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界首:共建、共管、共养、共享
2020-09-02谢树立通讯员龚后雨
文|特约记者 谢树立 通讯员 龚后雨
为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落地实施,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成功典型经验都可借鉴。通过学习先进的智能化组织管理、运行服务等,发挥“智慧”作用,取得“智慧”成效,结出“智慧”硕果。
为了让城市发展更科学、管理更高效、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近几年来,安徽省界首市围绕大数据处理、融入长三角、产业升级、城市管理和民生工程等进行深度融合,自2016年始开展了“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布置和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关于界首智慧城市建设,近日,界首市市长何逢阳总结八个字,即“共建、共管、共养、共享”的新理念,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实用价值。
智慧城市要综合系统谋划
“要思考智慧城市系统未来要变成什么?我觉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核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心,当前要做好三件事:一要读懂人心,开展‘进访惠聚’就是为了读懂人心;二要参透人心,界首一共80 多万人,要参透群众人性当中的共性是什么;三要凝聚人心,凝聚人心之后,发展就会无往不胜。”何逢阳表示。
智慧城市重点要做好整体设计,城管、住建、公安、民政等各项功能都要整合到一起,可以尝试租用华信商场等社会场所来建设一个智慧中心。目前界首建设智慧城市是有基础的,界首政府运行机制是成熟的,决策机制是科学规范的,这是做智慧城市的基础。怎么做智慧城市?一要把政府治理的理念、机制内化进去;二要把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理念融入进去,也就是把“一分建二分管七分养发展理念”“共建、共管、共养、共享”融入进去;三要把社会治理的理念融入进去,比如:乡村振兴、四会一约、读书会等;当然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理念机制也融入进去。总之,智慧城市要综合系统谋划,要找人来研究谋划,各相关部门要提出明确要求。
做智慧城市的当务之急要建设顶层设计,做一个系统研究,做智慧城市这个事非常简单,现在在技术层面没有任何问题,关键是没思路,业主不知道要什么,而那些搞技术的人,又不懂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又不懂界首的发展需求,他们做的就是固定模块,固定模块看起来好像有用,但实际上又没用。现在就是要找人把顶层设计做出来,把政府治理、城市治理、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治理体系梳理出来,再用智慧城市建设的框架表述出来,然后明确下一步智慧城市建设任务书。
现在你只能让企业做,但企业又梳理不出界首的机制理念。郭雷院士做过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又是搞系统科学的,可以让他们围绕以下几点来做智慧城市:第一,要在智慧城市里面把界首的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产业发展治理、乡村治理五大治理体系糅合到一起,做个系统的、开放式的平台。第二,要在五大治理体系梳理清楚的基础上提出界首智慧城市治理的框架体系。框架体系须是技术性的框架体系,要能为界首下一步的智慧城市招标做任务书提供依据。第三,要梳理一套界首智慧城市建设的探索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以后界首智慧城市建设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模式,未来智慧界首要打造一个什么样的品牌。
智慧城市建设要有决策机制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对系统、整体地提升界首市的信息化水平,意义重大而深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要“一揽子”解决问题,紧紧抓住问题的牛鼻子,总体推进决策和工作机制。
综观当今世界,以物联网、云计算、无线移动等为主要标志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了新的变革,网络的泛在化、信息数据的海量处理、物联网与互联网的对接融合,使世界方方面面都能够达到更透彻的感知、更广泛的互联、更深刻的智能。系统集成、互联互通和智能处理,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智慧城市是数字城市的新发展,应该充分体现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所要求的系统集成、互联互通、自主智能及其商业应用服务的本质要求。如果只是局部、零星、分散地建设智慧城市,就不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本质要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界首市缺的不是资金、项目、技术、人才,而是缺整体决策及其执行。智慧城市建设能否在数字城市基础上有一个新的提升,关键取决于城市的主要组织者、指挥者能否作出富有智慧的、远见的战略性决策。要形成这样一个决策和整体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
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城市政府。城市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决策者、规划者、实施者,城市政府中的分管领导既承担着决策,又承担着具体组织协调等重要责任。智慧城市建设的运营商、设施的投资者以及享用者,虽然也是主体,但不能说是主要的、责任的主体。智慧城市应纳入城市规划、城市发展、城市设施、城市生活、城市运管的总体布局之中,首先应作为一种公共平台、公共设施来定位和建设,但同时它又具有可经营性,尤其服务经营单位和用于商业服务的,可以发挥市场作用,由企业去经营运作。最积极有效的途径,是来自上级领导层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尤其是来自上级领导层的倡导、要求和工作部署,都可以转化为城市领导层的共识和决策。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各个领域、各个系统,需要协调方方面面,要及时成立一个为城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协调的组织,来谋划和提供决策的议题及其依据,提出一个“工程包”,从而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相适应。
排出总体设计和专项工程“时间表”。智慧城市建设,迫切需要从自发走向自觉,从局部、零星、条条走向系统,从只收集、储存信息的阶段走向更高、更广泛、更智能化运用,从公共服务走向更多的商业运作,从技术设施走向增值服务,从相对杂乱、参差不齐走向法规和标准化的阶段。这就需要有整体的发展规划、蓝图、思路。要根据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分门别类、轻重缓急地制定一批近期加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分项或专项规划,及时排出专项计划、专项工程的“路线图”“时间表”,根据不同时期城市发展中面临的不同问题,逐步而又整体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按建设和享用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政府系统、企事业系统、家庭个人系统。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可分为六大类:智慧政务、智慧设施、智慧企业、智慧城管、智慧文化、智慧社区。智慧政务包括政务办公、政务服务、组织、指挥、管理、民主、民生和法制等。智慧设施侧重于城市系统,包括电网、铁路、桥梁、建筑物、隧道、供水、管道、地质等。智慧企业主要是城市的经济系统,包括农业、工业、三产服务业、物流、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电信等。智慧城管包括人口、交通、环保、安全、治安、应急管理等。在做好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部署,有分有合地逐步推进。
探索建设投资和开发运营的机制及模式。当前界首市智慧城市建设在制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方面还有不少欠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根据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情况,提出智慧城市建设各个领域的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内容标准,在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确定年度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任务。为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落地实施,同时还要探索一批建设投资、开发运营、组织监管的机制和商业模式。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成功典型经验都可借鉴。通过学习先进的智能化组织管理、运行服务等,发挥“智慧”作用,取得“智慧”成效,结出“智慧”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