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啼笑因缘》中三位女性爱情成败之原因
2020-09-10熊志敏
【摘要】 《啼笑因缘》是张恨水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书中描写了三位性格迥异的女性爱上同一个男子的爱情故事。这三位女性一个小鸟依人,一个侠气柔肠,一个独立自主,和樊家树之间的三段被誉为“二十世纪最令人向往的爱情”,更是震撼了数万读者的心灵。樊家树最终与何丽娜结合,而没能与自己喜爱的沈凤喜在一起,也没有选择与自己肝胆相照的关秀姑,其原因为何?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探索三位女性爱情成败的原因。
【关键词】 啼笑因缘;女性;爱情;成功或失败;原因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3-0015-02
《啼笑因缘》之所以如此轰动,其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其曲折多变的悲喜恋情是其中一大亮点。时至如今,仍有很多读者对书中的“才子佳人,一男三女”的爱情模式赞叹不已,并将其认为是现代言情的开山鼻祖。书中三位女性,或温婉或爽直或老练,展现了一个个生动具体的人物形象,让人在字里行间感受到真实和感动。她们与樊家树之间感情纠葛的最后结果,有人欣喜,有人感叹,牵动了数万读者的心。对于本书中三段令人向往的爱情,本文将从男女双方自身的因素入手,着力解析这三段爱情成败的原因,以分析形成三位女性最终结局的成因。
一、故事结局与爱情成败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但凡爱情的产生,无非是男女之间两情相悦。爱情圆满的最终结果就是两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爱情的成败是否就是结婚,两人结婚是否又说明两人幸福美满,不可一概而论,在此本文只以两人结婚作为评价其感情成败的具体标志。本书中樊家树和三个女子之间的感情纠葛,最终是他与何丽娜的爱情开花结果,而樊家树和关秀姑、沈凤喜之间的感情则是无疾而终。爱情中,恋爱的一方失去另一方的爱情的原因,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一是客观原因。由于社会、家庭的阻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失恋。例如,恋爱对象屈服于长辈、朋友或社会舆论极力反对的压力,而无法再维持这种恋爱关系;或由于天灾人祸,使恋人伤亡或双方失去联系,恋爱关系被迫中断。二是对方主观原因。戀爱对象由于发现双方性格志趣上不和谐,或思想、观点上发生分歧,或由于长久别离、时空距离的加大而造成的感情降温;或恋人由于社会地位、职业、经济条件、思想上的变化而移情他恋等原因提出中断爱情关系。由对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失恋比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失恋对当事人的打击更大。由此而知,一份感情的成功和失败关键来说,是两人自身的因素,除此之外,外力的因素也不可避免,但自身因素则是决定性的。
二、成功的原因
(一)外貌符合樊家树的审美理想。樊家树是一个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中国式少爷,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他所欣赏的是美丽温婉的旧式居家女子,这首先就是要漂亮,这种漂亮也不是说要美轮美奂,人神共愤,而是说要符合他的审美理想。在第一次见面时,家树就认为沈凤喜“自有一种清媚态度,可以引动看的人” ,可以说首先从相貌上,沈凤喜就合了樊家树的心意。何丽娜与沈凤喜有七八分的相似,后来何丽娜为了符合樊家树的审美理想变得东方化后,与沈凤喜更加的相似,这就为她后来与樊家树的美好结局打下了基础。
(二)门当户对。就何丽娜的自身来说,他与樊家树是处于同一层面的,她有“条件”和樊家树在一起。两人家庭条件相当,可谓是“门当户对”,这在樊家树的叔叔写给家树表哥的信中有所表示。两人是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交融的时代,而且同为上层人士,两人更是不可避免的“有条件”地带有中国传统式染有西方现代化。而且他并不是一味地觉得新式女子不好,他也为新式女子的态度打动过,再加上何丽娜为了获得樊家树的青睐,不惜牺牲自己喜欢的西化生活,极力地改变自己,迎合樊家树的审美理想,使得两人在相同的文化背景,相似的受教育程度的基础上,有了这个相通之处,因此何丽娜才会在开始的时候就爱上传统式樊家树。在何丽娜不放弃的追逐中,樊家树一次次的伤害何丽娜后,樊家树也终于看到了何丽娜的好,也想过要接受她。这一点具体体现在樊家树去天津看望他叔叔,由于叔叔的误解了他和何丽娜之间的关系,樊家树因此伤了何丽娜的心,何丽娜挥泪不辞而别,在车站追逐何丽娜时樊家树反思了自己对于何丽娜的态度。“她那样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子,能和我说出许多实话,连偷看日记的话都告诉我了,她是怎么样的诚恳呢!而且我那样的批评,都能诚意接受,这人未尝不可取。”基于上述种种,樊家树后来才有可能爱上向传统转化的何丽娜。实际上何丽娜也是有东方情结的并不是完全西化,毕竟她还是生活在传统意蕴深厚的中国,不然他不会爱上中国式的樊家树,而樊家树也是有西化了的,不然他不会和转变后的何丽娜在一起,而且后来俩人曾一起留学德国,就更拉近了樊家树和何丽娜之间的文化和心理距离。
从整个故事可以看到,樊家树和何丽娜之间的感情,从头到尾,都是何丽娜穷追不舍的结果。她不惜一切的改变樊家树不喜欢的西式生活,努力使自己成为符合樊家树审美的理想女性,在其他“竞争对手”走的走、死的死后,最终只有何小姐是对象。纵然,樊何二人最终的牵手有两人各自的原因,但若不是何丽娜努力改变,并在遇到阻碍时坚持不懈,他们两人未必会有这样的结果。
三、失败的原因
