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缺失与服务错位:乡村设计价值批评
2020-08-21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随着设计介入乡村规模的扩展与层级的深入,乡村设计对乡村振兴的干预不断增强。然而,设计的介入并未对乡村主体构建带来应有的关照,相反的是,“外源输入式”设计模式为村民“等靠要”、“政府干、村民看”等态势的恶化提供了“契机”,为乡村设计成果“假大空”、“看不懂、用不来”等困境的形成提供了“理由”。面对乡村设计与村民和乡村的错位,要充分发挥设计批评的重要作用,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设计观念[1]。笔者认为,设计界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乡村设计,价值何为?
村民“等靠要”、“政府干、村民看”的态势在我国农村日趋明显,单纯依靠“输血式”的“外生驱动”做法已无法满足乡村振兴的要求。为此,2016—2019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强调了要以村民为乡村发展的主体,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2020年6月22日,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提出,村民赋能是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工作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第三章,人才支撑。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此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需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村民真正受益其中[2]。乡村内生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乡村内生发展是指以村民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乡村内部资源为基础,注重文化与生态保护,强调内部发展能力培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可见,赋能与服务共同推进是实现乡村内生发展的关键。基于此,设计介入乡村,需全面关照乡村的整体构成要素——既有物质要素与文化要素,更有“人”的要素。乡村设计应实现对村民和乡村赋能价值与服务价值的融合。
一、乡村设计的两大问题:主体屏蔽与权力展示
设计介入乡村热潮下,普遍存在两大问题:主体屏蔽和权力展示,这深刻地反应出当前乡村设计价值存在着赋能缺失和服务错位的问题。
图1 D镇G村登山步道损坏无人管
(一)主体屏蔽
主体屏蔽,是指作为乡村主体的村民被隔离在乡村设计全过程之外,设计介入乡村的建设改造,集中于“创造物”以满足村民需求的服务向度,而忽视了“塑造人”以发展村民能力的赋能向度[3]。近年来,各种设计的类型及方式,被广泛地引入到中国大江南北的村子里,作用于村子的艺术化改造。基于设计的类型来看,从景观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文创设计,到平面设计、包装设计、数字设计,对村子的改造内容无所不包,一应俱全[4]。基于设计介入的方式来看,从整治环境的“美容工程”、传播文化的“艺术节庆”、合作共赢的“项目开发”,到校地联合举办的“设计竞赛”、设计师创作的“文化理想”,对村子的改造形式百花齐放,各显神通[5]。
设计师来了,村里分外“热闹”。各种设计“杰作”如天女散花般布满村落。但事实显示出,在设计师离场后,村子一如既往的死气沉沉。设计“杰作”的光鲜褪变为设计师“到此一游”的“遗迹”:绿化的空间,被农用杂物覆盖了;艺术的雕塑,被晾晒的衣物遮挡了;精致的建筑,成了红白事的专用场所;休闲步道损坏了,无人修缮(见图1);村子的投入塞进了“外来和尚”的口袋;青壮村民依旧选择外出谋生。更有甚者,村民堵在村干部家门口,讨要因设计施工被损坏的自家花草的赔偿金;还有人私下抱怨,“搞啥改造啊,把钱发给我们老百姓过日子多好”(见图2)。“设计师”走了,村子又回到了从前。
