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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后修饰语之功能视角界定∗

2020-09-21

外语学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修饰语中心词所指

李 璐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100083)

提 要:学界以往将汉语后修饰语大致分为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同位结构及发生位移的限定词3 类。 通过对各类别中的现象进行描写和甄别,本文指出只存在“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语义同指类同位结构的后位,以及“前位>后位”的语义蕴含类同位结构的后位;发生位移的限定词,才是现代汉语后修饰语。

1 引言

从逻辑—语义功能视角来看,后修饰语指名词词组中,位于中心词之后的修饰成分。 长久以来,与之相关的研究多体现在英语。 但汉语的后修饰语现象早在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2007:197)就已经提及,即“形容附加语以附在实体词之前为常,也可以后附”。 近百年来,汉语后修饰语研究虽然取得一些成果,但学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如该现象的存在与否。 持否定态度的学者认为,所谓的“后修饰语”均可归入其他句法成分(陆俭明1982/1993,汪化云2004)。

总体而言,不少学者认同汉语存在后修饰语,但他们对后修饰语的范围各有见解,对某一具体类型的判别存有争议。 如“班上有几个同学,很优秀的,往工厂实习去了”,划线部分在黎锦熙(1924/2007:197)看来是“后附的形容附加语”,而在邵敬敏(2000:96)看来是“形容词性谓语”;“俺租种地主魏同昌的地十三亩”划线部分在任绍文(1985:47)看来是宾语的“同位复指”①。

鉴于此,本文首先将已有研究中所谓的“后修饰语”示例汇总,并从功能视角进行分类与鉴别。观察发现,这些示例在语义上可大致分为3 组,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例子②列举如下:即例①-④、例⑤-⑧、例⑨-⑫,各组的划线部分分别是对中心词所指“事物”进行描写或分类、在数量或内容上进行强调或圈定及选择;句法上,各组的划线部分分别与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同位结构以及发生位移的限定词等语言现象相似,它们均具有作为汉语后修饰语的潜势。

①我买了顶帽子,呢子的。

②他们是为了我们孩子们和所有的孩子们,睡着的和醒着的。

③那个女人,戴草帽的,不管走到哪都大惊小怪的,很讨厌。

④一个和尚,叫老丈作干爹的,送来。

⑤太阳的铜镜

⑥事实的这面镜子

⑦贫穷落后的两座大山

⑧英雄刘胡兰

⑨扩音器一台

⑩出售余粮两万斤

⑪请给我拿来那件衣服,最贵的。

⑫这两年,上海人在香港的,真可以说是人才济济。

划线部分其后修饰语潜势的成立,是以发生位移的成分其句法功能不发生变化,以及同位结构的两个成分构成被从属与从属关系为前提的。针对上述3 组语言现象,哪些可以看作后修饰语;以什么作为判别的理据。 本文将从功能视角进行甄别与解析,从而界定后修饰语。

2 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

2.1 针对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的静态分析

2.11 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的语义功能

通常,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可以完全还原至中心词之前作前修饰语,并且仅从静态视角,即修饰语本身看,不论其在前或在后,它对中心词的语义功能是相同的(其句法功能可能不同,见下文)。 因此,我们可以在借鉴和改进以往前修饰语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寻绎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语义功能。

自“限制性”和“描写性”概念提出以后,就成为学界热议的前修饰语的语义功能。 其中“限制”可以回答“哪一( +量词)”的问题,“描写”可以回答“什么样” 的问题。 也有学者(Huang 1982, 石定栩2010)参照印欧语研究成果,采用“限制”与“非限制”这组概念加以区分,即是否缩小中心词的所指范围。 实际上,两组概念有相通之处。 比如,两组中的“限制”都是借助修饰语表述的特征,对中心词进行分类。 因为中心词反映“事物”的总体范畴,“限制性”修饰语就是该总体范畴的一个下位范畴。 这种分类或次范畴化的标准,常表达“功能”“材质”“来源”等语义。 它们与中心词的内涵紧密相关,具有恒久性的特点。另一方面,“描写性”与“非限制性”修饰语则通过自身特征的表达,为中心词所指“事物”增加许多细节,其意不在分类或次范畴化。 这类修饰语主要表达“颜色”“大小”“形状”“新旧”等与中心词外延相关的语义,相较而言具有准临时性或临时性的特点。 鉴于两组概念中的“限制”均有“分类”和“次范畴化”之意,且后者与前者相关,因而我们采用“分类”与“描写”这组概念,因为它们能更直接而具体地表明前修饰语的语义功能。

