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新时代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研究
2020-09-10刘娟
摘要: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以加快可持续发展向绿色发展方向转变。而绿色金融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同时有助于保持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领域同样占据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尚处于开发及探索阶段,因此,对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建议
一、引言
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绿色发展成效卓著。而作为生态文明体制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金融成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各领域对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及创新展开了深入的探索。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其未来发展规划中,应将开发及拓展绿色金融业务作为其发展重心,帮助资源由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理念、技术先进的部门流转,并利用绿色金融业务强化自身竞争力水平。
二、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普及与深入,各行各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深化,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的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及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设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1]。2017年,绿色金融首次被列入政府报告,政府对发展绿色金融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十九大报告首次确定了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方式。随着制度建设及政策体系的完善,绿色金融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主体为广大的商业银行,政府同样较为注重对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引导,各商业银行正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下不断创新在绿色金融方面的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不仅符合国家对“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对生态文明的保护与建设,且有助于显著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各类风险。就国家层面而言,开发绿色金融业务属于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号召的重要途径,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绿色化”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2]。就产业角度而言,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贷款要求在环保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将大幅减少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贷款金额,加快此类产能过剩产业的去产能速度;同时,通过绿色金融业务增加对绿色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将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商业银行自身角度而言,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是发展新型绿色金融市场、调整企业经济构成、加速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手段。
三、当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在政府的指导下,国内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不断对相关政策手段及管理体系加以完善,尤其在绿色信贷业务方面成绩突出,但整体而言,依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业务服务流程体系不完善,服务对象有限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业务服务流程体系,仅针对绿色信贷及绿色债券业务的部分环节设立相对完善的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在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的对象类型中,主要以环保企业以及基于政府政策引导下的大型项目为主,关于中小企业及家庭的绿色金融产品普及度与种类相对偏低[3]。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服务流程体系及服务对象覆盖程度均有待提高。
(二)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及系统性的制度建设
我国当前对于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仍局限于国家各部委颁发的相关指引及战略性指导意见,尽管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业务已经成为上升至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但商业银行在提供绿色金融业务的具体细则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同时,不同部委对于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存在不同的界定标准,导致商业银行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三)仍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发挥的作用有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市场发挥其基础性、决定性作用,而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当前仍以开展满足基本监管要求的绿色金融业务为主,大量资金仍转向传统信贷业务。此外,由于商业银行作为营利组织,将追逐利润作为目标之一,在市场导向下极易导致自身的资金与资源出现错配,继续对界限不明确甚至污染项目给予金融支持[4]。在宏观层面,绿色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策的合理引导、法律法规的有效规范;在微观层面,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样需要发挥各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四)商业银行意识薄弱,业务宣传不够
银行作为主要的经济载体,其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及意义。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其对推进绿色金融的建设、新型生态文明的发展及社会环境的改进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尽管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是具有跨时代性质的重大改变,各商业银行也逐渐开始注重绿色可持续性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发部分针对绿色金融的相关業务,但大部分业务的开展仍需依靠各地监管部门的推动,部分商业银行仍持观望态度,对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知,绿色金融概念相对薄弱,严重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广。
四、推进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多产品、多结构创新力度,拓展服务对象
为更好地建立有关绿色金融业务的长效机制,应结合社会现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的引导,同时参考国外优秀的绿色企业的运行模式,制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绿色经济体系,推进绿色金融体系的优化。商业银行可依托国内商业银行的自身优势提供多层次、多环节的绿色金融业务,在投融资模式、面向对象、产品种类等方面都不断拓展。在企业的发展中,各行各业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各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的特色制定出符合该企业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及服务策略,以便更好地将企业与商业银行结合,建立积极向上的绿色环保企业,并由点到面全方位推广绿色发展,将商业银行责任与义务融合到各个发展环节,秉着绿色服务发展理念,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同时,在碳金融、零售绿色产品等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构建绿色金融特色产品体系,积极开展排污权抵押、绿色保理、碳资产托管及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业务。此外,商业银行应因地制宜地根据当地的特点创新适用的业务类型,以推动更多的小微企业及家庭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
(二)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制度化建设
商业银行应强化顶层设计,在总行层面成立专业的绿色金融管理部门,统筹全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对本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进行有效规划;为促进绿色金融业务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更加细致完整的政策法律支持,以规范绿色金融发展,确保绿色金融制度有效实施。第一,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各地区政府部门应积极履行其监管职责,联合各商业银行及部门开展相关学习活动,以达到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目的;第二,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开通绿色金融的相关业务及服务,通过政府干预及经济支持,给予积极配合的商业银行相关的政策扶持。例如:可通过财政奖励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提高各商业银行开通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并引导其建立相应的风险预估体系及坏账核销等制度,降低商业银行自身风险的同时可为绿色环保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绿色信贷环境,降低信贷对象的经济成本。第三,应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国外实际的经验教训,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实施策略。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部门的约束性政策,更好地规范各商业银行的行为。
(三)发挥政府、市场双向作用,联动政府及社会资本
绿色项目往往前期投资较大,风险程度较高,若缺少政府支持,企业及商业银行参与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将大幅下降。因此,应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通过优惠政策、定期召开交流会等方式提高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业务方面的关注度及参与度。而在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则更需要利用民间私人资本的加入,如PPP模式便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进程的积极性。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包括设立绿色民营银行,同样成为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途径。
(四)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金融业务宣传力度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金融信贷机构及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因此,作为金融体系主体之一的商业银行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及义务,积极配合社会发展作出相应调整,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发展绿色经济,扶持绿色企业发展的重要责任,跟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配合企业发展,建立符合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应配合国家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绿色环保理念渗透至各行各业,帮助企业形成低碳环保经营理念,从而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五)积极与国际准则接轨,培养绿色金融业方面的人才
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国内的专业人士给予中肯的建议,对于国外的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业务也需研究透彻、去糠留精,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扩大我国企业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在此期间,不仅需要遵守我国绿色金融的相关法案及协议,同时需要与国际准则相结合,从社会风险评估及绿色金融发展等角度出发,制定出符合我国企业的绿色金融制度及业务。
由于绿色金融业务属于新型的、专业的信贷业务,相应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上相对匮乏。因此,各商业银行应在其员工中挑选优秀员工进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学习,以便了解绿色金融的专业知识与相关法律。同时,可在高校开展专业的学习课程,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绿色金融人才,毕业后可进入各大商业银行实习,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此外,各地区政府可组建专门的学习小组与部门,通过交流学习国外的经验与技术,总结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枫,马佳伟.中国商业银行执行环境风险管理政策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以赤道原則为例[J].宏观经济研究,2019(09):14-26.
[2]邵光,卫桂玲.基于文献综述的农商银行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发展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08):113-118.
[3]李清文,陆小成,资武成.新时代特色小镇建设的绿色金融模式研究[J].生态经济,2018,34(10):114-118.
作者简介:
刘娟(1979.9-),女,汉族,江苏盐城,博士,讲师,盐城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政府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