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体育运动干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行为规范研究
2020-09-10樊剑亮
樊剑亮
摘要:近些年,留守儿童已发展成庞大的一个特殊群体。父母的教导及监护缺失,通常会使留守儿童出现相应的心理问题,以及行为的规范问题,如胡乱花钱、顶撞长辈、不服管理、我行我素等行为。如果不能及时纠正这些行为,就会对留守儿童实现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基于此,本文主要对留守儿童及其行为规范的问题进行概述,并提出团体的体育运动以及运动干预,从而有效规范留守儿童的行为。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行为规范;团体体育;运动干预
近些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这就致使农村人口不断地涌入到城镇,这就导致农村和城市间产生严重的劳动力分布不均状况。该状况通常会引发较多的社会问题,其中较显著的就是留守儿童问题。大部分农村儿童的监管人或者父母外出务工,这就导致农村出现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这些儿童通常都是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进行代监管。根据第六次的人口普查显示,农村的留守儿童人数已接近2000万,且仍处于逐渐增加中。根据有关研究显示,留守儿童当中,约79.7%都是隔代亲人进行抚养,约13%的儿童则是托付给朋友、亲戚抚养,约7.3%的儿童则无监护人[1]。这种现象下,由于留守儿童没有父母进行有效教育,通常会产生较多的不良习惯,并形成不良价值观,从而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素质造成不利影响。
一、留守儿童及其行为规范问题
(一)留守儿童
所谓的留守儿童,通常指农村地区连续半年以上的外出务工人员将孩子托留在农村,并由单方、父母或者其他亲属进行监护的未成年人。长期留守期间已逐渐习惯了父母的情感缺失,部分留守儿童通常会出现不愿意和父母分享,甚至是不愿意和父母沟通的现象。随着劳动力的流动程度进一步加剧,城市人口也出现相应的外出务工者,这就使“留守儿童”的具体含义逐渐由农村发展至城市,而由于生活水平、教育等城乡差距,父母的缺席对儿童造成的心理影响更加显著,本文主要是对农村的留守儿童进行分析。
(二)留守儿童的行为规范问题
留守儿童自身的行为规范导致的问题通常是指因为缺乏双亲的监护、照顾、教育,在实际上生活当中出现不尊重长辈、挑食挑穿、胡乱花钱、不讲卫生等失范行为;在实际学习中产生不和他人沟通、打架斗殴、不遵守学校纪律等失范行为;在社会中出现勒索、偷盗等,甚至是犯罪等行为。即亲情关怀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就会对农村的留守儿童在心理、生活、学习、人格的发展中产生诸多问题。而家庭功能及结构的缺失,也会导致留守儿童的相关教育不能以亲子交流的方式实现,这就导致留守儿童在心理、生活、学习、人格的发展过程中无法得到相应的指导与监护,导致其发展偏离社会轨道,并产生不遵守社会相关规范与法律的约束等不安定因素[2]。另外,对于农村而言,其属于相对不发达地区,留守儿童在不断成长中,无法获得村委、社会、学校的全面支持,儿童的思想观念没有形成固定体系,且自律能力较差,这就导致留守儿童在多元化价值观念及新鲜事物的冲击下,产生行为规范问题的可能性相应增加。
二、团体体育运动及教育干预
(一)团体体育运动
团体性的体育运动通常指三人或三人以上所组成的整体参与的一项体育运动,尤其是排球、篮球、足球作为代表的团体运动,通常具有显著的趣味性、观赏性、影响力,从而使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身体素质、合作意识等得到全面提高。我国将篮球、排球、足球等作为代表的团体项目,其参与及推广的程度仍有着显著的提升空间。例如,推广足球运动,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过足球运动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中国足球的发展与拓展需注重群众基础,积极开展校园足球中人才的多途径输送,并对校园的足球运动实现良好发展提出明确的要求,其对足球运动在儿童中的普及有着重要作用。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运动及教育干预
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留守儿童对学校的体育运动兴趣不高,且参与度极低,其主要的原因是:思想观念,农村的留守儿童通常认为体育运动只是对课余活动的调节以及补充,并没有将其作为一门学科,与其学业有着相同地位;客观条件,对农村的留守儿童开展体育运动并不是刚性需求,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通常与体育项目的场地与器材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且师资力量、器材、场地等都出现严重的不足。另外,农村的留守儿童课余时间较少,学习压力较大,无法在体育运动中投入更多的时间。根据篮球、排球、足球三大类团体运动在农村学校的具体推广状况,篮球运动受欢迎的程度明显比排球与足球高。
(三)团体体育运动实验教学及教育干预
团体性体育运动通常可以良好预防留守儿童的行为规范状,并使儿童的心理健康及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得到有效提高。通过团体运动的开展,不仅可以使矫治留守儿童的行为规范,而且还可以强化留守儿童和外界的沟通,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以及社会性活动[3]。对于团体性的体育运动而言,其实验教学需不断加强留守儿童自身对体育运动的重视及认同,在完成实验教学之后,农村的留守儿童对相关体育运动的兴趣也有所提升,每日都愿意积极地参与体育运动,及课外的体育锻炼,尤其是对篮球的喜爱程度显著提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都需要注重团体体育的教育问题,转变其对“体育教学不重视”的观念,以此使体育教学在教育中的比重有效提高,并使体育教育中的团體体育比重相应提高。另外,国家也需要注重对农村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及建设的投入,如篮球、排球、足球等团体体育的运动场所及相关设施,通过体育课、课余时间等强化体育锻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并使其外在行为得到良好规范。
参考文献:
[1]周文静.浅析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问题[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 (20):196-197.
[2]傅丹.农村留守儿童行为规范问题及团体体育运动干预研究[D].湖南理工学院,2018.
[3]傅丹,陈乐求.农村留守儿童团体体育运动现状及教学实验研究[J].湖南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31(04):65-73.
注:本文系2019年平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重点课题《农村留守儿童行为规范问题及团体体育运动干预研究》部分研究成果,课题立项批准号:[2019]PLZ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