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下虚假信息的治理:基于区块链技术治理的逻辑
2020-09-06冯秀果许金叶
冯秀果 许金叶
摘 要:自2019年末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产生以来,全球各国除了要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防治外,还不得不对贯穿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过程中的虚假信息进行治理。虚假信息是新媒体面临的社会“病毒”。虚假信息同样具备病毒传播特性,在新媒体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呈现网络增长与传播,如不及时治理则必然泛滥成灾。它不仅直接伤害虚假信息的消费者、传播者和监管者,而且也间接伤害到虚假信息的生产者。虚假信息的制造、传播的实质是“公地悲剧”在新媒体领域的表现。产权清晰为核心的制度治理是传统“公地悲剧”的思路,信息真实是“公地悲剧”产权治理思路的前提。基于区块链技术治理是新媒体虚假信息治理的逻辑。
关键词:新媒体;虚假信息;技术治理;制度治理;区块链技术 中图分类号:G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34(2020)05-048-03 DOI:10.19483/j.cnki.11-4653/n.2020.05.009
本文著录格式:冯秀果,许金叶. 新传媒虚假信息的治理:基于区块链技术治理的逻辑 [J].中国传媒科技,2020(5):48-50.
导语
2019年末全球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人们发现,新型冠状病毒难以找到产生的根源(宿主),由于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等原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难以根治。同时,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治过程中也有一个“病毒”难以根治,那就是虚假信息。虚假信息是新媒体面临的社会“病毒”,新媒体下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传播,难以找到虚假信息产生的宿主(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其传播速度快、危害性强等特点与新型冠状病毒非常类似。新媒体虚假信息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理必然泛滥成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成功所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医疗资源的不足或医疗资源的低效配置,还包括真实信息的匮乏,或者虚假信息或有意误导的错误信息的传播。新媒体虚假信息不仅直接伤害虚假信息的消费者、传播者和监管者,而且也间接伤害到虚假信息的生产者。这些虚假信息为何如此泛滥?其根源在哪?应该如何根治?文章从分析新媒体虚假信息的特征入手,找出虚假信息产生的根源,分析根治新媒体虚假信息的逻辑,为后疫情时代解决新媒体虚假信息提供理论指导。
1.新媒体下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
1.1新媒体: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
一般来说,传统媒体是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开始之前处于主导媒体空间的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通信等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是指互联网、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终端等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下的媒体,不仅包括电子报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等网络新媒体、移动新媒体和数字电视新媒体,还包括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社交平台、网络日志等各种信息产生、传播的媒体。简单说,新媒体是传统媒体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而产生的媒体,以虚拟传播、网络传播、数字化传播和全球化传播为主要特征。
1.2新媒体下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
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信息内容一直是媒体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和媒体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虽然虚假信息并非直接来自新媒体,但新媒体是导致虚假信息成为世界传播、泛滥、难以根治的“病毒”。文字出现以前,人类依靠语言、肢体语言及各种信息手段来传播信息,比如《信息简史》中的“会说话的鼓”和古代的“鸣金收兵”。这些信息虽然能够确保信息的相对客观、真实,但是它们需要“亲临现场”,否则信息是无法传递与保留的。而文字来到世间,让信息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将信息保存下来。但是,文字与人类的轨迹相脱离,也留下了信息失真的条件。“颠倒黑白”便是文字产生后的一个问题。
在传统媒体时代,虽然文字给予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条件,但由于传统媒体集媒体信息内容的生产与分发于一身,既负责媒体信息内容的生产,也承担媒体信息内容的分发,所以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能够很容易得到监督与审查。因此,相对来说,传统媒体时代,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有限。而新媒体的信息生产与分发则在互联网平台上被划分为相互关联但又相互独立的信息内容生产与信息内容分发两部分。此外,新媒体具有网络传播、数字化传播和全球化传播的主要特征,为新媒体虚假信息生产与传播提供可能性。虚拟传播指信息生产与传播脱离现实世界,导致虚假信息生产与传播的源头难以溯源,难以找到源头。因此,相较于传统媒介时代,新媒体下虚假信息生产与传播具有难以找到虚假信息产生的宿主,虚假信息传播速度更快,危害更强等特征。
