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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变革: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应然之路

2020-08-26肖龙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20年7期
关键词:生态系统职业教育

【摘 要】智能化时代工作世界的变革、职业教育的类型化改革以及当前职业教育的教学现状,共同呼唤着我国职业教育教法改革从局部调整走向系统变革,构建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生态系统。具体而言,职业教育需要以“实践导向”“学习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内化为引领,打造教法改革的“宏系统”;以技术融合下的职业教育教学设施的创新建设为支撑,打造教法改革的“中系统”;以赋予师生参与教法改革的主动权以及培养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落脚点,打造教法改革的“微系统”。三重系统动态交互,共同推动职业教育教法改革切实有效地落地。

【关键词】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0)52-0068-06

【作者简介】肖龙,华中师范大学(武汉,430079)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教学始终是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职业教育教法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时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成效。因而,职业教育教法“改什么”“如何改”以及“谁来改”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亟待学界的深入研究。本研究将关注点聚焦于教法改革的过程机制,剖析一项成功的教法改革需要哪些要素的支撑,且这些要素之间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换言之,本研究从系统化视角出发,分析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应然之路,以期突破局部调整的局限,推动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切实有效落地。

一、职业教育教法改革何以必要

(一)智能化时代工作世界的呼唤

智能化时代的工作世界发生了巨大变革,集中体现在工作替代与工作补充并行、劳动力市场总量需求下降与结构性矛盾并行两个方面。智能化技术从技术、人、组织等方面给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工作组织形式带来了冲击。[1]具体而言,智能化时代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赋予了工作以更高的技术要求。相比工业时代的大机器生产,劳动者在智能化时代的工作中需要具备更为高端、更为复合的技术技能。在机器换人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劳动者落入“自动化的讽刺”以及尼古拉斯·卡尔所谓的“玻璃笼子”之中,劳动者需要实现工作方式的学习化,即通过工作中的行动、反思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当然,智能化技术对工作世界冲击最为强烈之处是将工作组织方式从集中式、垂直式转变为了分散式和扁平式,这意味着每个劳动者既要完成自身所负责的岗位工作,同时也要基于关键能力来承担交流合作、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复杂的工作。无论是操作技能的高端化、复杂化,还是工作方式的学习化,抑或组织方式的扁平化,都需要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教法的主动变革来应对。传统的理论知识为主、教师讲授为主、示范—模仿为主的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具体的岗位操作者暂且有效,但对于培养具备复杂高端技能以及关键能力的终身学习者来说,显然已经不再适用。

(二)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要求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史实际上也是一部争取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历史,但早期的一些改革因为缺乏经验,亦步亦趋,无法摆脱普教的影响。“类型化”改革才是职业教育获得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正确之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化教育,不仅体现在人才培养方式上,比如具备“跨界性”的职业教育要求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体现在办学模式上,比如职业教育因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作世界密切关联,需要对外部变化始终保持高度敏感,实行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开放式办学;更体现在其教法的类型化,比如职业教育不是以书本知识的静听灌输为主,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规律要求职业教育以真实情景中的实践参与的教法为主。以实践教学为主,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关键性特征。但当前的职业教育教法却未充分凸显其实践性特点,从基础和微观层面阻滞了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推进。

(三)职业教育教学现状的诉求

职业教育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一直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痛点之一。很多人将其归结于职校学生的文化基础差等,却忽视了职业教育教法自身存在的问题。理性审视,抱怨学生文化基础不太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将职业教育教学等同于普通教学的理论知识传授,将学生的多元智能窄化为语言、数理智能,漠视甚至遗忘了职业教育教法的独特之处。“麦可思研究”开展的一项“中国2017届大学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的调查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数据显示,2017届高职院校毕业生一致认为“实习和实践环节不够”“无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参与不够”“课程内容不实用或陈旧”为母校教学最需要改进的地方。其中,认为“实习和实践环节不够”的受访者占到了60%,其他三项分别占比47%、32%、29%。[2]从学生的反馈可以明显看出,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在于忽视学生的实践性学习,忽视通过真实问题情境的创设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忽视学生的主动参与,忽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以及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对接。这也是职业教育教学效果不理想、人才培养不理想的关键性原因。因而,为了适应智能化时代工作世界的需求以及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为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职业教育教法亟须改革。

