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六年的不动产权证
2020-09-06段根华
资源导刊 2020年8期
段根华
“王股長,多亏了您的帮助,我这6年的‘心病终于去了根,谢谢您。”7月13日,民权县自然资源局信访股负责人王广军看着收到的手机短信,欣慰地笑了。
原来,发短信的人叫张景全,是该县北关镇鹿庄村人。2014年,张景全在县城购买了一间商铺,上下两层,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据张景全介绍,由于当时开发商承诺代办不动产权证,他便一次性缴清了包括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增值税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00多万元。但交房后,开发商却找各种理由推脱不兑现当初的承诺,导致不动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
“今年5月,俺又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他们竟然找出了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没钱缴纳费用这样的理由,恁说气人不?”提起当时的情景,张景全仍耿耿于怀,“实在没办法了,俺就把事情反映到信访局,希望政府能帮俺解决。”
“信访局把事情反馈到县自然资源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王广军介绍说。
据调查,张景全购买的商铺符合办证条件。由于其购置商铺的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增值税等费用已交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房地产地产开发企业却没有及时为其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不动产权证不能顺利办理。
“在多次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中,工作人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该企业将商铺的契税、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缴纳齐全。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即依照程序为权利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谈起这本“迟到”了6年的不动产权证,王广军如是说。(作者单位:民权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