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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食品工业大事记

2020-09-22彭校梅

中国食品工业 2020年1期
关键词:人造肉食品

文/实习记者 彭校梅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中国食品工业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升级转型、改革创新的重要一年。其间,中国发布实施的一系列食品工业法律法规,正深刻影响着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进程,揭示中国食品工业未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

2019年,中国政府出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等多项法律法规,系统阐述中国粮食问题的《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缓解调控生猪养殖猪肉供给,见证《2019-2020中国食品消费趋势及创新白皮书》等大事……

年终盘点,本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宗旨,和便于读者知晓与践行,本刊特摘编事关食品工业发展的重要事件,汇成2019年中国食品工业大事记,以飨读者。

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

事件概况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2月20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4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人员;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作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加工制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同时,也规定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如的确需设置,则需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政策点评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关乎亿万家庭幸福。特别是随着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学校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关注不断增加。有的学校在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布局流程、从业人员管理,以及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不时暴露出一些问题,凸显了校园治理的一些短板。

政府引入各方主体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制度,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明厨亮灶”等,都是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地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事件概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规定》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遵循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政策点评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是党和政府的职责和目标,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让食品安全入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更让群众看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戒决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食品安全入责,让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指日可待。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事件概况

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对深化改革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纲领性意见,明确目标和总体原则。《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

《意见》包括:加快修订完善标准,严把食品加工和流通质量安全;完善法律法规,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和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改革认证许可,优化许可流程,探索食品添加剂实行备案管理;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以及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预计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点评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

该《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分析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一步根据指导意见,落实完善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中食协发布《2019-2020中国食品消费趋势及创新白皮书》

事件概况:

在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食品行业稳步发展的大背景下,2019年6月,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和京东共同编制发布了《中国食品消费趋势及创新白皮书》。在食品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下,从消费者需求及产品创新的角度出发,关注食品行业趋势,在“大”趋势中洞察“小”变化,以小见大,洞察行业新动态。

白皮书从老年、中产、青年等不同人群消费者层面出发,对食品消费人群特点进行剖析,洞察不同人群当中的产品创新趋势,挖掘食品行业内2019-2020年最新的消费动态及营销创新方向,为食品行业中的企业提供支持,梳理行业动态,鼓励行业创新。

政策点评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的现代化水平从一定侧面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发展速度和综合国力。在全球经济放缓以及国内经济形势的压力下,食品企业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大创新力度,推进企业转型,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在当前新的历史方位中,加快食品工业进一步壮大升级,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效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此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编发的白皮书,为企业发展和行业创新提供有力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首次亮相

事件概况

6月2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公安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首次公开亮相。

据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通报,2019年1至5月,全国共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0余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3800余个,有力震慑了犯罪活动,巩固了食品安全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

2019年初,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公安部整合多个业务局相关职责,专门组建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统一承担打击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职责。

政策点评

“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自古以来,食品安全就属于国之大事。坚持重典治乱、重拳严打食品安全犯罪,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食品领域一些犯罪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整合打击职责、加强打击力量、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需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越来越受重视,除了国家出台和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公安部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更为食品安全上了“双保险”。

六.中国政府正式启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事件概况

7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层面出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聚焦当前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将开展15个重大专项行动,也为民众在健康领域细化了50条“国标”,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文件中明确了健康中国行动主要指标。

在健康水平领域,提出到2022年,人均预期寿命的目标值为77.7岁,到2030年将达到79岁。此次健康中国行动的一大亮点是从影响健康因素的前端入手,把“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倡导“不熬夜、少吃盐、多运动”。行动将在未来10年内让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健康科普更加规范科学。

政策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卫生健康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这次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文件突出了“四个转变”:在定位上,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在策略上,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在主体上,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在行动上,努力从宣传倡导向全民参与、个人行动转变。“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中国人每一天的健康“打卡”,都会是健康中国大厦的砖石,全社会都将从健康中国行动中获益。

七.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保健食品新规定

事件概况

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实施。同时,总局还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自2020年1月1日实施。

《办法》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应符合的要求、不得列入情形和调整目录的程序(包括提议纳入或调整目录的材料、审评机构对材料的技术评价要求、市场总局对审评机构报送评价审查等)。

《指南》自2020年1月1日实施,规定了保健食品标签设置在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面(所占面积不小于所在面20%)及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等信息,且服务电话字体与“保健功能”字体一致;以及在经营场所、网络平台显著标注消费提示信息。

政策点评

一直以来,保健食品领域乱象频生,各种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洗脑营销层出不穷,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是实现备案和注册“双轨制”的重要基础,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同时,也鼓励研发创新。