尽管大部分学者对“分类”或“描写”的认识较为一致,但对于表达内容相似的前修饰语,不同学者对其功能的判定有所差别。 譬如同是表示质料的修饰语,如例⑬ - ⑭,刘月华等(2001)认为“木头”是描写性的,而黄伯荣和廖旭东(2007)认为“石头”是分类性的。 同是表示工作职责的修饰语,如例⑮-⑯,刘月华等(2001)认为“教语文和算术的”是描写性的,黄伯荣和廖旭东(2007)则认为“驼炊具和行装的”是分类性的。

⑬ 木头房子

⑭ 石头房子

⑮ 驼炊具和行装的骆驼

⑯ 教语文和算术的老师

石定栩(2010:323)指出,修饰语语义功能的分歧源于“分类”与“描写”概念的模糊性,而我们认为这是“分类”与“描写”二元对立的必然结果。本文所谓的二元对立,即修饰语只具有“分类”或“描写”功能之一。

事实上,修饰语可以同时具有“分类”与“描写”功能。 比如例①中“呢子的”,其“分类”功能表现在将中心词“帽子”分为“是呢子的帽子”和“不是呢子的帽子”两类,其“描写”功能表现在对“帽子”的材质进行说明。 再如例③中“戴草帽的”,其“分类”功能表现在将中心词“女人”分为“戴草帽的女人”和“不戴草帽的女人”,其“描写”功能表现在对“女人”的衣着细节进行说明。总体上,尽管“呢子的”与“戴草帽的”可以同时具有“分类”与“描写”功能,但两者比重不同。 “呢子的”仍以表达“分类”功能为主,“戴草帽的”以表达“描写”功能为主。 这反映出“分类”与“描写”功能不是绝对的有或无,还可以有许多中间态。 我们认为,表达不同程度的“分类”与“描写”功能可以分别形成连续统,如图1和图2所示。

此外,尽管前文提到修饰语的“分类”与“描写”功能并非对立,但相较而言,两者分别表现出“恒久性”“准临时性”或“临时性”特点。 鉴于“恒久”与“临时”相互对立,我们将以上两个连续统整合为一个以“描写”和“分类”为两级的连续统(见图3),表明汉语前修饰语兼具“描写”与“分类”功能,两者此强彼弱。 强势的一方在句法环境中得到突显,弱势的一方其功能意义并没有消失,只不过其突显程度被削弱了而已。 前修饰语如此,发生移位的前修饰语亦是如此。

图1 修饰语的分类功能连续统

图2 修饰语的描写功能连续统

图3 汉语前修饰语的语义功能

2.12 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的句法功能

从语言的本质特征来看,修饰语对中心词不同程度的分类或描写功能是语言递归性(recursiveness)的表现。 具体来讲,中心词表征本体,修饰语表征属性,两者通过从属关系的建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对中心词的无限“细化”。 这种从属式递归,在句法上多以“内嵌”的形式体现,如英语中Then a man came in who I hadn't seen before.此外,该从属式递归也可以由其他方式表达。 沈家煊(2012:412)就认为汉语中心词与修饰语的从属关系可以体现为“并列”零句组成的流水句,如“他在找一个人,走路有点儿一拐一拐的。 已经找了半天了”。 由此,我们认为汉语中心词与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在句法上可以通过“内嵌”或“并列”的形式与中心词建立联系。 其中,“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属于前者,在句法上应视为后修饰语;而“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属于后者,应视为独立小句。 对此,我们将从认知及中国哲学思想等方面进行阐释。

从认知视角看,当说话人的视点落在中心词上时,与其相关的认知域(即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表征的内容)得以激活。 不同的是,由于“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一类强调对中心词进行分类或次范畴化,说话人的视点是由大到小的聚焦,因而不发生视点移动如图4所示。 而“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一类强调对中心词细节的补充,是在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与中心词之间构成一种陈述关系,其视点由“中心词”移至图5箭头标注的位置,从而呈现出视点“顺序扫描”的特点。 同时由于视点的移动,说话人对相关信息的处理存在认知时间间隔。 而“顺序扫描”及“认知处理时间”均是动词表达“过程” 的显著特征(Langacker 1991)。 因此,我们倾向于将“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与“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分别作后修饰语和独立小句处理。

图4 “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观察图示

图5 “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观察图示

另一方面,“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作为小句处理的观点也有一定的哲学渊源。 中国古代哲学主张“气一元论”,即“气”为万物的本原,具有连续性质态。 受此哲学观影响,汉语句子的编排也表现出“流动铺排”“散点透视”等特点,即用形断而神不断的一个个语言版块连续铺排,造成一种动态的节奏感,一种连贯的气势,谓之“文气”。 而这其中的每一个语言版块都是相对独立的“文意”与“文气”单位,它在文意上具有述谓性,同时文气又限制它的长度。因此,汉语不主张在结构上过于枝蔓,宁愿将复杂的枝蔓化为一个个简单的陈述(申小龙2003:229)。 “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正是这样的语言版块。

