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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区分问题

2020-09-10李玲

今古文创 2020年17期

李玲

【摘要】 普遍认为,古今字是历时用字现象,通假字是共时用字现象。但是在这种现象之下,当古今字的古字与今字都是假借字,通假字的本字与通假字都是假借字的时候,又该如何将二者区分开?想要区分两者,应抓住其本质特点,严格划分两者的统辖范围。并且在对这种现象进行考察时,坚持考察的原则,即将某词在共时阶段和历时阶段的用字现象相结合起来,进一步从文字职能的转移和是否成为后代常规用字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考察。

【关键词】 古今字;通假字;假借;古字;今字

【中图分类号】H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17-0083-03

古今字与通假字是古书中用字的常见现象。本来古今字属于历时用字,通假字属于共时用字现象,但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古今字中的古字在今字产生之后,依然沿用,与今字形成共时用字阶段。由此而来,古字与今字、通假字与其本字都存在使用不同的字表示同一个词的情况,出现了交叉使用的现象。这种交叉使用的现象该如何进行区分呢?古今字与通假字其两者的本质属性分别是什么?以及如何明确界定两者的统辖范围呢?

一、古今字

(一)古今字的定义

古今字最初是传统的训诂学术语。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卷三上“谊”下说:“古今无定时,周为古而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1]94这是以词为着眼点,认为古今字是同一个词在不同时代所使用的不同的字,在前的为古字,在后的为今字,古字和今字是一个相对的时间概念。其目的是为人们指出后代的通行正字,消除阅读障碍,方便人们正确理解文意。其并不关注所提到的古今字的具体性质如何,因此异体字、分化字同源字等混用,不加区分。

随着现今汉字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古今字,学界公认的观点是“把古今字的范围规定为在某个意义上先后产生的字形不同但又有联系的字。先产生的为古字,后产生的为今字。”[2]1这是以字为着眼点,认为古今字属于分化造字的范围,称其古字为母字,今字为分化字。认为在当时,古字所负担的意义过多,就为古字的某个义项另造新字。这样产生的古今字在意义上和结构上一般都有一定的联系。

(二)古今字的类型

清代学者王筠在《说文释例》中提到,“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3]这段话中所提到的分别文就相当于人们所说的古今字。但在其中,古今字的形体特点不仅仅是加偏旁,还包括改换形符、形体略有变化、形体无联系、增加声符、变换意符等几类情况。但是这段话中揭示了古今字的两种类型,一为解决假借问题而形成的古今字,一为词义分化而形成的古今字。具体而言,每一类所形成的古今字又可再细分为两种类型。如下:

1.为解决假借问题,为本义造新字。

莫 :“莫”本义为傍晚。《礼记》:“日莫人倦。”后借为无定代词,表示“没有谁(哪一个)”。又转为否定副词,与“不”意义相同。由于表示本义的“莫”字为假借义所占用,变为本义另造新字“暮”表示本义傍晚,并且加形符“日”以强调它。

孰 :“孰”本义为熟,煮熟。《左传·宣公二年》:“宰夫胹熊蹯不孰。”后借为疑问代词,表示“谁,哪个,什么”。由于表示本义的“孰”为假借义所占用,变为本义另造新字“熟”表示本义熟,并且加形符“火”以强调它。

2.为解决假借问题,为假借义造新字。

辟:“辟”本义为法律、法度。《诗·小雅·雨无止》:“辟言不信。”(意思为法度之言,而不听信。)后被假借为“避开”、“乖僻”、“譬如”等义。便给假借义添加偏旁造新字“避、僻、譬”等字。

舍 :“舍”本义为客舍。《庄子·说剑》:“夫子休就舍。” 后假借為动词,表示放弃,为之增加意符造新字“捨”。

3.为解决词义分化问题,为引申义造新字。

没:“没”本义为沉没水中。《世说新语·自新》:“或浮或没。”后引申为人的死亡。便改换形符为引申义另造新字“殁”。

赴:“赴”本义为奔向、奔赴。《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后引申为报丧。便改换形符为引申义另造新字“讣”。

4.为解决词义分化问题,为本义造新字。

益 :“益”的本义为水漫出。后引申为增加、利益。便给本义增加偏旁造新字“溢”,并且增加形符“水”以强调它。

禽:“禽”的本义为擒获。《左传·哀公二十三年》:“齐师败绩,知伯亲禽颜庚。”后引申为禽兽的意思。如《白虎通·田猎》:“禽者何?鸟兽之总名,明为人所禽制也。”[4]220因此给本义增加偏旁造新字“擒”,加注“手”旁来强调本义。

这四种类型表明古今字存在文字职务的转移,这造成了古今同词异字的现象。文字职能的转移是说文字在使用或替代过程中文字功能的重新分配,主要是表意方面。文字职能的转移分为完全转移和部分转移。完全转移就是甲字不用,代之以乙字;部分转移就是甲字的某义项改由乙字担任,而甲字仍保留其他义项,这类部分转移也可称之为文字职能的分化。

