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高初中语文教学有效性策略
2020-08-26张春利
张春利
摘要:初中语文是初中阶段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它既需要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也需要重点加强学生的写作能力,其中还增加了大量的文言文内容,增大了学生们的学习压力。目前,我国初中语文教学的开展形式主要以课堂为主,课堂效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们的学习质量,由此可见,提高初中语文教学有效性显得势在必行。
关键词:初中语文;教学;有效性
伴随着国家教育改革的深化,我国语文课堂较之以往发生了巨大改变,教师不再采用枯燥的“灌输式”教学,取而代之的是分层教学、趣味教学以及新媒体教学等。教学方式的转变代表着初中语文课堂的巨大进步,学生们既可以在课堂中学习到传统文化,也可以培养创造性思维。如今的初中语文课堂,更重视“因材施教”以及“教做学合一”教育理念的实践,许多教师开始在导学案和教学方法中苦下功夫,共同促进了初中语文教学的发展。
一、发挥导学案作用
现如今,初中语文教学中,导学案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质量有时甚至决定着教学质量。通常,教师需要在教材的基础上编寫导学案,并通过简洁清晰的语言制定导学流程,制定不同学习内容的学习计划和方法,并对课文内容进行主线梳理、重点归纳等。在导学案制作过程中,教师还需要重视资料的查阅,根据教材内容,查找相关的拓展知识,丰富学生的语文课堂,拓展学生的见识。值得一提的是,在导学案设计中,教师要精准的找到学生的认知规律,选择有趣、简单的内容作为课堂切入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亦可选择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作为切入。以部编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为例,在“藤野先生”一课中,教师可以提出问题:“大家谁能说一说,令你印象最深刻的一位老师,他有哪些特点?”这时学生们会在回忆中寻找令自己印象深刻的老师,并回忆起特点,在一阵讨论过后,教师可以引入正题:“那么我们今天来看看鲁迅先生的老师是什么样的吧。”这一环节,讲课文内容与学生们的实际生活联系到了一起,极大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了课堂效果。
二、实施分层教学
初中阶段,学生们的学习压力较之以往更重,学习内容也更加的深入,因此学生们逐渐出现了严重的分层现象,即是有的学生学习能力强,成绩好,有的学生则适应能力差,学习成绩差,长久以来,就会导致,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的现象。从“因材施教”的角度来看,以往的初中语文教学中,大多是将学生进行“一锅烩”,这与学生个体差异的发展有一定的矛盾性,因而,想要提高初中语文教学有效性,就需要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分层教育,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做到“一个课堂,多个教学”,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课堂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以部编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为例,在“答谢中书书”一课中,教师可以引导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尽可能深的探究文章背景和深层含义,引导认知能力和基础差的学生重点学习文章的基础内容等。通过分层教学,做到为优秀的学生拓展知识,为落后的学生弥补基础环节存在的不足,尽可能拉近不同学生之间的距离,进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实现分层教学的目的。
三、重视信息技术结合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初中教学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其中多媒体教学可为教师省去以往书写板书的时间,获得更多的教学时间。教师还可以通过海量的互联网资源,下载与教材相关的案例和音视频资料,不仅能丰富学生的课堂氛围,还能拓展学生眼界。不仅如此,教师还可以利用微课技术,为学生开展个性化教学。微课凭借着自身短小、精湛的特点,获得了许多初中语文教师的青睐,教师可以在将教材中的难点和重点以微课的形式进行展开式教学,在微课中为学生梳理知识点,并增加一些生动有趣的动画,吸引学生注意力。微课制作完成后,教师可以将其发布到班级QQ群或微信群中,方便学生们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微课的到来打破了传统语文教学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学生可以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观看课程。同时,微课也是帮助教师介入学生各个学习阶段的“好帮手”,当学生在预习、复习环节时,往往会遇到许多遗忘点和难点,这时则可以通过微课来答疑,进而提高预习、复习的效率。在课堂中,教师也可以通过多媒体和微课结合的方式,在课堂中学生播放微课,并组织小组讨论,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由此可见,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教学的结合是十分有必要的,它是当代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主力点,也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初中语文教学的开展离不开经典的教育理念,教师也应当在实际教学中,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从分层教学的角度,尽可能缩小班级中不同学生的学习差距,并为不同类型的学生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同时,教师亦需要重视初中语文教学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发挥微课在教学中的作用,及时介入到学生的各个学习环节中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参考文献
[1]左云.试论新课标下初中语文教学方法的创新及对策[J.新课程(小学),2015:(9)90.
[2]郑艳.试论新课标下初中语文教学方法的创新对策[J].课程导学,2015(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