二、系统变革: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分析框架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教法并未停止改革的步伐。但是,为何众多的教法改革都没有收到相应的效果呢?换言之,职业教育教法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导致美好的改革蓝图最终并未实现?世界各国的改革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任何一项教育改革而言,局部的、机械的改革范式都无法获得成功。因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教育内部的复杂系统,同时也涉及教育与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系统之间的交互。这也是为何美国学者克雷明在其文章《教育生态学中的变革:学校和其他教育者》中明确地将教育视为一个有机的、复杂的和统一的系统。教学作为教育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同样也是一项涉及诸多要素的复杂系统。基于此,围绕教学开展的教法改革,其过程也必然是复杂的,需要我们运用系统的视角来考察。但现实情况是,囿于对教学的简单化理解(将教学仅理解为教师的“教”),许多教法改革沦为让教师依据一定的教学程序局部调整其教学方式的机械活动。教法改革仿佛由教育部门或学校领导来制定要求,而教师只是被动执行。教学过程中的多元主体、复杂环境、思想理念等被一紙机械的教学程序指导所遮蔽。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为解决这一改革困境提供了指导思路。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影响个体行为变化的是相互嵌套的多层系统。个体与其即时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构成了“微系统”,直接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构成了“中间系统”,不直接影响个体的间接环境则构成了“外系统”,处于最外层的是由外部宏观的经济、制度、文化等社会环境构成的“宏系统”。美国学者查尔斯·扎斯特罗进一步深化了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他将社会生态系统分成相互嵌套的三类,即“微系统”“中系统”和“宏系统”,且认为三种系统总是处于开放交互的动态平衡中。从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要素结构与过程机制来看,渗透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理念可视为教法改革的“宏系统”,直接影响教学过程的技术环境、硬件设备等教学设施可视为教法改革的“中系统”,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和学生及其之间的交互关系可视为教法改革的“微系统”,且三层系统处于相互影响、动态交互的状态(如图1所示)。

具体而言,作为教法改革“宏系统”的教学理念在宏观上指导着教法改革的方向。职业教育教法改革不是机械、固定的教学程序变革,而是动态变化的复杂适应性过程,因而需要宏观的教学理念作为指引。近些年,以引进国外经验为主的教法改革之所以效果不佳,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职业院校只学到了先进教法的实施程序,而没有参透其背后的教学理念。作为教法改革“中系统”的技术环境、硬件设备等教学设施是教法改革的必要支撑,尤其是对于职业教育教法改革而言,多样化的实践设备、先进的实训条件等直接影响着教学改革的有效推进。作为教法改革“微系统”的教师、学生及其之间的互动关系是落实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关键。但以往的教法改革却将教师视为改革的被动执行者,将学生视为改革的实验对象,忽视了学生和教师在改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实际上,教法改革的发起主体不应是远离教学一线的教育部门、院校领导或专家学者,教学过程中的两大主体——教师和学生才应是发起、设计、参与教法改革的主要行动者。而且,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法改革的成败。

三、职业教育教法系统变革的基本思路

走向系统化变革的职业教育教法首先需要以内化的理念作为指引,而非机械的执行程序或手册。在此基础上,职业教育需要创新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为教法改革打造落地平台。当然,职业教育教法改革中最关键的举措在于充分释放教师和学生的自主性,让教师和学生主动参与到教法改革之中,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以及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一)彰显特点,更新内化职业教育教学理念

职业教育教法改革需要的是渗透在教学过程方方面面的教学理念,而非仅仅指导教学如何开展的固定程序。但当前的改革恰恰落入了此陷阱中,比如许多职业院校在推广“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过程中,过分强调“收集咨询、计划准备、共同决策、实施、检查、评估”的固定程序,一旦教学内容、环境等因素无法满足这些程序,教师便无所适从。这一问题说明了当前教法改革存在的“有形式无思想”“有程序无理念”等困境。所以,重塑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首要任务即为更新、理解、掌握、内化职业教育教学的新思想、新理念。

首先,职业教育教学要走向“实践导向”。强调职业教育教学的“实践导向”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却有必要,因为人们对其错误或狭隘的理解相当普遍。具体而言,“实践导向”是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需要。《教育大辞典》将技能定义为“主体在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上,经练习形成的执行某种任务的活动方式”。可以看出,个体技能的形成与“练习”“执行”等动手操作活动密不可分。但如果只将“实践导向”理解为动手操作则窄化了“实践”具备的丰富教育意蕴。其一,“实践”不仅是“行动”,更是“反思”,是在“劳力上劳心”。只有“行动”的实践或许能培养机械的操作技能,获得肌肉的灵巧,但不能养成适应于复杂多变情境的关键能力。因而,“实践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需要引导学生将行动与反思结合在一起,在行动前反思、在行动中反思、在行动后反思。其二,“实践”不仅是“制作”更是“创造”,是人们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活动,是人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因而职业教育“实践导向”的教学应指向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从“制作逻辑”走向“设计逻辑”,从培养“劳动之兽”到培养“创造之人”。[3]

其次,职业教育教学要走向“学习导向”。教学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部分构成。传统的职业教育教学过于关注教师的教而忽视学生的学,教學变成了知识理论的“满堂灌”,变为简单的“示范—模仿”。以教为主导的教学,其背后的逻辑是,只有在教的基础上学生才能学,学生是“无知”的而教师是“全知”的,且学生未来工作所需的主要知识、技能都能在学校教学中习得。但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外部世界发生着颠覆性的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变化的加速”及其背后的“短暂性”与“不确定性”。换言之,教师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也是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在以教为主的教学中,学生习得的知识技能很有可能在他们毕业踏上工作岗位时已不再适用。所以,与外部世界密切关联的、动态开放的职业教育需要转变其教学理念,从以教为主转变为“学习导向”。当然,“学习导向”并非意味着放任学生自己去学习,教师的责任和功能因此大大降低,而是将学与教紧密结合,走向“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教师不再是知识技能的“搬运工”,而是学生学习情境的设计者、学习过程的引导者与合作者。虽然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这种教学变革是一种巨大的挑战,但只有如此才能让学生适应未来工作世界的变革,而不至于被时代所淘汰。

