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直播带货还是“演戏卖货”
2020-09-02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30期
妻子为了销量不得不降价卖货,却因此被丈夫辱骂;主播为了给粉丝低价折扣,自掏腰包补齐差价……从去年开始,这样的场景就出现在一些平台的网红直播间中,部分主播在PK或连麦过程中,通过恶意砍价、吵架、辱骂、演戏等方式,诱导粉丝购买劣质电商团伙的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日前,某平台对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處罚。
真可谓是“直播卖货,全靠演技”,以这些不光彩手段诱导粉丝购买商品,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当然,治理“演戏卖货”不能止于平台自罚商家,还需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畅通举报机制,对每起“演戏卖货”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细化直播卖货的规矩与制度,防止打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