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织牢“非瘟”防控网稳定生猪生产
2020-09-17刘燕江苏省沭阳县畜牧兽医站
文│刘燕(江苏省沭阳县畜牧兽医站)
江苏省沭阳县是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受国内非洲猪瘟疫情和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生猪生产呈下降趋势。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在综合研判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沭阳县各乡镇、各部门直面挑战,加强合作,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工作。
一、织牢非洲猪瘟防控网
1.严格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提升基层畜牧站、动监分所在生猪生产、防疫免疫、耳标管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产地检疫等基础工作方面的工作效能和主动性,提高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意识。同时,严格落实跨省引进动物落地报告制度;对合法屠宰企业实行官方兽医派驻检疫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一是动物产地检疫(包括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由官方兽医实施,生猪检疫出证前,要指定核查人员到现场对实施人员、车辆、生猪、场所标志物、车辆备案表、“瘦肉精”检测结果等照片、检疫生猪及其养殖场、运载车辆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出具该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是屠宰检疫要实施入场监督查验,核对入场动物所附检疫证明和耳标、实施临床检查,对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签章、未附检疫证明或证物不符的,应及时向沭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是在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检疫人员要严格检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产地检疫“五不得”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关处罚。
2.加强违规调运管理。一是成立工作组,在常态化执法的基础上,由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沭阳县沂北片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工作组”,工作组由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交通局、龙庙镇精干人员组成。
二是整肃网络不实信息。深入开展“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加大对网上销售信息的核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网站,及时协调第三方平台予以处置,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在行政处罚基础上,还要进行刑事处罚。同时,加强生猪交易经纪人诚信教育,规范交易行为,将违法违规经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
3.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
(1)划格建网,责任到人。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在乡镇设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网格长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乡级网格管理员为畜牧兽医站站长;村居设副网格长、网格协管员和网格员,副网格长由乡镇包片包村的三套班子成员担任,网格协管员由副包村乡干部担任,网格员由村干部、“新村干”等担任。
(2)全面梳理,建立清单。对生猪养殖场、生猪经纪人、生猪“小刀手”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建立了网格化包保清单。共安排44名乡级网格长和844名网格员将3515个生猪养殖场户、432名生猪经纪人、257名生猪“小刀手”全部纳入日常监管。
(3)加强督查,防止空转。为确保网格工作真实有效开展,防止监管网络出现空转现象,沭阳县成立了检查组并对各乡镇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走访网格长,是否知晓全乡(镇、场)生猪生产情况;二是电话访问包保人,是否了解包保对象情况;三是访问养殖户,是否知道谁包保、是否到户询问情况;四是随机入村走访,调查是否有漏报、漏保现象;五是现场抽查,核实养猪户实际存栏数。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交办至乡政府,限期整改。
4.抓好源头异常问题排查。一是官方兽医在进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时,发现异常生猪要及时上报沭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二是在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发现生猪异常死亡情况或保险数额增多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并报沭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三是在网格排查中发现养殖场户生猪出现异常死亡情况时也应逐级上报。
5.建立长效防控机制。沭阳县制定出台了《2020年沭阳县“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三苗”领域失信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一次失信、寸步难行。同时,开展生猪经纪人、种养户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评星定级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对获评星级诚信经营者予以奖励;对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失信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失信名单管理。
二、保障生猪恢复生产
深挖生猪养殖潜力,加快生猪产能恢复进度,生猪稳产保供责任再压实。沭阳县成立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精诚合作,严格执行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投入,加快潜在产能释放,为恢复生猪生产提供服务。
1.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对全县存量设施农业用地资源进行摸底,结合禁养区排出可用于生猪养殖用地2200余亩。目前,已落实9宗用地,其中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汤涧镇投资建设7层新型楼房养猪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存栏种猪1.8万头,现已开工建设。
2.试点生猪养殖环评管理。对年出栏能力达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试行开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3.落实鼓励养殖措施。对完成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乡镇进行综合排名,前两名乡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增出栏8000~10000头(不含)商品肥猪养殖场每场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增出栏5000~8000头(不含)商品肥猪的规模养殖场每场给予20万元奖励;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年出栏能力达500头以上的281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在政策期限内所承担的保费,县级财政部门拟拨付60万元用于政策性保险免交;将新建规模猪场纳入农业招商项目考核;将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4.加快在手项目建设。一方面,加快推进新建猪场落地建设。目前,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沭阳县投资新建生猪养殖项目9个,总投资14.3亿元,设计产能为年出栏生猪95万头。另一方面,推动规模猪场改造升级。引导规模猪场对生产、防疫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同时加大对饲喂、饮水、温控等生产设施和消毒喷淋系统、洗消中心、无害化处理、净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升级,提高防疫能力,降低养殖风险。目前,在25家大型规模养殖场中,已建成洗消中心3个、在建3个。
沭阳县立足“存量保复产、着力新建抓增产、聚焦政策抓落实”,力争夺取生猪稳产保供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