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现状的调查分析
2020-08-31伍雪洁
伍雪洁
摘要:通过A省电梯维保现状调查收集,收集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维保现状的评价以及电梯监察部门对电梯维保现状的评价。结合A省情况和本次调查结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电梯质量安全各相关方职责,本文提出对改进和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Abstract: This paper collect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levator maintenance in a province, and collects the evaluation of 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s, elevator users and elevator inspection organizations, as well as the evaluation of elevator supervision department. Based on the situation of a province and the results of this investigation,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arties concerned in elevator quality and safety are further clarified according to the "Opin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General Office on Enhancing Elevator Quality and Safet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opinions on improving and strengthen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elevators.
关键词:电梯维保;调查分析;评价体系
Key words: elevator maintenance;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evalua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G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24-0094-03
0 引言
电梯的使用已经在全国普及,作为最重要的运输设备,截止2017年底数据,全国有电梯562.7万部,其中A省电梯193456部,省内比上年增长18.7%。电梯的安全,是社会底线,是社会民生的重要保障。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电梯的维保方式是日常维保和定期检验相结合。
为全面了解评估A省电梯维保状况,A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开展了《A省电梯维保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本论文主要根据2018年的项目调查结果,收集电梯的各相关方对电梯维保行业的对全省电梯维保单位的现状评价,希望能够全面多维的评估分析电梯维保状况,也对现在的电梯维保的现状指明方向。
本论文调查数据主要来自资料分析和座谈会。
1 相关方对电梯维保现状的评价
1.1 维保单位
根据座谈会上收集的资料,参与调查的维保单位都配备符合日常维护保养业务要求的办公场地、施工设备、工具、量具和检测设备等;相关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要求。
座谈会上,50%以上的维保单位表示维保人员不足,未来打算招聘维保人员3-4人;单位内部技术熟练的维保人员数量偏低;普遍反映,50%以上维保人员从业时间短;人员流动性大;多数维保人员月维保电梯数量在30台以上;维保单位对维保人员的技能、素质、安全意识等要求较高,也是导致维保人员不足的原因之一。
维保单位表示维保合同签约年限偏短。
部分电梯维保单位认为,电梯维保市场的突出问题是使用单位低价招标;同时,使用单位不重视电梯维保工作,日常配合程度较低,零部件更换较迟。
对于使用单位的低价招标,归根到底是维保费用的问题。如果低价收取的电梯维保费用不足以应对企业支出,就只好雇佣缺乏经验的电梯维保人员,或在电梯维保中偷工减料、减少维保次数等,这些做法,无疑会降低电梯维保质量,更容易引发电梯故障。
维保单位认为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对维保单位提出的电梯隐患,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对部分需要更换的易损件,延期使用。
维保单位也反映,行业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挂靠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的现象,对维保行业的健康运行非常不利。
1.2 使用單位
使用单位对电梯维保的现状主要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①应加强通过设置安全乘梯警示牌、积极做好安全使用电梯知识宣传、倡导业主文明乘梯来加强电梯日常管理等手段。
②住房维修基金虽然可以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但提取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却很困难。
③按照规定,使用单位(物业或业主)是有权选择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应充分行使这项权利。(来源:《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使用单位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从事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
④部分维保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维保工作的延续性不强,对所维保设备的状况不能及时掌握,影响维保质量。部分维保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维保工作不认真、细致,难以保证维保质量,人员服务态度也需要加强。
1.3 检验机构对电梯维保现状的评价
与检验机构的座谈会上,检验机构谈论了电梯维保现状的积极方面和存在的问题。
积极方面:
①随着各界安全意识的提高,维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②法规标准不断完善,维保的项目和内容也越来越合理细致。
③大多数维保单位对维保信息的管理水平提升。
④多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称职,对维保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及时配合消除。
存在问题:
①维保市场的低价恶意竞争依旧常见,过低的维保价格导致一些维保单位“以修代保”,存在隐患。
②在检验时发现,部分维保单位的自检工作,流于形式,自检项目与实际存在较大的不一致,自检意识不强。
③存在部分的维保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完善,对维保工作的监督抽查不到位,不能持续促进维保质量的提升。
④存在部分维保单位的人员培训工作不完善,部分维保人员的技能不足,无法确保维保质量。
1.4 监察部门对电梯维保现状的评价
与监察部门的座谈会上,监察机构也表示了随着民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电梯维保现状也越来越得到改善,形成良性发展趋势。
座谈会上,监察机构对维保现象作了分析,并主要归纳为:
①维保人员数量与电梯增量存在矛盾,维保人员流动频繁。
②许可证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维保单位取证前后资质条件变化很大,应从严控制许可条件。
③维保单位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现场维保作业行为不规范,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职责区分不清晰。
