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文化解读
2020-09-15李少威
李少威
有人曾在读了海子的诗歌《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后,突然问道:“为什么姐姐在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结构里有那么重要的位置?”
这是一个好问题。
确实,除了母亲、父亲,姐姐是最常出现在抒情类文艺作品中的家庭成员了。弟弟一般不会被作为抒情对象,而哥哥、妹妹一旦作为抒情对象,往往已是恋人的代称。
在平辈亲属中,只有姐姐能在角色的原始意义上成为最自然的抒情对象,这揭示着,“姐姐”这个词,在心理上具有某种特殊的功能。
“姐姐”的现代性
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暗示着,好的歌手应该同时是一个诗人。中国摇滚歌手张楚,也是一个这样的诗人。20世纪80年代,他的那首《姐姐》就是一首好诗。歌词中,他写道:“我的衣服有些大了,你说我看起来挺嘎,我知道我站在人群里挺傻……姐姐,我想回家,牵着我的手,我有些困了。”
在这里,姐姐其实更像一位母亲,这种身份的贯通性,更容易引起共鸣。
歌里还有别的词:“我的爹他总在喝酒,是个混球,在死之前他不会再伤心,不再动拳头,他坐在楼梯上面已经苍老,已不是对手。”
毫无疑问,在这首歌里,“姐姐”是与“爹”相对的角色,前者温暖、亲和、可以依靠,而后者暴戾、强权、不负责任。这是两种相反的力量,而且正在此消彼长。
好的诗人,其作品一定是在表面的文字背后有更大的世界。在一个变革正在发生的时代里,父权衰落,家庭成员心中一些被压制的感情在迅速释放。
这非常重要,“姐姐”自此公开成为渺小个人安全感的寄托对象。“姐姐”的精神位置,其实是一个现代问题。
传统社会里,姐姐的行为模式、感情承载与现在是基本一致的,但因为地位太低,男性不会将之作为传世作品的感情抒发对象。一则不被主流接受,二则男人们也耻于展示自己内心的柔弱。
在当代,表达对姐姐之爱的一切社会掣肘因素都不复存在,被长期压制的对“姐姐”的感情就开始喷涌。
母亲的一部分
也许有点不好接受,但“姐姐”在古代中国曾是对母亲的称呼。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蜀谓母曰姐。”北宋的《大宋重修广韵》里写道:“姐,羌人呼母。”明代方以智编写的《通雅》记载:“江南呼母为姐。”
在当代福建省平和县、江西省宁都县、山西省临汾市等地,当地方言仍然以“姐”来称呼母亲。
文化是会传承的,除了姐姐在家庭里确实承担着母亲的部分功能外,中国人潜意识里也把姐姐当作母亲的一部分。
确切地说,姐姐其实是将母亲身上的工具性功能独立出来后形成的个体。
在古代社会,姐姐似乎总是一个可以被彻底牺牲的存在。比如,一些地方的贫穷百姓有“换亲”的做法:你女儿嫁给我儿子,我女儿也嫁给你儿子。“换亲”就像物物交换,它的另一种变体,是把已經成年的女儿先嫁出去,获得嫁妆,再用这部分收益去为儿子娶媳妇。这个先被嫁出去的女儿,一般都是姐姐,无论自愿与否。
甚至到共和国成立后,姐姐的牺牲也在继续,不过形式上没有那么极端。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姐姐,她直到12岁才上小学,因为要在家带弟弟和妹妹。她前面有3个哥哥,都不用承担这一责任。
这些经验和事实都告诉我们,人们对姐姐的感情,很大程度上是对母亲感情的一种转移。
刘和刚在《姐姐》里唱:“离开妈妈的怀就爬上你的背,有衣我先穿,有吃你就退。姐姐,下雨为我衣当伞,风雪你在身后随。啥是疼呀,啥是爱,就是半块糖果也要送进我的嘴。”
姐姐是母亲的影子,或者说,是一个能够伴随人们更长时间的母亲。
“安心”的“孬种”
既然姐姐在精神结构里是母亲的一部分,那为何人们不直接以母亲为抒情对象,而要转而选择姐姐呢?
对母亲的抒情,在文艺作品中很常见,但这种抒情有限制。其限制性在于,人们可以写母亲的慈爱,也可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与爱戴,但不方便诉苦。每一个合格的孩子都知道,不让母亲担忧是为人子的基本原则,既不能让母亲感受到你在遭受痛苦,也不能让母亲悲哀于自己的孩子是个软弱、无能的“孬种”。
当然,即便不考虑上述因素,代沟也会阻碍母子之间除表达感情以外的其他内容的交流。
而姐姐不一样,她既有母亲的对象性,又有从母亲身上剥离出来的工具性,而且没有互相理解上的代际困难。这就让姐姐在已经脱离原有家庭(比如嫁人、远行)之后,仍然是弟弟或妹妹心理情绪的“垃圾桶”。在姐姐面前,你可以“安心”地做一个“孬种”,因为在彼此认同的关系里,你有资格永远长不大。
关于姐姐的抒情文艺作品还有一个特点——姐姐的出现几乎都是回忆性的,人们似乎总不能在共处的时候认识到姐姐的价值。姐姐在人生中发挥最关键作用的时候,都是人们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人们在那个互动过程中感受温暖、感受关怀,但往往没有回馈意识,而是把一切视为理所当然。
姐姐之于自身的意义,只是进入了人的潜意识,直到心智成熟之后,遭遇精神上的困惑时才会被调动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文艺作品里对于姐姐的一切真情实感,本质上都是功利性的。
(车 前摘自《华声》,李 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