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思考
2020-09-10赵雍
赵雍
摘要:本研究主要从课程思政教学过程的角度,探索分析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及其有关要求。课程思政教学应当依据纲要指示精神,确立思政教学的目标体系,教学过程中要把握好与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注重在内容上的逻辑性、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匹配性、教学效果评价应注重定量定性相结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希望能够为课程思政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课程思政;专业教育;教学设计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因此,本文结合日常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所思所想,针对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课程思政教学涉及教学全过程,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结果等环节,做好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和全过程管理,有助于提升课程思政教学效果。
一、确立好课程思政教学的目标体系
課程思政过程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准定位,即结合课程特点确立思政教学目标。
(一)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要注重“个性化”与“共性化”的有机统一
纲要规范了课程思政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体现了课程思政的“共性化”需求,但不同课程思政教育的侧重点是不一致的,形成思政教育在课程门类中的相互补充,因此各课程必须制定不同的课程思政“个性”化目标。例如:管理类专业背景课程在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中,除了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共性化”内容外,还应当包含管理领域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重要作用等内容。
(二)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必须注重“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
所谓“三位一体”指的是课程教学必须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三者融为一体、不可割裂。《纲要》指出,课程思政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更是必备内容。课程思政实践好的做法基本都是在结合课程内容的基础上,从学员实际出发,从不同角度引导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进行价值灌输。
二、课程思政教学需处理好的几个关键问题
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确立解决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而在“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上还需要不断实践创新。如何培养人,讲的就是“谁来培养”、“拿什么培养”“用什么方法培养”等问题。
(一)思政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将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能力
“谁来培养”指课程思政教育工作者,其水平高低直接决定了课程思政效果,因此必须不断提升自身思政水平,做思政建设的先行者。要深刻把握课程思政建设内涵与实质,认可课程思政重要性及价值,自觉把课程思政的具体要求变成行动自觉,在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形式上推陈出新,贴近教学对象开展思政教育工作,能够在传递知识的同时传递价值。
(二)教学内容要注重逻辑性、系统性与差异性的统一
“拿什么培养”指课程内容的取舍安排。任何一门课程都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都需要实现思政育人的目标。因此,任何一门课程都需要始终实现课程知识内容和价值引领上的思政育人和专业育人的有机统一。例如:管理学专业课程思政就必须将思政教育内容融入到专业教育过程中去。比如《管理学原理》,需要在对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基础之上,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背景下,一切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个人价值”“组织目标”“社会责任”的三者统一。其次,还需要梳理思政教育内容的内在逻辑,充分挖掘各章节蕴含的思政内容进行课程设计,体现课程思政教育的专业特色和差异性。
(三)课程思政教学必须不断创新教学策略
“用什么方法培养”指课程思政的教学策略。课程思政教学要将思政内容与课程内容进行自然衔接。就必须要求课程教学策略与教学内容的恰当匹配,课程教学要结合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作业、翻转课堂等,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引发学员积极思考,通过广泛组织讨论,使学员不断提升思维能力,陶冶高尚的情操和价值。
三、注重对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评价
课程思政实际效果的客观评价有利于检验思政教育对学员成长成才作用大小,有利于思政教育工作者反思总结教学过程。
(一)科学设立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内容
课程思政目标融合了知识、能力和价值三个层级,因此思政教学评价应紧扣三个方面内容,重点关注学员对专业领域思政要点的熟悉掌握情况,例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业准则、职业道德、权利和义务、行业肩负的社会责任等。另外还需考察学员思政运用能力,例如: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解析行业特征、行业职责使命任务等,紧紧围绕专业特点开展思政教育和能力转化等核心问题进行评价考核。最后要考察课程思政对学员价值引领和思想塑造的实际效果,培养学员的法律精神、法制意识、公民责任感、社会伦理道德等。
(二)评价方法要注重“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课程思政教学效果评价因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全方位是指参与评价的人员应当包含思政教育的主客体,即课程思政教育的直接主体和间接主体以及思政教育的学习者。教员在课程思政教学的过程中直接见证了学生的学习转化过程和实际效果,学生在课程思政的学习过程中提升了个人思想政治素养,作为直接参与课程思政的两大主体最有发言权,因此应作为评价主体。所谓多角度主要是个人自评和他人评价相结合。例如:教员需要对课程思政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是否恰当、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匹配、教学内容选取是否恰当、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有无改进措施等;学生自评主要为思政课程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的评价。他人评价主要是师生互评。全过程则是指评价需要关注课程思政过程累积效应,不应更多的关注结果而忽略过程。
另外,课程思政效果评价方法要注重定性定量相结合,通过参与主体主观描述性评价进行定性分析,有利于了解参与主体的态度和意见等,同时也要注重对重点关注问题利用问卷、测评表等方式进行量化分析,科学掌握课程思政教学结果。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升课程思政效果
经常性开展教学反思有利于教学精进。课程思政教学需要参与主体不断吸取经验,反思教训,利用考评结果突破问题瓶颈。例如:针对学员课程思政态度冷漠、学习效果差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思考,有助于教员提升课程思政教学策略、关注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不断优化课程思政教学工作,实现课程思政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EB/OL].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006/t20200603_462437.html.
[2]叶方兴,科学推进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相融合[J].中国高等教育.2020年第13期,P10-12.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