图2 D村美化提升引发村民不满
乡村设计价值应突破设计师“在场时”的临时性,聚焦“离场后”的持续性。设计介入乡村,制造了众多的设计产物,运用了大量的设计形式,最终带给村民什么改变呢?村民主动性提高了吗?村民创造力提升了吗?村民乡土文化自信力增强了吗?村民公共服务力改善了吗?没有。主体屏蔽型乡村设计,造成了设计价值与村民赋能之间的鸿沟,忽略了地方的人才振兴,无法真正提升乡村的发展能力。换言之,设计赋能价值的缺失,无法形成对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激发和对“输血式”发展模式的改变。
何帆在《变量》一书中指出,慢变量才是牵引历史进程的火车头[6]。然而,在当前的乡村振兴中,多数实践者将全部精力投入在乡村物理层面的改善,设计了雕塑、花园、建筑、文创产品、墙面装饰等物质产品,创造了艺术节庆等文化产品,却因人才培育是一种慢变量而轻易地将其忽视。轰轰烈烈的工作与投入,未涉及对村民能力与素质的改善,反而让这一原本的“弱势群体”更加边缘化、原子化。在主体屏蔽型的设计改造中,人们时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整治乡村环境,村民在一旁等着;美化乡村道路,村民在一旁看着;改造触及自身利益,村民上前刁难。村民一改往日热爱劳动、关爱家园的形象,成了被动冷漠的“等民”、“看民”、“刁民”。村民主体性缺失的危害性十分明显:村民消极的观念,逐渐弱化的集体意识,以及对自身责任和公共服务精神的认知偏离,将加剧邻里、干群间矛盾,降低乡村生活幸福指数,形成“村民不爱村子”的局面。主体屏蔽型的设计介入乡村,是一种单纯依赖“输血式”的“外生驱动”做法,长此以往,村庄将失去“造血”能力,最终走向无生命的“空壳村”、“摆设村”。
(二)权力展示
权力展示,是指时下的乡村设计多是“政府主导,商人与设计师配合”的铁三角模式[7],村民和村落的核心地位被剔除,呈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示权型”的设计现象。其中,政府、商人和设计师呈现出了不同的示权表现。权力展示型乡村设计,暴露出乡村设计服务价值的错位。
1)政府主导的体制设计。体制设计是政府权力运作的结果。一方面,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存在大量行政指令下的“美化工程”,由“领导”决定美化什么、美化哪里、怎样美化、美化到什么程度,而美化的成果大部分成为政府的功绩、品味与门面[8](见图3)。另一方面,权力扩展造成溺爱结局。因政府对“服务”的认知偏差,导致权力的无限扩展——政府包办了乡村设计的方方面面,像保姆般“呵护”着村落和村民。设计介入乡村应该是一种包含村民在内的多元群体的“公共”行为,而非政府的“独角戏”。“保姆式”的服务方式,极易造成设计与乡村关系的疏离,潜藏着巨大的乡村“失能”危机。正如弗雷德里克森所言:“如果我们把公共等同于政府,我们事实上限制了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9]。”这些因“体制设计”而丧失了基本的服务价值和应有的公共意义的作品,生硬地拼贴于乡村空间,充满了权利压迫和美学暴力,可谓是乡村文化的灾难。
2)商人逐利的资本设计。资本设计是资本增殖规则的产物。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本应是幸事,但在当前乡村建设中的表现却不容乐观。投资商因资本优势而处于乡村设计的话语强权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计师无条件顺从于商人指令;二是商人与村民、村集体利益联结的合理性缺失。在此情况下,由资本控制的乡村设计异化为商人权力展示的载体,乡村设计服务村民和村落的价值核心让渡于商户获利。例如,人们时常看到一些社会资本开发的商业旅游村,不仅没有让村民增收致富,反而成为村子资源的剥削者和乡村文化的破坏者(见图4)。有的民宿投资商以带动村民就业的名义,侵占了村子最好的地块,而所谓的就业仅仅是聘请三五个村民成为他们的清洁工。豪华酒店遮挡了农家风情,村落里充斥着资本的身影……逐利为中心的资本投入,给本就不富裕的乡村雪上添霜。
