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退货退款赔十倍
2020-09-02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30期
春节期间,刘先生从某公司购买了6瓶法国红葡萄酒。买回家后,妻子问他买的什么酒,刘先生告诉她买的正宗法国红葡萄酒。妻子说,这酒瓶上的标签怎么没有一个中文标示,谁能认出是法国酒呢?刘先生原以为全是外文的标签才能体现出纯进口,经妻子提醒,刘先生上网查询,发现法律有规定,进口食品必须张贴中文标示。于是,刘先生与卖酒的公司协商退回所买的酒。这家公司以该酒符合食品安全为由,拒绝退货。
为此,刘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某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
法院審理认为,刘先生当庭出示了被告公司出具的收据及机打小票,被告公司亦认可向刘先生出售了涉案食品,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被告公司出售的法国红葡萄酒未张贴中文标示,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以,法院支持刘先生退货退款、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法官提醒大家,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其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示,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十倍赔偿。(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