2.公地悲剧:新媒体虚假信息“病毒”产生的根源
“公地悲剧”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它是在《科学》杂志上美国学者哈定(1968)所发表题为《公地的悲剧》的论文提到的一个经济现象。15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历史上,英国曾经把尚未耕种的土地无偿划给牧民放牧。由于牧民无节制地增加牛羊数量,最终导致公地牧场因“超載”而成为荒芜之地,牧民的牛羊全部饿死。“公地悲剧”实质上是由于难以排他性,甚至竞争性地过度使用公共产品,从而使得公共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陷入低效,甚至无效的资源配置和资源使用状态。一般认为,解决公共产品的“公地悲剧”需要对它进行产权界定。
新媒体所在的世界具有“公地悲剧”的特征。自从互联网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就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的物理世界,一个是互联网构建的虚拟世界。虚拟世界是由分布式节点所构成的具有网络特征的互联网世界。这个虚拟世界自产生开始就呈现自由的分布式特征。信息生产与传播的分布式节点可以是任何组织或个体,如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民间组织等。有时甚至一个组织或个人可以有多个节点,如一个人可以有几个微信账号。在这个虚拟网络世界里也没有进行统一的产权界定和设置。因此,虚拟世界的信息产生与传播就像一个“公地”,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虚假信息”在这个虚拟世界中产生、泛滥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若不加以控制导致真实信息难以产生、传播,而虚假信息泛滥,其后果不堪设想。但是,新媒体所在的世界具有“公地悲剧”也是如传统解决的思路通过界定产权来解决吗?这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认为,由于信息“公地悲剧”具有其特殊性,应该采用不同的解决思路。
3.分离均衡:解决信息生产与传播“公地悲剧”的逻辑
3.1分离均衡的基本含义
分离本意为分开、离开、隔离、分别之意,在经济学中,分离是指某经济现象中不同行为或不同状态分离到不同领域的过程。均衡原指平衡,在经济学领域,均衡是一个熟知的概念,被看成是“力量的平衡”,或经济体系中经济单位或经济变量在经济力量相互制约下所达到的没有“变革动机”的一种状态。分离均衡也是经济学分析中经常用的概念,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迈克尔·斯宾塞最早关注分离均衡。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通过研究发现,根据分离均衡原理可以设计一个机制来分离具有不同信息的人来提高市场效率,或者说设计一个机制,使具有不同信息的人不隐瞒信息和行为;迈克尔·斯宾塞通过研究发现,分离均衡可以通过信号传递让拥有不同信息的人把自己与不同信息的人分离出来并且处于均衡状态。总之,分离均衡是指某经济现象中不同行为或不同状态通过信息机制分离到不同领域,或者不同成分或不同状态的现象通过信息机制汇聚到同一领域的过程,并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
3.2信息分离均衡能够解决“信息公地悲剧”
解决虚拟世界的信息产生与传播过程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解决“信息公地悲剧”就是要把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与真实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分离开来,实现信息分离均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参与虚假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者得到相应的惩罚,而参与真实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者得到相应的奖励。因此,这就需要区分出哪些人是“种瓜”,应该相应获取哪些“瓜”;哪些人是“种豆”,应该相应获取哪些“豆”。只要信息生产与传播能够区分出哪些是真实信息,哪些是虚假信息,自然就能够解决“信息公地悲剧”,实现信息生产与传播的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
4.信息治理:治理信息生产与传播过程的分离均衡
4.1信息是分离均衡的前提:“麦克斯韦妖”的启示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在1871年提出一个针对热力学第二定律相关“热寂论”进行诘难的思想实验。热力学第一定律是能量守恒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是遵循熵增定律,简单说就是热能永远不会自发地从冷的物体流向热的物体。如果热力学第二定律成立,在整个宇宙中热量不断地从高温转向低温,直至一个不再有温差的时刻,这时将不再会有任何力量能够使热量发生转移,也就是宇宙总熵值达到极大。如果热力学第二定律不成立,便可以制造第二类永动机。为对“热寂说”提出诘难,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的思想实验:只要有一个能够识别分子运动速度的存在物(后人称之麦克斯韦妖),就能够在一个装满空气的容器里区分出由运动速度快的分子组成的A空间和运动速度慢的分子组成的B空间。最终,麦克斯韦妖就在不消耗功的情况下使A空间的温度提高,B空间的温度降低。这与热力学第二定律发生了矛盾。根据物理学家罗夫·兰道尔在1961年实验,麦克斯韦妖需要至少1比特的信息来鉴别分子运动速度的信息,重置1比特的信息都会释放出热量,从而增加熵。也就是说,孤立系统中分子运动的分离需要存在麦克斯韦妖,而麦克斯韦妖存在需要信息,也仍然需要耗费能量,增加熵。因此,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熵增定律是正确的。