《指南》的发布实施,就是为了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同时,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诚信自律意识,展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选择更加理性。

八.保供应!15万吨中央储备肉陆续投放市场

事件概况

为了平抑猪肉价格,从9月到12月,国家陆续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达15万吨。

9月19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开展中央储备肉投放工作。依据《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共向市场投放中央储备猪肉1万吨,增加猪肉市场供给。整个9月,国家共投放了三批,每次1万吨,共计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3万吨。

为稳定新年和2020年春节肉类供应,国家12月再次投放了三批储备冻猪肉。12月12日,向市场投放4万吨中央储备冻猪肉。12月19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再次投放4万吨中央储备冻猪肉。12月23日,第六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投放量4万吨。

政策点评

中央储备肉作为国家储备肉的重要组成,是应对突发事件、平抑肉价波动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局部收储和市场投放,维护社会稳定。储备冻猪肉的投放对于猪肉保供稳价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前,有网友对投放市场的中央储备冻猪肉的食品安全提出了质疑,中央储备肉吃了会影响健康?专家给出解释表示:国家储备肉的存放条件是零下18摄氏度,保存时间6个月。此间,冷库并不是说把肉冻上6个月,而是在进货销售过程中不停地更换流动,消费者买到的是冻鲜肉。所以储备冻猪肉既可以缓解市场肉类供给压力,又不损害健康,可以放心食用。

九.科技食品“人造肉”来袭

事件概况

9月中秋节前后,“人造肉”概念开始在市场上突然热了起来。

首先,国内首批人造肉月饼上市,6颗88元,仅仅6天3000份就全部售罄。10月,“中国人造肉第一股”金字火腿公告获《完成植物肉产品标准备案并取得生产许可证》;11月 ,南京农业大学对外宣布通过肌肉干细胞培养出了人造肉。11月25日,人造肉正式在电商平台开售,价格1斤约100元,是普通猪肉价格的三四倍,但引来不少人猎奇尝鲜。

目前,人造肉分为两类,一类是大豆蛋白肉,即“植物肉”,主要成分为大豆蛋白。另一类是人造肉提取自动物干细胞,而后使用糖、氨基酸、油脂等多样营养物“喂养”,使其不断“长大”,最终堆叠形成,简称“培养肉”。当前,中国市场上的人造肉属于植物肉,即大豆蛋白肉,而动物基的培养肉仍处于实验阶段。

政策点评

“人造肉”这个词在去年还默默无闻,今年却成了家喻户晓的新概念,今后势必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

据悉,源于美国人造肉公司“超肉”(Beyond Meat)今年5月2日在纳斯达克上市,挂牌首日股价便暴涨163%,公司市值达到39亿美元,成为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上市首日表现最佳的美国公司。

时下,代表未来食品发展新趋势的人造肉,对中国人来说不再只是概念,它已经开始摆上了中国人的餐桌。当然,由于价格和口感的限制,人造肉在中国仍然处在“尝鲜”阶段,目前来看人造肉想要真正走进大众生活,还有一段路要走。

十.新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事件概况

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主要完善了食品抽样检验的涵义和范围,将食品安全抽检分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明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细化包括“双随机”、“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程序;完善食品复检、异议程序规定,对食品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可以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强化核查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包括复检和异议期间,不得停止履行风险控制等义务,和强化记入信用档案、归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实施联合惩戒在内信用惩戒等措施。

政策点评

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此次,新修订的有关内容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进一步完善抽检和复检异议规定,同时强化了信用监管的法律责任。一方面,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要坚持不接受、不制造、不流出不合格产品的“三不”原则,确保出厂产品合格,这样企业才能有长远的发展。

十一.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

事件概况

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这是继1996年以来,中国政府第二次发布粮食白皮书。白皮书约1.2万字,分为前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结束语等6部分。

白皮书全面总结反映了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重点阐述了1996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举措办法,介绍了中国粮食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并提出了未来中国粮食问题的政策主张。

白皮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政策点评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俗话说“仓廪实、天下安”,底线就是低收入群体不掉队、吃得饱。“两不愁,三保障”首先就是“不愁吃”。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消除饥饿和贫困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探索出一条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消除饥饿和贫困的成功道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粮谷类食物摄入量稳定增加。历经20多年,中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十二.中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事件概况

12月1日,中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新版《条例》相对于2009年及2016年修订版而言更为严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补充规定了,随机监督检查、异地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条例》还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首次确立了“双罚制”,除了处罚违法企业外,规定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

政策点评

民以食为天,如何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中国各级食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新时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条例》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落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也被称为是中国“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

有专家学者表示,今后,在中国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最严厉的监管。政府本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对推动中国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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