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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整合失范走向价值共同体:教育价值取向的逻辑演进

2020-09-10郝明君徐亮

大学·教学与教育 2020年12期

郝明君 徐亮

摘要:教育价值取向的研究关系着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与个人价值取向的整合关系着今后教育的发展方向。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两种教育价值取向所内含的价值意蕴,探寻当前价值整合的路径中存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人性论哲学抽象化与具体形式化的分离、以国家教育目的为主导的价值导向与多元化价值导向的偏离、学校教育实践中价值评价标准的多样化与单一化的冲突。基于此,本文从价值逻辑角度进行反思,探寻教育价值的应然取向及其实现理路,以求实现价值共同体。

关键词:教育价值取向;价值整合;价值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G4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164(2020)48-0005-04

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与个人价值取向产生于一定的时代背景,是时代的产物,服务于当时的社会现实。而进步与落后的思想并存,因此,单纯的肯定或否定一种价值取向是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辩证地看待事物,个人与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因此,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澄清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与个人价值取向的内在意蕴,探索实现二者整合与统一的方向,是当前教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一、教育价值取向的理论诠释

(一)教育社会价值取向的理论解读

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以涂尔干的社会本位论为理论基础,把社会的需要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教育主要为社会服务,重视教育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价值,是教育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时期内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教育的外部规律决定了“教育要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这也是教育的一项基本社会职能”[1]。然而,教育的社会价值片面强调社会的决定作用,抹煞了个人价值取向存在的必要性,將个人看作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忽视了具体的个人存在,用“抽象”的社会限定具体的个人,轻视教育的个体发展职能,容易按照社会短期内的需要来制定教育政策,规划教育的发展,导致教育的短期行为,由此造成教育的滞后性凸显,不利于社会发展。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由于满足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主导下,已经成为社会主导的价值取向,但同时也忽视了教育自身的特殊性,导致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

(二)教育个人价值取向的理论解读

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以个人本位论为基础,萌芽于亚里士多德的“博雅教育”,兴盛于18世纪的启蒙运动,其主张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宣扬人性的重要性,并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人实现人生的完满,体现了教育的育人本质,尊重了教育的主体性。教育的主体性意味着尊重学生主体,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使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打破了传统教育中唯书、唯上的人才培养方式。然而,该观点忽视了教育的社会价值,特别是自由主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强化了个体性,只注重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片面看待人的本质问题,导致个人价值取向绝对化,容易走向极端的个人主义。在卢梭与杜威唯心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影响下,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过于强调教育对每一个个体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注重满足人的经济利益,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片面看待人的本质问题,把个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唯一追求,以抽象的个人限定具体社会,完全忽视社会价值的重要性,容易走向极端个人主义。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虽然具备一定的意义,但是它企图超越社会现实需要,这种价值取向注定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在教育实践中难以推行。因此,在历史进程中,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始终没有占据社会的主导地位。

二、教育价值取向的整合及其现实困境

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与个人价值取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都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在它所处的历史环境下都是为其所生存的社会发展服务”[2]。“在实际教育生活中,要努力发展一种恢复某种生活一致性的综合的观点”[3],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个人与社会的认同。因此,已有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研究如何整合教育价值取向。但是在整合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深入反思。

(一)马克思主义人性论哲学抽象化与具体形式化的分离

从抽象到具体是哲学研究的一般逻辑。马克思主义从哲学的高度论述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非常抽象的思维活动。教育价值取向整合的理论探讨也应遵循哲学研究的一般逻辑———以马克思主义人性论为哲学基础,具体到教育价值取向研究领域,应该具体、明确地指出其表现形式,例如一种价值观或价值取向。然而,在具体的价值整合中并没有相应地提出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造成了价值整合中抽象化与具体形式化的分离。研究者在论述教育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统一或整合时,首先论述马克思主义人性论的基本观点,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整合的路径。然而,这种整合只是将个人与社会简单的拼凑起来。无论是坚持个人与社会的统一,还是个人与社会的和谐融合发展都过于抽象,缺乏具体的价值表现形式,没有明确指出价值整合后具体表现为一种什么价值观念,在指导教育实践时也缺少具体、明确的标准,难以把握整合后的价值取向与个人、社会价值取向的界限。因而两种教育价值取向仍然是表面的融合,只是综合二者的优点,没有实现真正的深度融合。

(二)以国家教育目的为主导的价值导向对多元化价值导向的偏离

教育的大众化与民主化趋势带来了教育价值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也就带来了多元化的价值导向。而价值整合以国家教育目的为价值导向,凸显以国家教育目的为主导的价值导向,而忽视其他价值导向,是对价值导向多元化发展趋势的一种偏离。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体现着人才培养的方向,是教育价值取向演变与发展的价值导向。纵观我国教育价值取向的演变,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服务政治、服务工业化,还是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取向、人文价值取向、科学主义取向、个人与社会相和谐的取向等,实际上仍以社会本位价值取向为主导。然而,价值以主体为尺度,主体的价值判断不同,价值选择也就千差万别。教育价值取向与全部社会主体相联系,具有明显的主体差异性特征。然而,国家教育目的是由政府以及教育专家制定并提出的,体现了国家意志,并以国家价值取向为主导,政府与教育专家也就成了价值主体,学校、学生以及教师则成为实现教育目的的工具,忽视了学校、学生以及教师等价值主体,自然也就忽视了其他的价值导向。