总体来看,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在静态分析中表达的语义功能可以刻画为一个以“描写”和“分类”为两级的连续统,其中只有“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才能作为后修饰语,“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则被看作独立小句。

2.2 针对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的动态分析

语感上,我们认为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中,有些“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应视为独立小句,而有些“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应视为后修饰语。显然这与已有结论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上节论证的否定。 原因在于,我们将“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或“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分别看作后修饰语或小句,是从语义功能视角对其句法功能潜势的静态分析。 然而,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在名词词组、小句中不是孤立的存在:一方面,它与名词词组的其他成分,如限定词、前修饰语、中心词等相互联系,共同作用;另一方面,它受制于小句谓语、状语等创造的语境,如时间、地点、事件等。 因此受上述方面的影响,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静态分析下的语义功能可能被“压制”,从而突显与之相对立的语义功能,亦即语义功能发生转化。 这属于对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的动态分析。

语言的功能之一在于交际,名词词组的功能在于使听话人明白说话人所指的“事物”,即“事物有定”。 前文提到,“分类”具有“次范畴化”的作用。 一定程度上,随着“次范畴化”的不断进行,中心词所指“事物”的范畴有可能缩小为“一”(泛指说话人的所指)。 因此,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中,“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具有使“事物有定”的潜势。 相较而言,“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使“事物有定”的潜势较弱。 因此,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出现之前,名词词组的所指是否有定,就成为语义功能动态分析的关键。 具体来说,“事物有定”,即听话人依据其他成分就能明辨说话人的所指时,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则是羡余。 “事物无定”,即听话人不能依据其他成分明辨说话人的所指时,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表现出“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则不利于信息的传达。 因为无法明确说话人所指时,听话人会增加话轮要求澄清。 说话人若非有意为之,以上两种情况均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 因此当“事物有定”时,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分类性功能被压制,从而表现出“描写性语义功能突显”,应视为小句。 当“事物无定”时,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描写性功能被压制,从而表现出“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应视为后修饰语。

尽管学界鲜有对该类成分语义功能变化的先例研究,但我们可以从前修饰语语义功能的相关讨论中得到佐证。 譬如,Chao(1968)指出汉语前修饰语的语义功能并非一成不变,它与限定词的相对位置决定其语义功能是分类性的,还是描写性的。 以“戴眼镜儿的”为例,它在例⑰中只是描写“先生”的状况,而不是将其与别的先生区分开来,因此是描写性的。 例⑱中“戴眼镜儿的”则是分类性的。

⑰ 那位戴眼镜儿的先生是谁?

⑱戴眼镜儿的那位先生是谁?

Huang(1982)赞同Chao 的观点,他明确指出例⑰中“先生”的有定性是由限定词“那位”(表定指)带来的,而例⑱中“那位”仅表示回指,“先生”的有定性是由“戴眼镜儿的”带来的。 可见,修饰成分的语义功能确实存在动态变化的可能。

综合来看,上节的论证依然有效,即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中,只有“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才能作为后修饰语。 只不过在动态分析中,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其语义功能可能发生转变。

3 同位结构

如前所述,例⑤-⑧中后置成分可以与其前名词构成同位结构。 所谓同位结构,吕叔湘和朱德熙(1951:21)将其阐释为“指相同的事物的两个词或短语,我们把它们重叠起来用在句子里”。按照“两个词或短语”出现在同位结构中的顺序,本文分别称之为“前位”“后位”,并依据两者的语义关系对该结构涉及的后修饰语现象进行考察。

按照前、后位所指“事物”的语义范畴是否大致相同,我们将同位结构分为语义同指与语义蕴含两类,如下所示。

表1 同位结构的语义分类

所谓语义同指,即同位结构中,前位的所指基本等同于后位的所指,如“我” =“胡汉三”,“我们” =“大家”,“绘画” =“这个职业”,“夫妻” =“二人”,只不过后位是前位在内容或数量方面的体现或强调,即“事物有定”。 从这个层面来看,上述各例也可以看作是“中心词+ 后修饰语”结构。 例⑤-⑦比较特殊,因为在修辞上我们的确是将前位等同于后位,即“太阳” =“铜镜”,“事实” =“这面镜子”,“贫穷落后” =“两座大山”。实际上,以上示例均是以后位所指事物的特征对前位进行描写。 具体来说,各划线部分通过比喻的手法表达中心词的属性,即以“铜镜”表征“太阳”的精致瑰丽,以“镜子”表征“事实”的真实,以“两座大山”表征“贫穷落后”的沉重与压迫。 只不过形式上,各属性并非通过经验结构的一致式表达,即通过“像”“是”等在本体与喻体间构成关系过程,而是通过语法隐喻,即通过“的”将两者的关系“名词化”,从而表现为“同位结构”。 因此例⑤-⑦中,前位与后位之间实为本体与属性的关系,反映在句法上即中心词与后修饰语。

