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出2645.31万元非法占用海域罚单
2020-09-02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30期
8月3日,浙江海警局依法对舟山一家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公頃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645.31万元,此次处罚金额创下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今年6月3日,舟山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用海项目进行突击登岛检查,发现该公司为方便施工,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截弯取直建造堤坝,并连同附近落石形成延伸,导致堤坝外侧海域受到非法占用。(摘自《北京日报》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