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巫师张贵兴
2020-08-28孙凌宇余子奕
孙凌宇 余子奕
张贵兴。祖籍广东龙川,1956年生于马来西亚砂劳越,1976年中学毕业后赴台升学,英语系毕业后留在台湾担任中学英文老师。作品多以故乡婆罗洲雨林为背景,处理外来移民与当地土著间的爱恨情仇。文字风格强烈,以浓艳华丽的诗性修辞,镂刻雨林的凶猛、暴烈与精彩。代表作有 《群象》 《猴杯》 《我思念的长眠中的南国公主》 《赛莲之歌》 《顽皮家族》 《野猪渡河》 等。 《猴杯》 近日在内地出版。
晚上,卡夫卡的写作总要持续很久。创作于1912年的短篇小说《审判》,便是他一口气从晚上10点到次日清晨6点写出来的。第二天,他在日记中写道:“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够写作;只有以这种连贯性,才能够完全打开身心。”工人意外保险机构的工作使卡夫卡没法在白天写作。他会在早上8点带着一身困倦去上班。尽管很早就干完工作,剩下的时间却被午饭、长午觉、锻炼、散步和晚饭填满。一直到晚上10点。
同样的困境落在马来西亚作家张贵兴身上。可喜的是,他今年已64岁,理论上应该比卡夫卡拥有更多的时间;窘迫的是,他过去四十多年都在台湾教书,忙着和即将上高中的学生们一起受制于考试和升学压力。偶尔没课,就跑到学校附近每个座位都有插座的咖啡厅,招呼也不敢和老板打,生怕熟了之后会找他聊天,占据本就少得可怜的写作时间。有时实在着急,只能见缝插针地在办公室甚至直接在教室边看早自习边伏于讲台前动笔。
因此,实际上,他的写作时间非常少,以至于1998至2001年,他紧迫地完成了“雨林”三部曲后,整整停搁17年没有发表任何作品。直到2016年7月,他提前一年退休,此后花了一年多,写出《野猪渡河》。
这本书自2018年年底面世,至今所向披靡,斩获了包括博客来(台湾最大网络书店)年度选书、台湾文学金典奖、联合报文学大奖、红楼梦奖等十多个奖项。在台湾,文学类书籍一般一次印刷两千本,能卖完一刷便算不错,联经出版社的编辑黄荣庆自豪地说,“《野猪渡河》目前是六刷了,算是我做过的书里最畅销且得奖最多的。”
聚光灯下的男主角本人,倒是对此看得很淡。他不喜欢谈论旧作(无论出版多久),每当看到Facebook上有人把多年前的剪报贴出来,他都十分不解,想起自己十几岁时在马来报刊上发表的关于背着吉他去雨林看书、弹唱等风花雪月的小说,恨不得立刻掏出遗嘱,写上“不可以出版我在马来西亚的少作”,“否则我会变成鬼来找你们”!
他一方面仍为过去迫于生活的选择而耿耿于怀,苦笑着说在台湾当职业作家大概会饿死,“不要忘记台湾只有2300万的人口,其中有一大部分人是不太讀书的,除非你写一些非常通俗的言情、武侠小说”;其后又认命似的陷入难以修改的无奈,“没办法,你总要生活,那我只能够继续教书。但它占据了我大部分脑力最清楚、最强壮的时间,其实伤害很大。”
另一方面,他越发感到“时日无多”,终于自由的日子,只想埋首于预计2020年年底写完的科幻小说,以及一部将要提笔的、以台湾为背景的长篇创作,因此不愿为其他的事情浪费心思。演讲邀约尽量推辞,杂志拍摄或非去不可的颁奖典礼,一律随意套上圆领T恤出席;编辑把设计好的书籍封面拿给他过目,每次都会收到“都可以,你们决定就好”的回复。
《野猪渡河》以二战时期日军侵略为背景,讲述战乱年代的流离和求生,其中不乏屠杀、肢解、强暴、斩首的情节,虽不是抗战小说,但也同样血腥残酷。写完后,张贵兴一度觉得自己像满手血腥的刽子手,从暗无天日里走出来,重回人间。据此,很难联想到写下这些的作者在生活中这般随和,如果不是他主动坦露,在哈姆雷特、贾宝玉、方鸿渐等文学人物身上感到共鸣的优柔寡断更难捕捉。
