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服务民生发展组织方式探析
2020-09-04
新时代要求基层审计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尤其针对民生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求稳发展的形势下,基层审计机关必须在服务民生发展上找准定位和主动站位。
一、把握民生发展趋向
一是事关民生改革政策持续完善稳定。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本,增加民生权重,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个大环境中,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了事关民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而且根据发展的需要,还将针对民生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和政策完善,以更有利于促进民生发展。基层审计服务民生发展,需要始终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走向,吃透惠民政策精神,以此在审计实践中有所遵循,切实利用审计监督手段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
二是突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是十九大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和节点,中央继续对脱贫攻坚作出部署,要求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并要注重普惠、基础和兜底。在关键时期,基层审计要把服务民生尤其是脱贫攻坚作为履职的工作重点之一,做好审计监督统筹和人力调度工作,坚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脱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如期完成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的权益受到保护。
三是预算资金针对民生重点倾斜。为了民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央财政在利用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发展民生的预算保持着相应的增速和总量,不仅投向了与民生相关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而且加大了最低生活保障和惠民补助的投入。投向民生的公共财政资金,附加着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财政资金需要加强绩效管理,也是基层审计监督的重点目标。针对各级财政对于民生投入的重点性、持续性和支撑性,基层审计机关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统筹谋划,有效组织、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确保实现预期效益。
四是民生发展需要提高服务供给。为了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国家继续围绕老百姓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卫生、住房等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尽可能地多层次、多样化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体现出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立场。提高服务供给能力,需要公共财政的投入支撑,以服务供给体现社会效益和公平正义。基层审计服务民生发展,就要着眼于服务领域投入的效益性和公正性。通过审计监督,推动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有效解决,以提高服务供给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以优质服务惠及百姓,让群众切实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让民生真正连着民心。
二、审计服务基本遵循
首先,立足于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方针的核心,而新时代审计工作的作用定位又是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放在主轴位置。因此,审计服务是其内在本质特征。民生工作和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审计工作要始终服务这个大局,基于这个立场和观点,基层审计机关在组织审计工作和计划安排时,要引导审计干部认识审计服务产品供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主动地把服务贯穿审计实践全过程。已经确定的民生审计项目中,在制定审计方案时,要以审前调查为契机,了解和掌握项目内在和社会公众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尤其是关注困难群体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针对民生发展和社会公众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不仅在审计方案中明确服务的观点和措施,在审计实施中明确目标和方向,而且在审后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时,要体现审计服务的基本特征。要通过审计服务产品,既推动审计客体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又能回应社会公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关切。
其次,着眼于效益。在服务民生发展中,基层审计机关要把着眼点放在公共财政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上,通过对效益的审查,严格与政策决策和法律法规对标对表,从中揭示相应矛盾和问题,以利于从根源上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只有实现资金效益的应有预期,才能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在民生发展中的主导和支撑作用,从而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更好地普惠民生,共同发展。
再次,落脚于整改。基层审计机关在服务民生发展中,要把存在问题的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查处问题和审计整改协同发力,以审计整改和规范管理为目的,确保审计监督到达应有的作用预期。要针对社会公众关注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再监督的力度,推动既有问题整改到位,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发生,切实以审计整改回应社会的关切,从而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民生审计组织模式
(一)坚持内部灵活配置资源。基层审计机关内部有着明确的业务分工,但人力资源与审计任务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在民生发展对审计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为提高审计覆盖率,服务民生发展,就需要探索创新组织方式,合理配置内部审计资源,多形式组成审计组,最大限度地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的审计任务,打破业务界限,从项目对审计技能的需求出发,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从技能上形成最佳组合,以增强审计技能的适应性,使之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又能提升审计质量,推动提供的审计服务产品经得起历史检验,从而增强审计服务的可信力和可用力。
(二)推引能者干部主动担责。基层审计机关组建30多年来,基本完成了新老交替,年轻干部占比较大。不少年轻干部审计经验积累不足,所学专业尚不适应技能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亟需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推行能者主动担纲担责,均衡推进民生项目审计。要根据民生项目的实际,采用“点将”式或竞聘式选拔审计组长或主审,由其组织审计组,担当审计任务和责任,确保审计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将评先树优、中层干部任用、后备干部选拔等与主动担责者挂钩,确保具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勇于探索创新和担纲担责的年轻干部得到重用,引导和推动干部注重能力、注重业绩、增强比学赶超氛围,造就更多的具备业务能力和审计技能的担纲担责人员,从整体上提升民生审计质量和水平。
(三)实行重点项目融合组织。基层审计针对重点民生项目的特殊技能要求,可实行横向融合组织审计。融合式组织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审计、财政及相关部门组成大审计组或联合检查组,就某项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监督;另一种形式就是以基层审计机关为主业主责,相关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或进行专业技术取证,由专职人员负责并提出相应的参考意见,同时对其承担相应责任。通过横向融合组织,既可以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又可保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四)以上为主加强组织配合。除上级审计机关对民生项目统一组织审计外,“上审下”的组织方式不断增多,以提高审计质量和增加公正性。在“上审下”面临量大面宽和人力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要以上级审计机关为主,组织力量配合开展民生审计。在这种上下组合的方式上,基层审计机关要主动站位和补位,按需调配审计资源和提供工作条件,按照规定要求和业务分工实施审计以及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确保“上审下”民生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