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居类建筑再利用模式小议
2020-09-06叶菁菁王春威
叶菁菁 王春威
摘 要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物建筑被赋予了使用功能。对传统民居类建筑再利用的几种常见模式的类型、转换模式、建筑的适应性、对建筑的保护影响进行简略分析。
关键词 传统民居;再利用;转换模式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物建筑被赋予了使用功能。然而,如何把握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利用无序或利用过度均会对文物建筑造成伤害,只有高质量的适度再利用,才能充分展现文物建筑的价值。在此,仅就传统民居类建筑再利用模式进行讨论,以期帮助在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间找寻一个平衡点。
传统民居类建筑再利用功能趋于多元化,既有转化为单一功能的,也不乏置换为多元复合功能的;再利用功能类型多样化,包含居住类、文化展陈类、休闲服务类、文创办公类、住宿体验类、特色餐饮类等各种功能。
1延续民居功能
延续民居功能指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对室内格局、基础设施、物理环境优化后仍作为住宅功能使用。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转化为居住建筑的使用模式现状主要存在两种,群居式与独户式。从功能模式上分类,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居住建筑包括转化为单一功能以及多种复合功能。再利用为单一功能的实例有许多在承载居住功能的同时也成为游览点,游人均可进入参观,使用者此时由原住民转换为建筑的参观向导,居民生活与参观游览同时进行。民居建筑中融合多元功能在历史上就有实例,如充分利用建筑商业价值的下店上宅类民居建筑。只是这种复合功能模式在今天的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中显得更多元化。
虽然原功能得以延续,但现代生活形态与传统生活模式的差异性决定了建筑空间布局需求的不同。现代住宅功能动静分区、洁污分区明晰,流线明确,传统民居内部空间划分含糊,交通空间与功能空间时常互相交错,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作为现代居住使用势必需要对建筑内部的格局进行改动,包括隔板的增减、楼梯的增设等。
居住建筑在所有建筑功能中与使用者关联度无疑是最高的,当建筑为自住而非出租时,这种居住行为相对长期且稳定,使用者对于内环境的舒适度即基础设施配套及建筑物理性能的要求均高于其他功能。在基础设施方面,一般情况,单户住宅就需要配备对应的厨卫设施。在建筑物理性能方面,现代住宅对于保温隔热、隔音隔声、防水防潮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然而,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缺少厨卫等基础设施,自身物理性能较现代建筑有较大差距,再利用的相关改进措施设置又需要统筹考虑文物建筑风貌,文物建筑再利用为居住功能其使用舒适度确实与现代建筑存在差距。
由于住宅建筑由各户人家独立使用,对其厨房规范用火以及个人吸烟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难以约束,火灾风险较其他功能要高[1]。
2文创办公类功能
文创办公类功能主要指一般办公建筑以及创意产业类办公建筑,包括中小型規模的独立办公功能,也包括展陈功能、酒店功能中包含的办公部分。
传统民居类建筑再利用为办公建筑以多元复合功能的利用模式居多,包括展陈功能、酒店功能等许多建筑中都包含了办公部分。也有多种功能复合的,其建筑形制为传统江南四合院民居,通过商业运作,成为集办公、娱乐、商务等多元活动的功能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传统民居类建筑整组再利用为办公建筑的单一利用模式案例较少,一般为中型规模的办公场所,利用合院式建筑群组设置各功能房间,包含厨卫空间。相较于一般办公建筑,创意产业类办公建筑的开放性较强。
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办公建筑在文物建筑基础设施设置、室内物理环境优化方面可统筹考虑,由于办公建筑本身不需要追逐商业利益,文物建筑再利用的相关措施一般动作较小,对文物建筑室内风貌保存较为有利。特别是作为小规模的办公空间时,由于其与文物建筑的适应性较强,可以较好地保护文物建筑的原状。
3休闲服务类功能
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休闲服务类功能,包含轻餐饮功能,如酒吧、茶室、咖啡吧等,以及中小商业类功能如商铺、药店等功能。
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轻餐饮功能,以多元复合功能模式居多,将多种轻餐饮功能与展陈、办公等功能相融合形成会所或综合服务场所。由于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木结构防火等级、空间规模的限制,罕有将其作为大型商业建筑,基本以中、小商业类功能的沿街商铺为主。商业类建筑类型繁多,从文物价值相契合的角度出发将其区分为传统商业类与现代商业类。
轻餐饮类、小商业类均为公共商业类建筑,公共建筑涉及人员疏散的问题及无障碍设施的设置,由于木结构建筑本身火灾风险较大,作为此类功能时必须设置较严格的防火措施。
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通过轻餐饮类、商业类功能的引入,可提升区域整体价值,振兴区域的商业和文化功能,推动区域整体发展。当其商业类型为传统商业时,更可增强区域的历史价值。
将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休闲服务类功能,基本都建立在使用者对建筑历史文化内涵的认可上,多个实例都已证明这类功能的再利用可以更好地凸显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氛围,尤其是在作为传统商业类用途时。
但由于这类功能对经济效益的考虑,对建筑内部的调整常从视觉效果出发,忽略了对于文物建筑本身的保护。有些再利用实例如会所等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将建筑封闭作为少数人的使用场所,忽视了文物建筑作为公共财产的社会效益。
4其他
此外,常见的还包括特色餐饮类、文化展陈类、住宿体验类功能等。
特色餐饮类功能包括餐饮、饭店等饮食类建筑,不包括轻餐饮如茶室、咖啡吧等功能。
餐饮类建筑对文物建筑的空间格局影响较大。同时,由于餐饮类建筑配套厨房的设置牵涉到隔油池的设置、天然气、排烟道的设置、油污的处理,其后场空间对于文物建筑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住宿体验类功能指除了住宅与住宿相关的功能,包括酒店、客栈、民宿、宿舍等功能。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为住宿体验类功能时,其设备的设置、卫生间的配备等问题较其他功能更多,室外机的隐蔽、管线的走线等相关问题更为复杂,更不易处理,利用为该类功能时可能对文物建筑本体及其内部风貌产生较大影响。
文化展陈类功能包括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画廊等以与文化相关的展示、陈列为主的功能,一般为非营利性质。民居类文物建筑作为文化展陈类功能的实例相当多,其优劣显而易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 陆地.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29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