所谓语义蕴含,即同位结构中,一方的所指范畴蕴含于另一方的所指范畴。 按照前、后位语义所指范畴的相对大小,语义蕴含的同位结构又可分为两类:(1)“前位>后位”,如“英雄” >“刘胡兰”,“年轻演员” >“亚铭”,“首都” >“北京”。上述后位“刘胡兰”“亚铭”“北京”是以自身为标准,直接将“英雄”“年轻演员”“首都”等包含多个成员的大范畴前位圈定为特定的成员(即后位本身)。 这种圈定与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中的“分类”功能异曲同工,只不过“圈定”的强度具有绝对性,因此“前位>后位”的语义蕴含类同位结构也可以看作“中心词+ 后修饰语”结构。 (2)“前位<后位”,如“张三” <“他们”,“县长” <“三人”。 显然,这类同位结构中,前位“张三”“县长”不对后位“他们”“县长”进行圈定,它们表明后位是以前位为代表的,即“以张三为代表的他们”“以县长为代表的三人”,后位才是同位结构语义的重心。 因而对比来看,“前位<后位”的语义蕴含类同位结构更像“前修饰语+中心词”结构。

总体来看,同位结构的前、后位是从属与被从属,或被从属与从属的关系,在句法上更倾向于“前修饰语+ 中心词/中心词+ 后修饰语”结构。其中,只有句法表现为“中心词+后修饰语”的同位结构的后位才是汉语后修饰语,即包括语义同指类同位结构的后位,及“前位>后位”的语义蕴含类同位结构的后位。 可见,文中涉及的例⑤-⑧同位结构中的后位均属于汉语后修饰语。

4 发生位移的限定词

引言中提到,在功能视角下,例⑨-⑫中的划线部分均可完全还原至各名词之前作限定词。 不可否认,功能语法中的限定词与传统限定词的界定存在差异,前者涉及的范畴更为广泛。 这是因为在功能视角,限定词范畴内普遍存在一种“选择”(selection)概念(Fawcett forthcoming:50)。 具体来说,限定词均有所指,该所指是从限定词右面成分的所指中“选择”而来。 同时,Fawcett 以英语为示例,将限定词分为指示限定词、最高级限定词、序数限定词、数量限定词、分数限定词、部分限定词、表征限定词、类型限定词与后修饰语引介限定词9 类。 何伟等(2015:93 -104)将上述“选择”概念应用于汉语,并指出汉语的限定词包括指示限定词、数量限定词、最高级限定词、序数限定词、比例限定词与类型限定词6 类。 尽管学界未能明确限定词的功能,但我们可以依据以上限定词的分类窥得一二,即限定词在语义本质上均是通过不同手段对所言之“物”进行明确(相当于“事物有定”),包括界定其指示、确定其顺序、明晰其比例、明确其数量、引介其修饰语、突显其极性程度、识别其部分以及圈定其类型等,从而使听话者尽可能准确并经济地识别所指对象。

就本文涉及的示例来看,例⑩还原至名词前属于数量限定词(结构表现为“数词+ 量词”)。不论该类例句的中心词是否可数,说话人都把它们看作均质、无差别的个体或物质等的集合,熊岭(2013:109)也有类似的观点。 因此,当数量限定词对中心词从数量范围进行限定时,无论说话人从集合中“选择”的对象是哪些,在听话者看来都是一样的。 可见在某种程度上,数量限定词可以实现“事物有定”的功能,即听话者能够明白和了解说话人的所指。 当这类数量限定词移至中心词后,它们的经验功能不发生变化,但在逻辑语义上被称为后修饰语。 特别注意,例⑨“扩音器一台”,如果是在“我买了扩音器一台,桌子两张,椅子三把”中,“一台”表示从数量未知的“扩音器”中进行“选择”的结果,因此“一台”是发生位移的数量限定词,作后修饰语分析;如果是在“我们看看这些物品的数量,扩音器一台,桌子两张,椅子三把”中,“一台”是对其前名词的数量陈述,其意不在“选择”。 例⑨的语境更倾向于后者,因此“一台”应看作对其前名词的数量陈述,句法上表现为谓语,而不是发生位移的数量限定词。

