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整治小砖窑抚平城郊生态“伤疤”
2020-09-07张仁平林道广彭华
张仁平 林道广 彭华
日前,经福建省松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非法占用林地取土制磚的被告人江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8000元。他们占用毁坏的林地,已重新种上林木,补植复绿面积达18.37亩。
松溪县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因古时沿河两岸多乔松,素以“百里松荫碧长溪”而闻名。然而,有一些历史遗留的非法黏土机砖厂,非法占用了大量农用地,它们如同城郊中的“伤疤”,消耗大量能源,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对当地的生态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保护生态环境,松溪县政府制定《机砖厂整治方案》,按步分批取缔非法黏土机砖厂。以整治全县“小砖窑”为契机,该县检察院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打响蓝天保卫战。2019年初,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实地走访,调取近年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行政处罚的机砖厂案卷材料,将全县范围违法违规机砖厂的成立时间、生产规模、人员情况、排污情况、周边环境等逐一摸排,从中排查出15家“小砖窑”线索。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发现三家机砖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相关责任人已涉嫌犯罪。其中,江某等3人在2008年至2018年间,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在河东乡河东村“豆仔岭”山场上取土制砖,经鉴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9.4亩。线索随即移送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9年12月,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审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案释法,促成他们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同时,对占用、毁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对尚未达到立案标准的12家机砖厂,松溪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检察监督意见,对“小砖窑”采取“清场地、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到位。截至目前,12家机砖厂已被依法查封、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