3)设计师自娱自乐的精英设计。精英设计是指设计师抽离于乡村现实,沉浸于自我表现的设计行为。在乡村的美化与艺术化进程中,时常会看到一些脱离村民需求和乡村问题的乡村设计,例如大刀阔斧地修建一些村民用不到的大亭子、大牌坊,铺设一些维护成本较高的草埔灌木(见图5),甚至将千奇百怪的大型雕塑塞进有限的村落空间。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许平曾评判北京马栏村的设计改造方案,称设计师们只是在做自己的作品,而没有充分考虑美丽乡村的问题[10]。设计师进场的姿态未放平,依旧带有自以为是的精英意识,偏离了解决问题和满足需求的设计本意,将村落异化为设计师的作秀场域,使设计产物丧失了应有的服务价值。
二、迷恋造物逻辑与沉溺城市崇拜
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迷恋造物逻辑与沉溺城市崇拜是其中两个重要的原因。
(一)沉迷造物逻辑
单线型设计造物逻辑是导致当前乡村设计只有“物产”,缺少“人杰”的重要原因。
图3 D县某村的“面子工程”——水司楼
图4 Z县某村建设在梯田上的旅游观光项目
图5 Z区某村大面积草坪灌木
物质的极度丰盛与过剩,显示出20世纪是造物的世纪。这一结论从设计的定义也可以窥见一斑。设计被广泛地定义为人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自然世界改造的造物活动[11]。设计,是为人类创造生存产物的重要工具。直到今天,造物思想仍然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人。在此语境下,设计介入乡村“理所应当”的遵循“设计-产物”的单一线性逻辑,而屏蔽了“塑人”与“造物”双向产出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造物逻辑形成了乡村设计中的“物中心,人边缘”的集体认知。对设计师而言,造物主宰了设计的核心和方式,即设计的核心不再是“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而转向“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物品”;设计的方式也由多向度开发创造,偏向具有迷人外表和魅惑内涵的物品构建[12]。一方面,视觉时代早已来临[13]。技术的兴起,加速图像物化,形成一种以“物像”传递核心信息、教化生产生活的设计形式。在充斥着物像拼贴的空间里,物质成果交换价值巨大。设计师过度沉迷于以物为载体的价值交换,造成物与人的对立局面,从而隐没了人的价值与主体地位,现代社会主体正在异化。另一方面,物化设计成果更易形成弹性控制和有效评价,凸显工作之实。对物的执着,束缚设计师开放多元地观察某一事物的构成要素,而过分注重图形物质要素和历史文化要素,因为这两者不仅更易被设计师直面感受,而且可直接“爬取”为设计产物的视觉外表与意义内涵。迷恋造物逻辑导致设计师驻村时偏爱于设计建筑、街道、空间、物件、田地、技能等,而培养村民、塑造村民,因不具备可快速抽取成果的特征,所以不为设计者们所关注。介入乡村的设计师们沉迷于“造物”的固化逻辑,忘却了该有的自我批判与自我突破的精神,极少探索设计作用于村民发展的可能结果与现实价值。
对政府而言,造物更易满足其权力表达,是其快速实现政绩展示的有效手段。物化的政绩相较于能化的事绩,实现更加快速。台南土沟村是村民内生激活的典型案例,从设计介入到设计环境建造有成,前后时间跨度将近十年[14],其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是急于功绩的权力所有者无法接受的顾虑。与物化成果相比,能化主体因其所特有的缓慢性、阻力感与不确定性,以及缺乏价值衡量的直观性,被政府排斥。而且,基于主流评价体系而言,培育成果的显像性较弱,再优秀的村民设计成果,也无法与专业人士的设计成果相媲美,这也是以政府为主的权利结构不愿发动村民的原因之一。此外,物化更具可察性与衡量性,该类成果展现的体量和形式可侧面反映为政绩的大小和级别,便于实现自我权力的肯定、提升与扩张,满足其对权力的拥有欲与享受欲。