(一)侠与儒的冲突。关秀姑在爱情上的失意从本质上来说,是她与樊家树的性情不合。关秀姑对于樊家树来说是相貌非常平凡的,更重要的是关秀姑是一个侠女。但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侠”意味着要行侠仗义、打抱不平,更多是与男性联系在一起。所以侠女在很大程度上是失去了女性气质的另类女性 ,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关秀姑身上失去了妩媚、温柔、体贴等等女性气质,小说中的樊家树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而无法爱上关秀姑。从某种程度来说,她的爱情失意源于她自身不符合樊家树对女性的界定标准,不能被樊家树认可。而且家树自己对于关秀姑其实是有自己的看法的,他始终认为他俩性情是不合适的。在樊家树的眼中,关秀姑就是如十三妹一般的人物。她有侠气有侠义有侠胆,她只能做侠客,而不适合做情人和妻子。他可以对她有义、有敬、有友情、有欣赏,但唯独没有爱情。因为他要寻找的是符合他衡量标准的理想化女性,“是能够适应爱情主体产生的要求”的,关秀姑首先就缺失了获得爱情的重要条件,这就注定了关秀姑在追求对于樊家树爱情中的徒劳结局。
(二)自身的误解。就关秀姑自己本身而言,她自己对樊家树的行为是有误解的。首先是在关寿峰生病樊家树帮助他们时有所体现。秀姑怀疑樊先生帮助自己的动机,当秀姑这样想后,她第二天见樊家树时就对樊家树的行为多了一份自以为是的暧昧 。“秀姑又奇怪了,说再见就再见吧,为什么还要多此一笑?于是又想到樊家树每次回来探病,或者还有其他的用意,也未可知。心里就忍不住的暗想着,这个人用心良苦,但他虽不表示出来,我是知道了的 。”至此关秀姑就完全误解了樊家树。不论后来家树借给关秀姑的《儿女英雄传》还是《红楼梦》,关秀姑都认为是樊家树对自己的暗示,她这种误解造成了她自己的一厢情愿,也是她与樊家树无果的原因之一。实际上,樊家树一开始对于关秀姑就只是对关守峰的一种侠气欣赏,他对他们一家的帮助,完全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关秀姑没有认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以至于陷入了误会,错付了一片痴心。及至后来,她终于发现自己错了的时候,已经为自己添了许多烦恼了。
(三)受金钱诱惑。正当樊家树给凤喜套上结婚戒指时, 故事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樊家树的母亲病了, 他不得不回杭州探亲, 从此小说出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这一转折就是凤喜认识了刘将军, 而在这一转变中, 最重要的因素仍然是金钱。小说以无比的细致耐心, 给我们列出了一笔笔流水账, 详细写出刘将军的金钱攻势, 以及这攻势在凤喜那里所引起的反响。虽然她的心理前后发生了多次反复, 她进将军府也是被迫的, 但作者给她安排了两次可以离开的机会, 最终却都是因为她自己对于金钱的渴望而决定留下来的。
(四)价值观念不同。由于沈凤喜和樊家树不同的生活背景造成的对于金钱的不同理解,注定了沈凤喜自始至终是不了解樊家树的,她不知道樊家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可以说沈凤喜和樊家树只是“貌合而神离”,他们的思想层面始终是不同的。这一点从后来沈凤喜嫁给刘将军后,与樊家树见面,要跟他“恩断义绝”并给樊家树四千大洋可以明显看出。沈凤喜以为只要给了还樊家树的钱,他们就互不相欠了,等到樊家树嘲笑她还他钱时,她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在想什么。而樊家树在知道沈凤喜被迫嫁给刘将军,凤喜自己都说自己身子被人强占了去,不能跟他走时,樊家树仍然认为只要凤喜回来,他们就可以重新在一起,可以看出樊家树要的并不是金钱而是爱情,是他和沈凤喜之间的爱情。
由此看来,樊家树和沈凤喜之间的爱情从来都是建立在金钱关系的基础之上的,不论是开始还是发展还是最终的结束,都是因为沈凤喜看上了金钱。沈凤喜对樊家树也是有爱的,但这爱的产生的维护是有条件的。当出现一个比樊家树更有钱的人要供养她时,她这样想到“虽说是用了姓樊的这些钱,然而以自己待姓樊的而论,未尝对他不住。退一步说的话,就算白用了他几个钱,我发了财,本息一并归还,也就对得住他了” 。虽然觉得对不起樊家树,但想着只要自己有钱了,就可以加倍的还给他,她就心里坦然接受,并义无反顾地抛弃了樊家树。就在刘将军虐待她以后,她也没想着要逃离。从而得知,沈凤喜对于金钱疯狂渴望的世俗意识,是她与樊家树爱情无疾而终的真正原因。
由上可知,《啼笑因缘》中的三段爱情因果来源已十分清楚,不论是关秀姑的失意,沈凤喜的失恋,还是何丽娜的成功,都与她们和樊家树自身的原因息息相关。爱情的结果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可以得来的,需要双方的情投意合、共同维护。不论结局是成功还是失败,自己的内因才是最关键的,自身的命运和自己的结局是由己不由天。这三位女性作为同一时代不同类型的代表,爱上同一个男子,说明这三位女性有着共同的审美理想,但最终因为各自的选择造成了各自不同的结局。
参考文献:
[1]张伍.我的父亲张恨水[M].北京:团结出版社,
2006:68-79.
[2]李英.中国女性百科全书·婚姻家庭卷[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1995.
[3]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世界文化精华分类大辞典·下[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
熊志敏,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讲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學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