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研究

2020-09-10李扬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12期

李扬

摘要:就高速公路建设特点而言,其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人员设备投入多,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因此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速公路建设,转变传统政府采购融资模式,才能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及发展。本文以PPP模式、BOT+EPC 模式、资产证券化(ABS)模式、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模式以及私人融资模式进行比较,探索研究工程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PPP,投融资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全社会货物运输量呈现出增速强、运量大的特点,高速公路作为货物运输的关键行业,加强高速公路建设是必然趋势。为适应新常态下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濟的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需求,2004年以来我国积极推动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鼓励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一、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PPP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依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伙伴关系,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整体成本;二是具有效率优势,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率上,还体现在时间效率上;三是项目融资更多地由私营机构完成,从而缓解了公共部门增加预算、扩张债务的压力。

二、BOT+EPC 模式

BOT+EPC 模式是指建设、运营、转让(BOT)+ 设计、施工、采购一体总承包(EPC)形式,通过工程项目公司的总承包模式,可以解决设计、建设、采购、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项目实施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包含立项、勘察、设计、建设、验收、竣工、结算的整个运作过程。

该模式的优点就在于政府能通过该融资方法,借助于一些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企业(或机构)来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在“BOT+EPC”的管理模式下,总承包商既是投资方,又是施工方,是双重身份,同时业主、总承包商、合作人之间存在着“亲缘”关系,监理的话语权难以避免的被削弱,无法真正做到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此,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资产证券化(ABS)模式

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以下简称 ABS)作为一种资产收入导向型融资方式,是近二、三十年来发展起来的重要的金融创新方式之一。资产证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四、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

五、私人融资模式

PFI(Private Finace Initiative)私人融资模式,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公共部门购买产品和服务,具体来说,政府为项目发起人,公共企业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或运营,再由政府出资购买其产品或服务。在PFI模式中,政府通过放弃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所有权,来激励私营部门参与公众基础设建设和运营,最终获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公共部门在合同期内以有偿形式使用私营承包商提供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公共基础设施所有权留给承包商或由政府收回。

六、投融资模式比较

传统投融资模式中,政府不负担项目建设贷款,而是将贷款风险全部转移给项目中标单位,大大增加了标企业的资金风险。在现代投融资模式中,由于政府授予中标企业特许经营权,中标企业承担的风险在项目运营阶段大为减少,只局限于项目资产及收益的风险承担。

从隶属机构、出资比重、负担责任、沟通交流、前期垫资、控制权大小这六个方面对 BOT、ABS、PFI、PPP 进行比较分析。

通过对比融资模式中的BOT、ABS、PFI、PPP 模式,可以看出 PPP 模式相比其他项目融资模式,其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协调程度强,信息沟通更为顺畅,且风险分担更为合理,PPP模式更适合高速公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