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乡 (镇) 村林场的兴衰及发展思路
2020-09-08林孟龙
林孟龙
(福安市林业局 福建 宁德 355000)
乡村林场是20 世纪50 年代我国创办农村集体林业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1958 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模式。60 年代,林业部提出了林业建设“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的要求,为兴建乡村林场提供了契机;同时全国各地纷纷学习“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的经验,迅速发展乡村林场。90 年代,政府出台了 《乡村林场建设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加快了乡村林场的建设。同样,福安市乡(镇)村林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特别是福安西北部地区,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林场,部分村也办了林场。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目前仍正常经营管理的乡(镇)林场屈指可数,而村林场基本勉强维持。乡村林场是国家后备森林资源建设的重要基地,乡村林场的发展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兴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如何加快发展乡村林场,完善乡村林场的管理,对于推动林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转变,提升林业生产力水平,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基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乡 (镇) 林场的诞生
1.1 乡(镇)林场的诞生。由于早期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很多村集体所有制的抛荒地多属于边远山地,于是被划入林场,一个个乡(镇)林场随之应运而生,如潭头太坑林场、社口利岔林场等12 个乡镇林场。
1.2 村林场的诞生。村内由于宗族甚多,或因与邻村争议处置后收回村集体的山地大部分远离村庄,交通不便,若失管很可能被个人或邻村占有,出于这种原因,于是举全村之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植树造林,因而有了一个个村办林场,如松罗牛落洋村林场、穆阳桂林村林场等6 个村林场。福安市乡(村)林场资源概况如表1 所示。
2 乡 (镇) 村林场兴旺的原因分析
2.1 在计划经济下林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无偿补助项目多。①每年年底福安市林业主管部门都按乡(镇)、村林场经营情况拨给一定的建场补助款。②造林补助项目多,新造林、幼林抚育、林分改造等均有项目补助款,林业部门的补助款能满足完成造林项目所需的费用。
2.2 木材作为特殊商品,市场需求量大,效益高。20世纪50 ~80 年代,木材是建筑行业的主要原料之一,门框、门、模板等几乎都离不开木材。杉木或马尾松种下后,山地立地条件较好的一般20 ~30 年即可成材。管护成本低,总投资小,木材售量大,利润高。
2.3 造林成本低,人工费用少,劳动力多。改革开放之前(20 世纪50 ~80 年代初期),中国农村的生产体制以生产队为单位,按劳动工作日计酬,村里一个正常劳动力的工值是1 ~1.5 元/d,不超过2 元/d。且农村劳动力十分充裕,而当时林业部门的各项补助款(造林、幼林抚育、林分改造等)支付劳动力工资后,多有结余,为此迎来了林业基地的大发展,也成就了林业事业的黄金期。
3 乡 (镇) 村林场衰败的原因
3.1 乡(镇)村林场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很多乡(镇)村林场的主要负责人是来自邻村的主要干部,这些负责人由于年龄大,文化水平低,无力管理乡(镇)林场,无形中增加了乡(镇)林场的负担。
3.2 乡(镇)财政困难,影响乡(镇)林场正常经营。在乡(镇)财政未实行转移支付前,很多乡(镇)连干部、职工的工资及正常办公费用都无法保证,却仍强制要求乡(镇)林场每年上交利润。甚至有些乡(镇)将林场的采伐木作为乡(镇)班子成员的年终福利进行分配。林场过度采伐,收入又归乡镇,采伐迹地无法及时更新,很多乡(镇)林场无法正常运营。村级林场也是如此,比如村祠堂、学校、村委办公楼等的建设,都靠村级林场采伐林木支付,造成村级林场生产发展举步维艰。
表1 福安市乡 (村) 林场森林资源概况 (单位: 亩)
3.3 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林业主管部门的补助标准并没有按市场行情提高多少,而工人的工资标准现如今已提高至200 元/d,提高了约100 倍,因此大大削弱了乡(镇)村林场的发展优势。
3.4 乡村林场离乡村所在地比较远,交通不便,难以管护。乡村林场离乡(村)所在地都比较偏远,林场下辖的工区交通极为不便,工区内的护林员管护面积都很大,虽然通讯发达,但农村青壮劳力都已外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人工灭火仅靠护林员,杯水车薪,难以担当,增大了管护难度。
3.5 现有项目投资少,人工成本高,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人工成本越来越高,而当地政府财政支持有限;同时由于林木种植周期太长,即便是周期最短的油茶造林项目,要真正产生经济效益,至少也要3 ~5年,导致吸纳社会投资困难。没有一定的财力支撑,林业的种养项目很难成功。
4 乡 (镇) 村林场发展对策
4.1 生态保护优先。除部分人工林外,将乡(镇)村林场及其它林地,一并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地,享受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助。
4.2 发展多种经营。造林成材的周期很长,立地条件好的,正常成材也需二三十年(除速生桉树等短轮伐期用材林外)。因此,在乡(镇)村林场中可因地制宜地进行多种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做到以短养长,确保乡(镇)林场的正常生产发展。
4.3 通过林分修复,纳入森林旅游元素进行创收。在现有人工林的基础上,进行有色树种(比如枫香树)的套种,并纳入森林旅游元素,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对林场工区旧房进行改造,改造为农家乐或乡村民宿,以增加林场收入。
4.4 健全管理体制,提高经营水平。①要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提高乡村林场的补助标准,减轻乡村林场负担。②采用国家工业反哺农业的做法,将(村)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作为乡村林场发展基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③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通过林地林权市场的流转,盘活乡村林场资金。④减少乡(村)对林场的干扰,根据每个乡村林场的特点,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尽可能减少乡(村)对林场管理的行政干预。
4.5 加大财政对乡(镇)村林场的投入。加大各级财政对乡(镇)村林场的投入,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参与。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合作经营,发展森林旅游项目等,以确保乡(镇)、村林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