“贾宝玉对待女人的那种态度,很深刻地影响到我。对女孩子非常地欣赏,非常(心)软,就好像对学生一样非常(心)软。”一天下午他在家里的躺椅上看《红楼梦》,看到一半睡着了,梦见自己变成了贾宝玉。大观园里面看不到一个人,只听见外面传来丝竹声、女孩子嬉笑玩乐的声音,心想,诶?黛玉、宝钗,你们到底去哪里?怎么你们自己在玩,不来找我?最后在焦虑的踱步中醒了过来。回忆完,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用常年累日两杯咖啡入喉形成的嘶哑声音惊呼,“天啊,已经四十多年了,我还记得非常清楚。”
从他讲述的另一个故事中,可以更明显感知到这份细腻与柔情。1940年代,马来当地许多妙龄女子到处相亲、急着出嫁,以免因未婚被日军抢去做慰安妇。张贵兴的父亲一次与一名温婉美好得如同从琼瑶小说走出的长发女子在茶馆相亲,彼此都十分满意。快结束时,七八月里突然一阵猛烈的西南风刮过,女子露出半边脸大的胎疤,一段姻缘从此中断。
不善言谈的父亲,唯独将这件事向子女说过很多次,带着些悔恨与不舍地喃喃,“后来她怎么样了呢?”张贵兴也不禁浮想,并将她化作女主角写进了《野猪渡河》里。他体察到生命的巧合与微弱,带着南洋的意象,“如果没有日本人,没有那股灼热的西南风,可能也不会有我。”
创作中,他自认不走通俗路线,不会是讨喜的作者,“读者能不能进入我的世界,这个不是我能够控制的。”于是将多愁善感的一面隐藏起来,只让读者感受到认真严谨就好了。“我写的时候,如果我觉得这种写法太通俗,不是很好的表达方式,我就不去用它。因为写长篇小说很容易不小心就灌水,很多不必要的东西就写进去了,所以我尽量提醒自己,这个东西如果能够写成一个句子,我就不要写两到三个句子,如果要写两到三个句子,描写得冗长,那一定是有特别的、值得我去书写的地方。”
婆罗洲的热带雨林
迟来二十年的错愕
在海峡的另一端,对他的关注来得更加缓慢,代表作《猴杯》时隔20年才于近日在内地出版,无论是热带雨林的文学地理,还是华丽奇诡的美学风格与鲜为人道的拓荒秘史,都令绝大多数大陆读者错愕不已。那种炽烈浓稠、潮湿多汁,恨不得要从纸张里滴出来。
出生地是小说家难以绕开的命题,人物、故事的气息密不可分地沾染着对初始环境的记忆。爱尔兰的阴郁、压抑一再为马丁·麦克唐纳提供书写凶杀案的灵感;成长于美国西北部蒙大拿州的梅尔·梅洛,笔下弥漫的情绪也同样空旷寂寥,漫无边际;更不用说马尔克斯的南美、沈从文的湘西。
而当你细看张贵兴书页中的热带奇象,就像亲身被绑在巨大的芭蕉树上,老鹰从你额前滑过,大蜥蜴逡巡眼底,身后传来树叶拨动的声响,也许猴子和穿山甲正上蹿下爬。你感到闷热、焦灼,在快要被水汽吞没前大口呼吸,却又难敌坠感和应接不暇的雨林诱惑,不由得睁大双眼,再看一看。
翻完这三百多页,就连负责此书在内地出版的编辑都大呼累。“他会用很多你从来没有想象过的形容词去描述一件东西,读的时候有很强烈的画面感,但不是马上浮现,要运用你的想象力。读起来很费劲,但读下来的感觉很畅快。”
像彻夜跳急促的探戈,筋疲力尽又兴奋难耐。你得撇开过往的阅读习惯,逐渐适应最长时一口气近40字的长句、前所未闻的动植物名词,以及人作兽、兽作人的眼花缭乱的颠倒比喻,有人劫后余生般感慨,“密不透风、浓郁瘆人。”
追溯这一风格的形成,要先讲一讲张贵兴的高中时期。他就读于马来当地的英文中学,英国文学课要求反复阅读《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暴风雨》《仲夏夜之梦》等原著,好些对白一度倒背如流。多年后,他依然视莎士比亚为“最早引导我走入文学殿堂的大师”,甚至“初恋情人”,“带给人的那种感情和激励,是不能够变的。”
