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
2020-09-22
“如今的生活太好了!我家危房改造,政府给我家补贴了3万多元,儿女们凑了几万元,我和老母亲也住上了8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政府还给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厕所也改成水冲的了。现在的生活真的比蜜还甜。”60多岁的老杜跟记者越说越激动,眼里噙满了喜悦的泪水。
家住辽阳县兴隆镇后杠村的老杜患有脑血栓和糖尿病,他和80多岁的老母亲几十年来一直挤住在用泥土砖搭成的茅草屋里,屋顶年久失修,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尤其是遇到刮大风的天气,常常能听见房梁咯吱咯吱响。过去每逢汛期,村里都要组织党员将老杜母子俩转移到其他村民家避险。
辽阳县穆家镇南穆村第一书记(左一)和村干部一起走访危房改造户
“大爷,您家这茅草房的危房改造申请下来了。明天就有工程队来给您盖新房,今年您能过个暖和年啦!”老杜至今忘不了2017年8月15日那天,兴隆镇后杠村危房改造工作队给他送来了特大好消息。
精准扶贫户刘庆余夫妇与辽阳县隆昌镇隆昌村第一书记康世雨(左)分享搬进新居的快乐
老杜家仅是全市1万多户危房改造困难家庭之一。群众安居是民生大事,危房改造是重中之重。辽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联调联动,发挥整体优势,打出“组合拳”,全面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这篇保民生、惠百姓的大文章。
自2012年以来,辽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08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69户,开工率、竣工率连续3年位居辽宁省前列。寒来暑往,一座座宽敞明亮的新居很快在山沟里拔地而起,过去夜晚寂静的山村开始热闹起来,灯光照亮了村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大家都说:“党的关怀,就是洒进咱们农家的冬日暖阳。”
把群众安居大事放在心中
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头戏。自2012年以来,辽阳市委、市政府连续8年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全市民生实事。2016年,辽阳市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四个辽阳”建设战略构想,市委书记王凤波多次走进村舍改造现场,坐在炕沿上倾听贫困户的心声。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危房改造工作现场办公会,靠前指挥、科学部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扶贫办、民政、财政等部门全力合作,工作上无缝衔接,无论是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还是专项资金的拨付均“一路绿灯”。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即使财政资金再紧张,也要拿出专款,保障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实施、如期完成。
把安居责任扛在肩上
坚强有力的领导是推动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作为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部门,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冲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挂帅,抽调精干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对口包扶7个县区开展工作;统筹做好规划制订、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统筹协调各级民政、财政、发改委、扶贫办等职能部门紧密协作,整合资源,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辽阳市层层压实责任,市级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村级也负起相应责任,督促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各县(市) 区“一把手”不仅要高度重视,还要科学部署、认真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辽阳市成立两个巡查组开展日常巡查,每年还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巡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点名通报,督促其尽快整改。
把安居质量摆在首位
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辽阳市按照“质量高、速度快、群众满意”的原则,制订出台了《辽阳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对改造工作的环节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创新,把好“三关”,制定好“危房改造意见书”。
把好资格审批关。明确各县(市)区在改造实施前,会同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完成对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复核工作,共同确认数据来源的可靠性。
抓好房屋质量关。按照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抽查验收工作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且无法在年度内完成整改验收的,均视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管好资金使用关。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并进行有效监督,直接将资金补助落实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制定好“危房改造意见书”。科学详细地制定“危房改造意见书”,尤其是强调建房位置、性质、原面积、应享受政策面积及按政策对农户承诺的相关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