麦克斯韦的思想实验说明了一个规律:快分子与慢分子的区分当且仅当需要信息或能量时才能进行。也就是说,不存在不耗费能量或信息的存在物,可以智能辨别分子运动,并进行分子区分。这个定律也告诉人们,在“信息公地”上对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进行区分,实现信息分离均衡,当且仅当需要信息来对它们进行辨别。
4.2产权治理是分离均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信誉。”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这也导致产权治理成为治理社会合作的主要思路。而本文认为,产权治理是分离均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当前,产权理论中有一个公认的基本原理: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就没有必要界定产权。这个定理的扩展就是,交易成本不为零时,界定产权是必要的,是有价值的。其实,这个产权基本原理也发现一个重要现象:信息成本是产权界定与产权改革的前提条件。实际上,信息生产与传播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成本是一个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共同决定的产物。因此,信息成本并不是一个人们可以随意假设的东西,而是所有经济行为运行时所依赖的前提。经济理论已经证明,在信息完全和信息对称下,组织资源能够自动实现最优配置与充分利用。因此,信息透明是组织治理的基本前提。不同的信息透明程度,组织治理模式是有差别的。信息问题是产权界定的基本前提,产权清晰问题是分离均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进行产权界定,需要建立有对产权鉴别的信息,只有真实的信息才能够进行产权界定。因此,这样就陷入一个循环论证的困局:消除虚假信息需要产权界定,而产权界定需要真实的信息。同时,产权界定需要信息来消除不确定的,只有增量的信息才能够消除不确定性。那就是说,信息是知识。只有增量的知识才能够帮助界定产权。
5.区块链技术:解决信息生产与传播的信息分离均衡的技术
5.1区块链技术的含义与功能
区块链技术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主要起源于中本聪2008年发表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特别是源于2009年资本市场上出现的比特币。比特币作为一个以去中心化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货币,它的底层技术,即区块链技术引起各个国家的重视与应用。然而,“区块链到底是什么?”区块链技术的含义至今仍然是众说纷纭,难以统一。这里引用相对公认的概念:“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的、只能往上面添加内容的账本,它上面存储的交易记录都是由时序链接、可证明的签名及密码可确保其安全性,这些交易记录都会在由计算机节点组成的网络中进行复制,而由软件驱动的共识过程会持续地在上面添加新的记录。没有任何地方任何人、实体或联盟能够掌控账本。为消除‘双重支付(制造假币),必须让任何人都可参与账本管理。它必须是非许可型,并无人干预的共识机制。”总之,区块链真正的结构是一门集数学、金融学、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为一体,解决人与人之间信任问题的现代信息技术。区块链技术等于现代信息技术(数据库)加上现代密码(数学)加上网络管理奖励机制(管理)。正是由于区块链具有上述内涵与特征,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去中心化、可追溯、集体维护、高度透明、去信任、分布式账本等功能。
5.2真实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区块链技术的功能
正是区块链具有上述功能,区块链作为一项由“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变迁的颠覆性技术,正在引领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
区块链技术作为价值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将信息数据通过基于加密算法的块链式数据结构存储在分布式网络中,结合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激励机制等思想结合而成的技术体系,能够确保各个节点所生产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永久保存以及可溯源,解决了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唯一性。具体来说,通过区块链搭建的全球自组织平台,新媒体能够在全球内整合媒体资源协同生产专业信息內容,通过区块链平台上各个分布节点的证明机制,能够确保信息内容的专业化和真实性,从而提升新媒体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信息内容生产全程透明的协作创造平台,平台网络上的每个节点都可以创造、审核、传播媒体内容信息。基于区块链技术下新媒体的信息内容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每一个分布式节点,每个节点都是一个信息内容的社会账本,通过共识机制来验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唯一性。区块链技术还为新媒体的信息内容提供去中心化的版权保护、内容溯源、版权交易和数据增值服务。总之,区块链技术能够确保新媒体下真实信息的生产与传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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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冯秀果(1965-),女,山西榆县,讲师,副编审,总策划,研究方向:统计、编辑出版、出版传媒;许金叶(1968-),男,福建莆田人,副教授,主任,研究方向: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