等到他开始写作时,莎士比亚“每个句子都有比喻,非常华丽”的特性根深蒂固地流淌到他这儿。万物不再如初,云不能仅仅是白云——它原本脆燥,这时竟湿软得像稠粥。灰云如同紫菜,朝长屋(雨林中沿河而建的木屋)上空飘来的雨云则形似蜂巢、蚁窝、象粪;动物也情绪饱满——猪做出初长成的女儿娇样,鸭一脸闺怨,鸡像僧侣敷禪,狗肺怒张;甚至难以名状的语言都能用同样无影无踪的味觉、嗅觉来形容——米酒、香料、辣椒腌制的马来语、印尼语、印度语、达雅克语;充满树皮、草荄和泥土腥味的华语、广东语、客家语、福建语;雪茄、酒精和铅味混合的英语和荷兰语。
在新北市生活四十多年后,张贵兴早已染上纯熟的台湾腔,会把“蜗牛”念成“瓜牛”。八九十年代他和太太回故乡,被摊贩当作日本人;十多年后又被当地人用英文问,你是韩国人吗;2013年在机场,在经济浪潮的推动下,被认作大陆人。
自从父母亲过世,他回乡的频次越来越少。以前网络不发达时,他会特意叮嘱家里人将平日订阅的中文报纸收好,等他回去后要全部快速地翻一遍;如今他对家乡的牵挂丝毫没有减少,每天都会透过网络阅读砂拉越当地的三份华文报纸,并通过谷歌街景探视故乡。
容纳两三千人的小镇完全变了模样,木质高脚屋替换成了水泥洋房,商店、商场等现代化设施冲散了曾经的蛮荒感,在张贵兴看来,最明显的还是自然环境的改变。
砂劳越,伊班人村庄。资料图片
打小居住的浮脚楼,四面八方围绕着凤梨园、玉米园、香蕉园、胡椒园和菜园,后方是一望无际的芒草丛和雨林。以前茂密的榴莲树、菠萝蜜、红毛丹、香蕉树,如今已罕见。少年时期露营时看到的婆罗洲铁木、龙脑香科树种,还有箭毒树,现在也只能深入雨林才得目睹。书名“猴杯”即monkey cups,源自一种他童年常见的热带肉食植物,因捕虫瓶里的汁液清凉可口、猴子爱喝而得名,又叫忘忧草、猪笼草。
植物的衰萎势必导致栖息其间的动物的锐减,《猴杯》里描写的动物大部分也来自张贵兴的童年生活。他清晰记得儿时从窗口随便就能望见大蜥蜴,抬头就能看到老鹰,水源被石油开采污染前,河里游着数量众多的孔雀鱼、攀木鱼、马甲鱼。按照长辈或客家人的习俗,闯入家园的动物是不吉祥的,每当看到老鹰在屋顶盘旋,一家人就得赶紧拿个破铜烂铁用力敲打,或者用力呐喊、驱赶。到了夜晚,常有迷路的豪猪或奇怪的鸟类进门,张贵兴笑着说,“若不是母亲阻拦,我家里大概可以开一个小型动物园。”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他常常不自觉地在小说中切换成动物视角。《猴杯》的主人公名为雉,他的弟弟叫鸰,“我发觉我喜欢用动物的名字来帮人类取名字。当然,除了增加动物性,也希望可以拉近人跟动物的距离。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说过,我们形容一个人的残暴,喜欢说他跟动物一样的残暴,但是这样子讲,对动物是不公平的,是很扭曲的。因为动物虽然残暴,但它不像人类的残暴,人类残暴是艺术性的,非常精致的,非常巧妙。”
用动物的名字称呼人,对张贵兴来说,可以看作是对人类的一种排斥。他认为,人类基本上跟猪笼草一样,也是一种肉食生物,只不过狮子、老虎是生吃,而人类搞了很多花样,把这个叫作文明。反之,用人的名字去给动物取名,在他心里,其实是把动物的地位给拉低了。
书中着墨较多的一头犀牛,他取名为总督。“总督的原文是Rajah,在马来文里是国王、酋长,甚至独裁者的意思。Rajah是统治砂拉越的第一代英国人,我特别用这个名字来取名犀牛,代表他统治的、狂野的、非常野蛮的、没有人性的那一部分。”
历史越混沌,越适合小说家进场
清末民初,大量华人劳工来到马来半岛和婆罗洲,在他们的艰苦劳作下,一片片原始森林和沼泽泥潭被开发为种植園和矿区,市镇也随之建立。在此背景下,马华作家创作了一批表现华人艰苦拓荒的小说。然而,种植园主在不断开垦周围雨林荒地的过程中,必然侵犯到原住民的生活领地。张贵兴借助《猴杯》,聚焦华人拓荒史上的黑暗一面,即华人资本家对底层劳工的剥削与对土著居民的侵害,从而让马华文学中的拓荒史书写更为完整。