(二)融合技术,创新完善职业教育教学设施

职业教育教学具有场域依赖性和设备依托性,这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点。职业教育教学如果脱离了一定的实践情境,缺少一定的操作平台,那么只能落入教师空讲、学生空想的窘境。所以,技术环境、硬件设备等教学设施对于职业教育教法改革而言至关重要。

但是,怎样完善教学设施、怎样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进行实践导向的学习,一直是困扰一些资金与合作资源不丰富的职业院校的问题,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此提供了解决契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运用”。当前应用前景比较广阔的VR/AR技术不仅能够为职业教育教法改革提供支撑平台,同时也能与职业教育的先进教学理念完美融合,充分释放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系统的能量。具体而言,利用VR/AR技术的交互性、多感知性、自主性、多元性等特点,能够为学生创设一个沉浸式的虚拟场景,让学生在情境中与物对话、与他人对话、与自我对话,通过操作和反思进而促进其技术技能的发展。同时,VR/AR技术还能将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引导较好地融入虚拟场景中,让虚拟场景更具教育性,解决传统实践情境不易改造和设计的问题。当然,VR/AR技术最大的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使学生成为知识建构的主动者,这对增强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新实践能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4]

(三)主动参与,赋权赋能职业教育教学主体

对于整个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系统来说,教师和学生及其教与学的活动成为关键落脚点。因而有学者指出,教法改革的关键不在改革教学方式本身,而在于改革教师。但此观点仍有些狭隘,应该说教法改革的关键不在改革教学方式本身,而在于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改革的热情,提升教师适应改革的教学能力,培养学生适应改革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双主体,理应是教法改革的发起者、设计者和参与者,理应为教法改革的推进提升自身的能力。

首先,应转变教师被动执行者的地位,让教师成为教法变革的发起者、设计者和参与者,在此基础上,培养教师适应教法变革的新能力。当前,多样化的教法改革大多是由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或专家学者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发起并设计的,一线教师只是教法改革过程中的被动执行者。正如杜威所言,按照明确的指示和命令进行的活动,或复制现成的模型,不许有所更改……就是不许人运用判断力选择活动的方法并使方法适应要达到的目的。[5]如此一来,教师执行教法改革的热情将逐渐冷却,教法改革的效果也大大降低。所以,从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系统性来看,职业院校亟须赋予教师改革的主动权,让教师从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着手,主动参与到教法改革的发起、设计之中。只有如此,才能让整个教法改革拥有扩大、深化的活力与动力。

当然,教师只有参与的意愿并无参与的能力也无法推动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有效落地。“实践导向”“学习导向”的教法改革趋势,并非消解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而是赋予了教师更为艰巨的任务。教师需要从知识的“灌输者”“搬运工”以及技能的“示范者”“传授者”转变为学习情境的“设计者”、学习过程的“引导者”与“合作者”。其中,学习情境的“设计者”应成为教师最为重要的角色。学习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学习是借助外部环境的刺激来构建神经回路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学习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需要教师从将教学活动直接作用到学生,转变为将教学活动作用到学生的学习情境中。情境成为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中介。基于此,教师需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情境设计能力,为学生的实践学习创设具有“自控性”“协同性”以及“给养性”的真实情境。

其次,应转变学生作为“被实验者”的地位,让学生成为教法改革的设计者、参与者,并培养学生适应教法改革的自主学习能力。长期以来,教学方法改革似乎都是与学生无关的,无论是教法改革的发起还是教法改革的设计都缺少学生的意见。但作为教学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主体,学生理应参与到整个教法改革之中,而非仅在最后一环中作为被实验的“小白鼠”。因此,学校在推行教法改革时,需要在学生群体中进行充分的调研,征求学生的意见,将学生视为教法改革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此外,与教师的教学情境设计能力一样,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着职业教育教法改革,因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自主学习能力是教法改革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主要理念(“实践导向”“学习导向”)都是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中心。可以说,当前几乎所有的职业教育教法改革,如行动教学法、项目教学法、问题导向教学法等都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法改革。与传统的教师为中心的讲授法将学生视为无知的与亟待填补的客体不同,当前的教法改革需要将学生视为不断发展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主体。因此,在传统教学方法中不受重视的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在当前的教法改革中却至关重要。从职业教育教法改革的系统性来看,职业院校需要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作为教法改革的前提条件与关键举措。

【参考文献】

[1]肖龙.智能化时代工作世界的变革与高职教育的应对[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9(3):130-136.

[2]麦可思研究.高校教学知多少?[EB/OL].(2019-02-27)[2020-04-25].https://mp.weixin.qq.com/s/SRR47pmKm4E92k0iAFhyog.

[3]肖龙,陈鹏.从制作到设计:创新能力培养视域下高职实践教学的逻辑转向[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29):21-26.

[4]马欣悦,石伟平.VR/AR技术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价值逻辑与行动策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30):42-47.

[5]约翰·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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