④低价竞争恶性竞争激烈。
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都认为许可证等资质条件、年度维保电梯故障发生率非常重要,但相对的,使用单位也关注值班电话接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而维保单位关注维保业务覆盖范围和维保记录档案。市局监察机构或检验机构较关注的是按时维保执行情况和维保服务顾客满意度。
调查显示,对维保单位评价时,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市局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关注点略有不同。然而,电梯维保工作的最终是要按时维保和使用者满意。
1.5 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对维保单位的评价指标统计
根据调查抽取的95家使用单位、85家维保单位、30家检验机构和监察机构人员,共212份调查表,统计见表1。
综上,对维保单位的各相关方关注点分别是许可证等资质条件、年度维保电梯故障发生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维保作业规范性、应急救援情况等。
另维保单位认为维保评价第一重要的单项指标见图1。
据图1可知,维保单位认为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的重要指标分别是许可证等资质条件、年度维保电梯故障发生率、投诉及处理情况、维保业务覆盖全省范围、维保记录和档案等。
使用单位认为维保评价第一重要的单项指标见图2。
据图2可知,使用单位评价维保单位时,提到许可证资质条件、年度维保电梯故障发生率、按时维保执行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维保作业规范性等评价指标,市局监察机构或检验机构对维保单位评价第一重要的单项指标提及次数见图3。
市局监察机构或检验机构评价维保单位时,分别提到按时维保执行情况、维保服务顾客满意度、值班电话接听情况、电梯标志维保信息完整性、维保业务覆盖全省范围等指标。
2 建议意见
2.1 电梯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物联网监管
调查中发现存在部分电梯维保信息不全、缺失和采集困难等现象。也发现信息不对称使得业主、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各方掌握的信息都不清楚,造成信任感缺失。同时也对监察部门监管和各方监督带来极大困难。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可有力解决上述问题。同时监察部门应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检验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用于对电梯运行状态的远程监控;通过及时掌握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实现风险预警,完成电梯的信息化管理。
2.2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结合A省电梯维保行业状况,建立A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状况进行信用评价,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①构建包含电梯维保单位的企业信息和作业人员信息的监管档案。完善基本术语、维保服务、工作程序、人员和单位考核等方面的标准,制定电梯维保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配套标准。
②确保电梯维保单位服务信用信息记录真实、完整,包括安全服务质量、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监督检查记录等。
③建立电梯维保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在省已经初步建立的评分表基础上,结合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针对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地方标准,形成以标准体系为基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制。
2.3 信用体系的宣传推广
激勵维保单位诚信守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采取分类分级监管。电梯维保单位的评定级别和证后监督管理要求,采取不同的监督抽查频次,对上一年度未评级或被评为低级的电梯维保单位下一年度抽查次数不少于两次,一般级别的下一年度抽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2.4 定检合格率通报
根据调研反映,建议相关机构每季度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定检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通报属地监察部门。对电梯定检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低的单位,可以采取行政约谈方式,责令其落实责任,加强维保,提高维保质量,确保在用电梯使用安全。
2.5 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制度能够发挥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对于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建议完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提高全省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2.6 制定行业维保指导价
根据调查结论,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都认为电梯维保市场需要制定电梯维保指导价,且都认同行业协会最适合制定电梯维保指导价。
建议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制定合理的电梯维保指导价。
2.7 许可证资质条件管理
根据调查可知,无论维保单位、使用单位还是市局监察机构,都认为许可证资质条件管理很重要。
电梯维保单位要取得电梯维保许可证和资质,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根据电梯维保工作的特点,电梯维保资质需:
①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分支机构须按国家规定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许可;
②在本市的分支机构须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
③配备符合日常维护保养业务要求的技术人员、办公场地、施工设备、工具、量具和检测设备;
④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
⑤设置多个电梯安全监督员,并取得电梯安全监督员证书。
根據资质条件要求,维保单位主要是在人员、维保设备、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等方面做了要求。根据调查结论,建议许可证资质制度进一步完善,避免维保单位取证前后资质条件变化很大,特别是备品备件的管理。
2.8 完善维保人员信息的监管档案
我省各市主要实行电梯维保单位注册备案登记,维保人员只要求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对现阶段存在的维保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短缺、人员超负荷工作等行业乱象的管理非常不利。建议建立维保人员的信息注册登记系统,完善维保人员信息的监管档案,保障维保人员的合理流动,防止或减少维保人员的流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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