形式上,例⑪中“最贵的”既可以看作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也可以看作发生位移的限定词,但如前言所述,我们更倾向于将其归为发生位移的限定词,更具体地说是发生位移的最高级限定词。这是因为“最贵的”表达“选择”的意味更加强烈,即通过表示中心词“衣服”属性(“贵”)的极限程度,从具有该属性的同类中对说话人“所言之物”进行明确(何伟等2015:99, Fawcett forthcoming:52)。 如此一来,最高级限定词也能实现“事物有定” 的功能,因而可以看作后修饰语。 熊岭(2013:105)也指出汉语的“最”字本身含有极性意义,可以看作限定成分。 与数量限定词一致,最高级限定词移至中心词之后,它们的经验功能(即突显中心词特定属性的极性程度)不发生变化,在逻辑结构中属于后修饰语。

尽管例⑫“在香港的”还原至中心词“上海人”前,不属于Fawcett 上述提及的任何一种限定词,但我们认为相对英语而言,类似“在香港的”等表达是汉语中一类特殊的限定词,即位置限定词。 因为Fawcett(forthcoming:50)关于限定词范畴内“选择”概念的观点是提纲挈领的,原则上只要后置成分能够体现较强的“选择”概念,便可以看作限定词。 此外,从哲学上讲,凡具体事物均存在空间性,具有长、宽、高等空间特性,并占据一定的空间位置。 我们既可以从长、宽、高等方面对其描写,也可以通过确定其位置对其锁定。 薛恩奎(2013:13)也认为,有些普通的词汇,只要具有指示义素,能够确定事物或事件的空间位置就可以看作限定词。 因而,我们认为,上述通过事物位置的“锁定”属于强有力的一种“选择”,进而,汉语名词词组中,描写事物所处位置的成分就属于位置限定词。 鉴于位置限定词也将中心词看作是无差别个体的集合,并通过描写说话人所指的位置从中将其锁定,由此位置限定词一定程度上也能实现“事物有定”的功能,因而当它位移至中心词之后,我们将其归入名词词组逻辑结构中的后修饰语。

5 后修饰语的界定

现代汉语后修饰语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历来,不同学者对其包含的现象有各自的见解,对某一具体类型的判别存有争议。 鉴于此,本文在功能视角下将已有文献中“后修饰语”的代表示例分为3 类,即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同位结构及发生位移的限定词。 通过对各类别涉及的现象进行描写和甄别,现对其作如下定义:现代汉语后修饰语是名词词组中位于中心词之后,并且能使中心词所指“事物有定”的成分。在句法表现上,主要包括以下3 类:(1)是“分类性语义功能突显”的发生位移的前修饰语,(2)是语义同指类同位结构的后位,以及“前位>后位”的语义蕴含类同位结构的后位,(3)是发生位移的限定词。 因此,引言中的示例,只有例①-②、例④-⑧及例⑩-⑫的划线部分可以看作后修饰语,而例③及例⑨应看作小句。 至此我们可以说,与以往所谓“后附的形容附加语”“定语后置”等相比,“现代汉语后修饰语”不只是术语的改变,而是有其特定的语义功能与句法表现。

总的来说,自黎锦熙提出“后附的形容附加语”以来,学界对汉语后修饰语现象的认识和使用已经悄然发生改变:从最初为了“强调或修辞”的语用驱动,到如今为了实现“事物有定”的语义驱动,从口语到书面语,从文学作品到法律文书,汉语后修饰语的使用数量和范围正逐步扩大,适用语体也趋于正式。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句法研究的深入,汉语后修饰语正发生着从“殊式”到“常式”的改观。 丁志斌(2018:12)也指出汉语中,“名词+后修饰语”作为一种修饰语与中心词位置关系的模式已经得到学界的认可。 但不可否认,汉语后修饰语现象非常复杂,并且与语境紧密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既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们进一步研究与探讨汉语后修饰语的动力。

注释

①“后附的形容附加语”“后定语”及“定语后置”等与本文所指的后修饰语现象有重合之处,但并非完全等同,因此具体示例是否属于后修饰语还需进一步甄别。

②例①转自陆俭明(1982/1993:7);例转自黎锦熙(1924/2007:198);例②转自符达维(1984:85);例③、⑪转自温锁林和雒自清(2000:76);例⑩转自李芳杰(1983:24);例⑤-⑧转自何伟等(2015:104 -105);例⑨转自汪化云(2004:17);例⑫转自王义娜等(2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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