向等进行了具体的阶段性定位。在办学定位明确之后,为破解零基础筹建瓶颈,我们确定了组建金华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作为理工学院筹建母体的办学路径。高研院既是新技术研发、转化集成平台,也是理工学院的建设母体,其初期的任务是以研究所(创新中心)为载体,以创新机制体制汇聚高层次人才、组建高水平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科学研究,为理工学院积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高研院将构建大学、研究院、企业“三位一体”创新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形成创新生态。高研院通过产教科融合,并同步课程设计,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汇聚并整合理工学院建设的人才、资源和机制,逐步成长为理工学院创设和发展的支撑体,以确保人才培养的“应用型”。
(二)产教融合,争取办学资源
随着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高校已逐渐失去了作为知识生产唯一场所的中心地位,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已被动或主动地参与到新知识的生产和创造中来。新知識的生产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任务为中心,参照经济社会中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实际需求进行,呈现出明显的跨学科特征。企业等实体经济对新知识与新技术的需求已超越以往任何单一专业或大学的知识供给能力。在此背景下,对问题的识别、解决能力的要求日益突出,知识生产和应用的学科界限和行业垄断逐步消失。坚持应用型高校科学研究的“行业化”,从自由探究转向行业企业科技问题解决为重心,打破传统的学科界线,将科学与技术相互联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融合,把知识生产二分法的“基础—应用”演变为“基础被应用”,“大学科学家”正在演变为“企业家式科学家”[11]。因此,必须借助大学与企业等组织的多方协同合作,即走“产教融合”道路,才能确保知识生产和知识应用。
产教融合要求学校对接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的产业集群设置学科专业,确定重点和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以更好地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发展;要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集成化产教融合平台,为课程研发、人才培养、应用研究和师资提供基本条件;要以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目标,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等活动;要对地方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保持很强的敏感性,与相应层次的人才需求密切结合,为区域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同时保障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因此,进行产教融合有利于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等各方资源,获取更大的发展动力、形成更好的发展思路,更能促成学校服务面向的“地方性”。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开拓国内外合作交流空间,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12]。目前,高研院通过考察、论证和协商,已经与国内著名高校、省内上市企业和地方校地共建的应用研究所等三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产教融合迈向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创新机制,培育办学特色
应用型大学作为新型的高校办学类型,指标体系尚未建立或健全,因此应该认识到应用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一定会面临许多问题和瓶颈,而且还将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我们要呼吁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强对应用型大学的关注,指导“科学分类、分类指导、多元办学、特色发展”分类体系的构建落实[12];另一方面,我們要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高校分类法中符合我国国情的应用型大学办学标准、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不仅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分类体系和分类标准,更要遵循标准、创新机制,全面实现地方应用型大学的职能和定位,在同类学校中争先创优,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作为新型大学类型,我们要破除传统大学办学的路径依赖,将应用型大学的特点落实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科学研究等相关政策制定上,并在人才招引、经费投入、校企合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要在应用型大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及产教融合等方面予以更大的支持与激励;要借助各级各类教学与学术平台,研讨交流应用型大学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理论认识;更重要的是,应用型大学自身要通过机制创新,优化学校治理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和师资队伍建设等,用高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找到适合的发展空间。目前,高研院已经启动运作,三定方案、薪酬体系、职评制度、招才政策正在加紧制订。有关“辐射式大学”(总部在市区,各特色产业县城共建分部、研究所或实训基地等)的多元办学体制机制,“平台+赋能”的治理体系,“四位一体”混合所有制投资和管理模式,“大舰战略”的学科专业体系,“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智慧工场”学习方式和“书院制”学生管理等新型办学生态跃然纸上、走入日程,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和突破。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创新,尤其是机制创新,只有机制创新才会破旧立新,唯有机制创新才能铸造特色。
应用型大学作为一种独立的高校类型呼之欲出。高校分类研究有助于我国应用型大学标准的研制,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零基础筹建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从文献看,相关的分类体系和类型标准的研究多以介绍发达国家相关成果为主,针对我国的、特别是其实践研究还相对缺乏。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和规律,需结合自身规律和办学使命,在实践中构建和完善应用型大学标准体系,以此促进地方应用型大学高质量特色化发展,这也是后续研究需着力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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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曹 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