对商人而言,造物可有效激发资本的增值[12],带来更多的利润与金钱。在资本效用原则下[15],设计与金钱建立直接关系,这一关系的建立,使得设计者几乎无法掌控他所设计的用品的最终目标[16]。设计即为资本增殖的工具,而设计物产即为商人换取价值的载体,资本异化了设计的目的与功能。在利益的驱使下,设计的目的从“为人类生活更美好”转变为“为商人资本稳增值”,设计的功能从“为人类服务”转变为“为资本服务”。商人以资本逻辑与符号逻辑破坏了乡村设计的价值生态,阻隔了设计与乡村发展和村民赋能的平等连通,将乡村与村民由中心地位扭曲为控制对象。此种状况下,乡村设计不仅未能拓展乡村的自我发展能力,而且还强化了乡村与村民的依附性和支配性发展程度。
对村民而言,造物易于理解设计且满足其占有的错觉。乡村设计工作开展与目标实现,需形成与村民间良好的认知互动。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高达87.5%[17],有人一辈子没听说过设计。设计对于村民而言是“天上飘的术语”,无法与自己的生产生活建立可理解、可信任的联系,对这一行为的介入抱有怀疑和戒备心理。设计要想柔和地介入乡村,需要将“天上飘的术语”转化为“地上跑的牛羊”,将抽象概念转化为村民可认知、体验、互动的实实在在的事物,这是村民理解设计最有效的方式。另一方面,乡村的生活观念更为简单,村民看重有用物的占有。相较于内在能力提升,实在物质创造更易得到村民的认可与满足,造物能够相对地减弱设计介入乡村的阻力。但是,在此关系中,物与人的冲突依旧长期存在。乡村设计造物多建立于村民价值的贬低,设计给予村民的正能量情感体验微乎其微,更多的是卑微与低价的否定感。村民逐渐疏离于“外人”建立的物像拼贴空间,对“我是谁”、“我的价值是什么”产生怀疑,从而在造物的过程中更加边缘化,直至失去主体自信。
(二)沉溺城市崇拜
城市崇拜观念造成了设计与乡村所在地的人、技、文、地、景之间呈现出非正义的不平等性。无论是设计师、政府、商人,还是村民自身,都未能摆脱“乡村即落后”的认知观念[4]。对于设计师而言,乡村是无设计服务的“蛮荒之境”,它需要“高大上”的表象设计提升,因此设计师带着前卫与高尚的设计之美来了;对于政府而言,乡村是可随意摆布的“无能之辈”,它需要“快准狠”的权力规制,因此政府带着强势与暴力的设计审美来了;对于商人而言,乡村是任人宰割的“砧板之肉”,它需要资本化的开发规划,因此商人带着资本增殖模式来了;对于村民自己而言,乡村是“无宝之地”,它需要引入外来优秀事物提档提质。“乡村即落后”的观念内含了“城市即先进”的定式认知,“模仿城市”成为重要的乡村设计手段。但令人担忧的是,以城市为对象的设计,其民主性只是一种策略口号。这十年,更多显现的是为了资本、市场和利润的设计,而那种真正公益的、全球化的、普适性的、可持续的设计,很多都只是流于表面[16]。今日,这种由城市养育的、缺乏民主性的设计自豪地进村了。充斥着偏见的外侵式设计,挂着“服务乡村,服务村民”的幌子,不仅未为村民提供与之生产生活相适宜的服务,反而侵蚀着村子的魅力,打击着乡村文化自信,误导着村民的审美,使村民迷失在“高大上”的设计表象之中,盲目期许着大体量、高档次的设计供给。乡村被困于城市话语强权之中,被动接受着自上而下的植入,植入的强制性破坏着乡村的原生性。盲目的移植与转接,割裂了设计与乡村文化之间的生长纽带,形成了众多“无根”的设计产物[18]。
图6 融合设计与普通设计的逻辑区别
在“城市崇拜”的乡村设计语境下,乡村设计呈现出以城市审美为参照系,移植城市设计观念和产物,割裂与乡村人地关系的匹配,脱离与乡村相互适应与改造的设计现象,以至于介入者们主动放弃了深入探索乡村问题与本质需求的基本工作。流程化的问卷调研与人物访谈无法接近问题的本质;高傲的文化姿态与非民主的专业意识无法融入地方文化;浅层的信息获取无法触及村民痛点。
沉溺“城市崇拜”引发了乡村设计服务价值错位,错位的设计服务碾碎了乡村一切地域的、传统的、原生的元素,乡土景观正面临“失忆”,乡土文化正逐渐“失语”,乡村的生态环境与文化信仰正在经受巨大挑战。
三、融合设计
设计介入乡村,需重新思考设计对于乡村的意义。从上述问题以及成因分析中,本文认为,需兼顾设计的赋能价值和服务价值,实现两种价值的共生共力。唯有此,乡村才能在村民的自觉建设与主体受益的良好互动中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基于实践总结,笔者提出融合设计以解决村民能力缺失和服务对象错位的问题。