他的灵感来自一位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黄乃裳。这位华侨领袖曾带领福州移民开垦马来西亚砂拉越的诗巫(又称“新福州”),他与乡亲们栉风沐雨地在荒凉的土地上白手起家,播种薯蔬五谷,引种橡胶,盖学校,修公路,建厂房,把当年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变成了砂拉越重要城镇和经济文化中心。黄乃裳终身与不良风气做斗争,在他的垦植厂,严格禁止吸食鸦片、赌博、卖淫,最终他被驱逐出境回到中国。
看完黄的历史资料后,张贵兴觉得这个人物似乎太正面了。“他之所以禁绝赌博、鸦片、卖淫,当然就表示当地的垦植厂原来就有这些东西。所以我书写这么一个反面的故事,觉得这样子的话会更有可看性,更能够带出比较深刻的问题。”
史料的缺乏,造成婆罗洲的历史模糊不清,包括婆罗洲有两个华人建立的王国,一个叫兰芳王国,一个叫戴燕王国,都是成立了将近100年,后来被荷兰人消灭。这两个王国的资料也非常欠缺。不过在张贵兴看来,历史的空白恰恰成了小说家的优势,因为没有人真正知道发生过什么事情,小说的价值得以凸显,可以天马行空地去填补细节,书写这一段失落、断裂的历史。
“强大的民族都有阴暗面,殖民主义让原住民沦为二三等人,东南亚华人被歧视,这些都成为了原罪。伟人、纪念碑有人写,但我更想描写枯骨与地狱阴暗。世界模糊,文献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历史人物都像幽灵,这时有人提着灯笼,希望能够照亮里面看不清楚的、非常黑暗的一部分,这个人就是写小说的家伙。”
他着迷于书写黑暗面,希望借此能够更清楚地看清黑暗。历史越混沌,越适合小说家进场。但他无意梳理历史,一再强调“我写的不是历史,我写的是小说”。
雨林为他提供了生猛旺盛的滋养,种种私密、珍贵的儿时见闻与成年的自己血肉相连,甚至可以相伴一生。他承认,《猴杯》有很大的自传成分。但这个自传并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吸食鸦片的祖父、混迹森林的原住民同学、一辈子没有头发的女邻居等情节上的相承,更多的,是精神上独一无二的、仅属个人的雨林感受和经验,就仿佛隐约觉得另有一个“你”活在那个时代。
在当地文坛,许多人觉得张贵兴书写的砂拉越跟他们认识的砂拉越不太一样,他们甚至说,这不是他们认识的砂拉越。他解释过很多遍,他写的是童年跟青年时代的记忆,就好像有些读者因为仰慕莫言就到高密县去看,却因与小说描写相差甚远而大失所望。莫言说,他写的是文学的高密,不是地理的高密。同理,张贵兴也常常说,“我写的是文学的砂拉越,而不是地理的砂拉越。”
莫言大部分作品他都看过,最喜欢的还是《透明的红萝卜》,“充满了生命力。你可以发觉他并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而是好像真的想要写一些东西,没有考虑太多就写出来了,这种写作方式充满着原始力量。所以我写作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自己,我还有没有那种非常原始的创作欲望,推动我写一部作品,而不是为了写一个长篇而写,那种原始力量是完全凭感觉去揣摩。”
这种力量该如何保持、不被生活吞噬?张贵兴将过往17年不得已的暂停当成储备期,“这个力量很重要,就是要靠不断地阅读、思考、做笔记、写日记等等来维系。等你存积了一定的能量,觉得不写也不行,就一定会爆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