(三)学校教育实践中价值评价标准的多样化与单一化的冲突

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对不同的评价对象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无疑是一种不科学的评价行为。同样地,在价值整合中,对不同的整合方式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价标准也是不科学的,然而,现实中却又存在多种价值评价标准。因此,价值整合中评价标准多样化的现实存在与单一化的要求间的矛盾冲突凸显。教育价值取向研究者已经开始研究如何在学校教育中实现人的个性化与社会化的整体发展,并提出了“完整性教育”[4]的构想,详细分析了“三大类九小种社会与个体的关系模式”[5]。若要深入探析这些理论构想、关系模式以及实现形式的可行性,以及对学校教育实践的指导效果,必须首先建立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而当前的价值评价标准因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也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特点,并且,价值主体的多元化也导致了多样化的价值评价标准。但是在教育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用不同的价值评价标准评估各种价值整合的实践效果,只能是各自皆有其理,最终导致价值选择的混乱与无序。因此,一个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对于整合两种教育价值取向必不可少。

三、价值共同体———教育价值的应然取向

教育价值取向的整合只是将两种教育取向简单地拼凑在一起,并未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因此,应探寻一种新的教育价值取向的应然路径———构建价值共同体。教育共同体的价值基础是教育满足个人与社会发展的价值,体现了不同价值主体的价值共识。这种价值共识是基于教育自身的价值,进而形成大多数人认可的价值取向。但并不意味着共同价值是强制性的、普世的,而仅仅只代表了个人与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与需要。所以,教育价值共同体是教育在现代化背景下、遵循价值逻辑发展形成的必然产物,是在尊重各种价值主体的基础上寻求更深度地教育价值取向融合与发展。而想要实现这种深度融合,应遵循以下路径。

(一)以核心教育价值观为基础,促使不同的价值主体达成价值共识

马克思主义人性论及其关于教育的论断,是我国核心教育价值观的哲学基础,核心教育价值观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论的具体形式。而“当前的教育实践已经偏离了核心价值观”[6],因此,要实现教育价值取向的整合,必须以核心教育价值观为基础,促使不同的价值主体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这是当前教育的根本价值取向,不可动摇。首先,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在教育改革中坚持教育的根本价值取向,让最广大的公众享受到教育改革带来的红利,从而加深社会对核心教育价值观的认同,使不同的价值主体认识到只有坚持核心教育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发展。其次,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必须坚持贯彻核心教育价值观,在这个前提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同层级的学校教育在具体的培养方式上可以有所侧重,从而提升学生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能力,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个人在学校教育中得到了发展,必将加深对核心教育价值观的认同,以促使不同的价值主体达成价值共识。然而,价值共识并不意味着否认不同价值主体间的差异性,只有充分尊重价值主体间的差异性,才能促使最广泛的价值主体达成价值共识。

(二)充分尊重教育价值主体的平等性,建立内在统一的教育价值评价标准

在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多种价值主体,有政府、学校、教师、家庭、学生以及专家学者,这些价值主体在教育中所处的实际地位并不一样。然而,无论是利益主体还是行为主体或是决策主体,都应该成为价值共识的平等主体,从而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以保证教育价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与科学性,为建立内在统一的教育价值标准奠定基础。其次,“科学的评价理念是教育价值取向统一的指南,要兼顾教育价值取向的内涵与外延。内涵是教育价值取向的最本质属性,外延是教育价值取向的外在表现,最直观地反映统一教育价值取向的现实表现”[7],由此,才能建立全面的教育价值取向评价标准。第三,科学、灵活的评价方法是评价教育价值取向的根本大法,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两种方法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评价教育价值取向。第四,明确、合法的评价结果是教育价值取向评价的归宿,任何形式的价值评价都必须有一个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只有明确、合法才能被大多数价值主体认同,才能更好地促进教育价值取向的发展。最后,教育实践是评价教育价值取向的最终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教育实践,才能把理论上的教育价值取向从一种理念倾向转化为实践行动,这种转化过程也是评价教育价值取向的过程。因此,教育实践是评价教育价值取向的根本尺度。

(三)教育价值取向应立足现实、面向未来

国家的教育目的在一定时期内代表着现在与未来的人才培养方向。因而,教育价值取向在根本上始终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且还应指明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首先,教育价值取向应立足现实。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的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其内涵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因此,我国的教育价值取向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其次,教育价值取向还应面向未来,其实质是参与教育的人必须面向未来,拥有未来思想,因为人最終决定了教育本身,而教育,就是未来本身。所以,教育价值取向要面向未来,发挥教育的先导作用,为未来社会培养人才,使中国社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因此,既要坚持统筹推进教育改革,注重未来课程的发展方向,关注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人才的人文素养,还要重新定位高等教育的未来意义,加快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

四、结语

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是教育价值取向中的一对主流价值取向,关切着教育实践的发展方向与改革路径。然而当前的“整合论”思想受传统的“化约论”方法论影响,机械整合难以达到二者共生共存、相互融合的程度,不利于教育实践的开展。因此,只有教育的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实现深度融合,构建两者的价值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实现从简单整合到深度融合,构建价值共同体,培育出具体的、不断生成的、完整的现代新人。

参考文献:

[1]周翠君.坚持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教育价值取向[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4(04):35.

[2]娄立志.论目前我国教育的主导价值[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1.

[3]奥兹门,克莱威尔.教育的哲学基础[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8.

[4]庞学光.唯理性教育的局限与完整性教育的构想[J].现代教育论丛,2001(01):1.

[5]叶澜.教育两大功能关系之探究[J].教育研究,1990(11):11-18.

[6]顾明远.再论教育本质和教育价值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J].教育研究,2018(05):6.

[7]张继平.从冲突走向和谐———高等教育评估价值取向的社会学分析[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