融合设计是指,设计师与村民共同针对设计对象的定位、构思、材料、结构、技术、施工等全过程进行深度合作,旨在改变村民观念、拓展村民能力,建立村民的自觉愿望和文化自信。融合设计强调村民以全方位参与的方式加入到乡村设计的全过程。融合设计与普通设计的逻辑具有本质区别(见图6)。
融合设计具备两大优势:赋能和服务。赋能价值的实现有两个路径:村民质疑转化为村民主导的设计路径和“五力”培育的设计路径。
图7 村民质疑转化为村民主导的设计路径
表1 村民问题与“五力”赋能之间的对应关系
表2 “五力”培育的设计方法
质疑转化为主导的设计路径见图7。这一转化过程是村民主体回归的必经之路,具体包括“质疑-尝试-主动-主导”四个阶段。每两个阶段的转化中,村民所会技能、设计难易度、成本、材料、功能、利益、场所等是重要影响因素;有用和赚钱是促成阶段转化的两大核心动力;问题认知颠覆、参与门槛降低、快速建立信任、运用正向激励和利用熟人社会是促成转化的五个原则。这一转化将实现村民从“我不会”,到“我想做”,再到“我会做”,最后达成自觉的“独立做”。这一过程的呈现说明了村民的主体作用在逐渐扩大,设计师的介入干预逐渐减少,村民回归乡村建设主体位。
“志智美信心”五力培育的设计路径。该路径以村民主动力、创造力、审美力、乡土文化自信力和服务力的培养为目标,提升村民解决自我问题与乡村发展问题的能力。“五力”的确定是基于乡村发展目标实现的村民现存问题的解决,村民问题与“五力”赋能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1。具体方法如下,一是指导村民使用易得、低成本材料完成相对简单的实用作品。通过对低成本材料的设计创造,建立相互的信任,激发村民去主动尝试,赋能村民主动力。二是以村民的生产生活技能为基础,引导其利用己有技能解决指定问题,在思考与实践中赋能村民创造力。三是在迎合乡村“原有”审美品味的基础上,利用创作实践适度引导“固有美识”的革新发展,赋能村民审美力。四是采取“好看-有用-可卖”的递进式设计思路,创造转化乡土特色家庭文化,赋能村民乡土文化自信力;五是引导村民关注在地主体,建设并无偿转化私人空间为共享空间,并结合儿童友好型、妇女友好型、老人友好型设计,赋能村民服务力,“五力”培育的设计方法见表2。“五力”之间,既具备独立性,又存在重合性。经过多次实践验证,这一方法能有效激发村民能力,实现乡村发展由单纯的“输血”到既“输血”又“造血”的发展模式的转变。
图8 葛家村村民参与作品施工现场
图9 设计师与葛家村村民一起探讨方案
融合设计能有效达成设计服务价值的归位。服务错位通常呈现为“无根”设计问题,而融合设计是“寻根”的有效方式。融合设计强调设计师与村民同吃同住,共商共建。这一方式能够让介入者对乡村问题、需求、禀赋、资源等充分掌握。具体实践中,设计师与村民深入交流,将某一生产生活问题的解决确定为设计目标,并共同针对设计目标进行定位、构思、方案、实施、维护等多维度的深度合作与全程融合,设计师与村民参与村庄融合设计见图8—9。融合设计一方面实现了村民作为乡村的主宰者、建设者和受益者角色的回归;另一方面将设计师由“强权组织”转化为行动的组织者、协调者和引导者。设计师与村民的深度融合,让乡村设计之物真正生长于村民诉求和乡村需求之上,将普通设计的“创造物”转化为融合设计的“服务人”,实现了设计与服务的价值对位。
四、结语
乡村设计价值的问题是我国学者较少关注的领域,多年设计介入乡村的实践积累为探索该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乡村设计的赋能价值与服务价值的共同推进,其本质是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力量,实现乡村的高质量、可持续性发展。在当前设计介入乡村“量有余,质不足”的大环境下,我国乡村设计存在着赋能缺失与服务错位的问题。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多群体迷恋造物逻辑和沉溺城市崇拜是两大重要根源。实践得出,兼具赋能与服务优势作用的融合设计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乡村设计的价值既存在共性问题,又因地域差异、时间变化而具有特殊性,本文是针对共性问题的探讨,因此,针对不同地域的动态式研究是未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