二、通假字及其与古今字的区分

通假又称古音通假,是指古书中本有其字而弃之不用,却临时借用音同音近字来代替的用字现象。这个本应该使用的字称为本字,而临时用来代替的字称为通假字。

在这里所说的本有其字与本无其字相对。本无其字最早是在六书中用来形容假借字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这里的“本无其字”说的是本来没有这个词的通行正字,因古人重音,便采用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本有其字”与“本无其字”中的“其字”所代表的含义一样,“本有其字”便是指某词已经有专门表示该词的字。“‘本有其字的假借’”应该是指某词在已有专造字或者专用假借字的前提下,书面语却借用别的字来表示的现象。”[5]166这里所说的专造字与专用假借字指的就是“本有其字”的“其字”。那么,当古今字的今字与通假字的假借字都是借字的情况下,主要看所借之字是否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本有专造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看所借用的字是否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

“担负”这个意义,最早是用“何”这个字来表示,属于专造字。《诗·小雅·无羊》:“尔牧来思,何蓑何笠,或负其憔。”毛传:“何,揭也。”揭就是举或扛的意思。这句话是说,牧人去放牧,扛着蓑笠,背着干粮。郑笺云:“言此者,美牧人寒暑饮食有备。”此句中“何”用的就是本义。《说文解字注》:“何,循也。”(按:檐,今作“檐”,简化为“担”。)段注:“凡经典作荷者,皆后人所窜改。”这是说,担负、负荷字本作“何”,后来因为“何”多用为虚词,就用“荷”来表示担负义。“荷”的本义是植物中荷花、荷叶的总称。借“荷”字来表示担负义,这个字在后代通用,成了常规用字。这种情况引起了文字职能的转移,并且所借之字在后代通用,成了常规用字。因此本有专造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所借用的字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古今字范围。

“馈赠”这个意义,最早是用“馈”这个字来表示,属于专造字。《礼记·檀弓》:“君有馈焉曰献。”这句话是说君子有馈赠称之为进献。《说文解字注》:“馈,饷也。馈之言归也。故馈多假归为之。”这里说到“馈”经常假借“归”字来代替。如《论语》中的“归孔子豚”“齐人归女乐”以及《左传》中的“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等,“归”的本义是女子出嫁,人们经常假借“归”字来代替其专造字“馈”。但是后代在表示“馈赠”意思的时候,依然使用的是其专造字“馈”,而不是“归”。并且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到说该使用“馈”而用了“归”的这种情况,在“古文皆作馈。鲁皆作归。”这些都表明“归”来表示“馈赠”意思,属于临时性假借,并没有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也没有出现文字职能的转移,“归”与“馈”依然分别表示自己的本义。因此本有专造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所借用的字没有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这种情况应该归属于通假字范围。

第二种情况是本有专用假借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所借用的字是否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

第二人称代词有其专用假借字“女”。“女”的本义是女性,女人,与“男”相对。后被专门假借为第二人称代词,如《论语·为政》:“子曰:‘由!诲女知之乎?’”。后来又假借“汝”字来做第二人称代词。如《列子·汤问》:“吾与汝毕力平险。”“汝”被假借为第二人称代词这一用法在后代使用普遍,成为常规用字。与此相似的还有疑问代词,其专用假借字是“可”,但后来又假借“何”字来表示疑问。如《文选·宋玉·高唐赋》:“何节奄忽,蹄足洒血?”(注:“何,问辞也。”)假借“何”字来做疑问代词这一用法,甚至还流传至今,成为常规用字。因此,本有专用假借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所借用的字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这种情况不同于六书“假借”,也不属于临时性通假。最开始的专用假借字与后来的假借字表示同一种含义,但属于不同时代的常规用字,这种现象应该归属于古今字范围。

“匪”的本义是竹器,形似竹筐。在古代多次被假借,用来表示否定含义。有时假借为“非”,表示否定。如《诗·小雅·四月》:“先祖匪人。”《诗·邶风·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非”的本义为违背,不合。与“不”一起为否定的专用假借字。再比如 “犹”,其本义是一种猿类动物,后被专用假借为“尚且、犹如、如同”的意思。但在使用中,又经常假借“由”字来表示这一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由”字在句中表示犹如的意思。在这里,无论是“匪”还是“由”,虽然他们在使用中被假借为其他意思,但是他们始终没有完全替代原本的专用假借字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后代的常规用字还是原来的专用假借字“非”与“犹”。因此,本有专用假借字而不用,却借用别的字来代替,所借用的字没有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的这种情况应该归属于通假字范围。

因此,不能仅仅根据定义就判定“本有其字的假借”就是通假。因为通假最大的一个特点便是临时借用,所借用的通假字并不会代替本字成为当时时代的常规用字,也不会出现文字职能上的转变,只是音同音近的临时替代;而“本有其字的假借”还有一种可能是所假借的字不仅出现了文字职能上的转变,而且所假借的字成了当时时代的常规用字,这种情况应该称之为古今字。

三、小结

综上所述,对于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区分应严格把握两者的本质特点和统辖范围,而本文简单地从古今字的来源、类型等方面进行描写,以此来明确古今字的统辖范围;从古今字的古字与今字都是假借字,通假字的本字与通假字都是假借字的情况下,如何将二者区分开来这个方面分为两种情况进行简要叙述,主要关注两者的借字在使用中是否有文字职能的转移,是否成为后代的常规用字。这个方面的叙述需要大量参照历史文献,来将某字的历时与共时用字现象相结合进行分析归纳总结。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张振宇.古今字小字典·前言[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3](清)王筠.说文释例[M].北京:中国书店,1983.

[4]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5]刘忠华.古代语言文字探索[M].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