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分析
2020-09-22赵贵斌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在高校的保险专业教学中,如何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框架构建,并从当下我国高校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现状进行分析,详细的阐述了教学体系框架的内容与形式,提出一些可供采纳的教学建议,希望能够为实际的教学工作带来实用价值。我国高校保险专业的建设一直呈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负责实践课程教学的师资力量匮乏,教学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应届生对保险岗位的适用性不强,故高校应当重新构建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使之趋于完善。
【关键词】高校教育 保险专业 实践教学 框架构建
引言:自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依赖,国内的保险业务相继恢复并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国内保险市场对专业人才的庞大需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更多的外资保险企业入驻中国市场,国内的保险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故高校保险专业的人才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就目前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来讲,传统的特定岗位需求逐渐转变为“心理素质+专业素质”的趋势,拥有良好的岗位实践能力将成为企业紧缺的保险专业人才所必备的基本素养。对此,高校应当加快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的速度,将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
一、当下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的现状
(一)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保险专业的起步较晚,与其他专业学科相比,保险专业的教育尚未形成庞大的规模,并且保险专业的教学内容渗透性较强,常被“边缘化”认知,因此,学校及社会大众对保险专业的认知度都有待提升。如今,保险专业的学科仍被传统教育观念限制,即“重理论、轻实践”,由于保险专业未能得到快速的发展,故实践教学更呈现出缓慢的发展态势。多数的专业教师仅能够在理论课程教學中“挤”出有限的学时用于设定实践项目,缺乏科学性的实践教育规划,对于一些应当具备实践操作的课程也缺乏训练安排,这不仅使得学生的实践操作程度不够,也限制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深入了解,而这些问题的成因皆在于教育方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实践教学的教学体系不健全
由于保险专业的发展受到限制,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中的保险专业缺乏权威性的实践教学大纲,对该课程的教学目标设定不够明确,一些高校依照自行编写的教学大纲勉强维持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但也往往沿用了过时的教学资料,或是对其他实践活动照搬照用,未能体现出本校保险专业的实践特色,思路不够新颖、模式不够科学,这都是常见的教学问题。教学大纲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础,为教育者提供明确的教学方向,若实践活动缺乏大纲指引,则不够健全的实践教学体系必然导致实践活动缺乏连贯性,甚至一些实践环节会显得混乱无序,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迷失方向,导致实践教学的实用性减弱。
(三)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较为薄弱
我国的保险专业教育曾经因历史原因出现过断层,与当今时代保险行业的发展态势相比显得格格不入,然而在高等教育中,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师资力量是较少的,许多在高校中从事保险专业的教师并非保险专业出身,对保险专业知识的学习时间起步较晚,甚至是从其他与保险专业相关的专业转型而来,如经济学、金融学等,还有部分教师属于“边教边学”,这也导致保险专业的课堂教学质量欠佳。尽管有些教师在保险公司有过实习经历,但所经历的时间较少,对保险行业未作出深入的了解,因而大多数本专业的教师难以胜任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而且更多的教师愿意将精力放入本专业的学术研究中,无暇分析研究实践教学的问题。保险行业中的精英又因为学历不够,难以胜任高校中的教师职位,通常被拒之门外,这也导致高校保险专业的实践课程缺乏专业水平较高的师资予以支持,故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
二、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的具体内容
高校对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框架构建应当从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出发,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在当今的保险行业发展中,保险企业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基础、心理素质及实践能力的要求更多,因此培养综合能力具优的复合型人才成为高校的育人目标。在此育人目标的基础上,学校要确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学生现有的能力提升做出空间预判,并对教学目标进行深入细分,在实践教学环境下开展相应的教学项目,研究实践课程的场所及教学方式,最终通过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评价,教师要对学生的表现作出评价,而学生也要对教师的实践活动安排作出评价。如图1所示,高校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应是能够自我循环、自我优化的动态式教学体系,才能符合实际教学的需求。
图1 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框架(参考)
三、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的措施与方法
(一)完善实践教学的大纲,明确教学目标
为培养我国保险行业所需的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高校首先要转变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观念,以实际的课程安排来提升实践教学的地位,将“理论+实践”的教学观念贯穿于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高校应当成立单独的、专业的实践课程教学指导部分,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加以科学化调整,避免保险专业中存在重复理论教学的问题。如保险专业中《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等教材的起初都是相同的保险学基础理论,由于《保险学原理》一书中的理论知识更加全面,则在“保险学基础理论”的知识内容教学中,可仅教授《保险学原理》一书中的内容,在《人身保险》的教学中则可以越过“保险学基础理论”部分,避免对教学资源的浪费。同时,高校应重新规定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其中包括对课程的定位及教学目标,搭配相应的教学手段与课时分配,制定相应的评价策略与考核方式等。在大纲确立以后,教师应严格按照大纲中的规定来进行实践教学,切勿随意更改大纲中的教学核心。
(二)构建良好的实践环境,鼓励学生参与
良好的教学环境是推动保险专业实践课程进步的关键,高校应当整合校内外的教育资源,积极改善实践活动的教学环境。如学校可以在校内建设实验室用于小型的实践教学活动,在校外可以与保险企业联合打造实践基地。校内的实验室主要作为学生的专业模拟实验平台,模拟保险行业的工作场景,训练学生在经济、金融及计算机等方面的技术应用,或是对学生的商务、公关礼仪进行考察等等,对这些内容的实践训练需要通过一个全方位的、综合性强的专业实验室来开展活动,学校在配置实验室时可选购与保险有关的教学设备及软件,建立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的保险单数据资料库。高校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巩固校外的实践训练基地。保险专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学生需要身临现场才能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并且保险专业的知识内容较为复杂,不同保险公司的工作形式也有所不同,故学校可通过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定向培养保险人才,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校企合作圈,安排师生定期到企业学习,营造良好的实践环境。
(三)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聘请专业导师
教师的师资水平直接影响到实际的授课水平,提升高校保险专业任课教师的专业水平,也能为实践教学的课堂质量带来助益。保险类的课程具有非常强的应用性,教师要具備理论学术水平与实务操作能力,才能够胜任综合性的教学工作。但受“重理论、轻实践”教学理论的影响,目前高校保险专业的师资队伍普遍呈现出师资力量不强的状况,对此,高校可将一些年轻的教师调任到保险公司实习,让学习能力较强的年轻教师熟悉保险行业的各个业务流程环节,并增加其实践经验,对于保险行业中有“从教”意向的精英,可适当的放宽对其学历的要求,扩大教师招聘的途径。在校企合作的同时,高校也可以与企业达成共识,组建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团队”来校兼职,开办职业培训讲座,深化学生对保险专业的认知,尽早熟悉保险行业的业务流程及实践知识,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强化。
四、结束语
关于高校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框架构建,高校需要摒弃传统教学模式中的不足,对实践教学予以重视,并通过教学大纲的设计及教学目标的制定,来规范实践教学的内容,同时也要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与保险企业通力合作,培养行业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促进本校保险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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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贵斌(1980-),男,汉族,辽宁沈阳人,教师/讲师,硕士,单位:沈阳城市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银保合作,金融危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