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酒店学徒制比较分析
2020-08-17叶茵
叶茵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务活动和旅游业蓬勃发展,推动了酒店行业的发展,使高质量酒店专业人才需求缺口变大。现代学徒制作为一项推动校企紧密合作,使学生实现知识与实践相融合,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的教育模式,对我国提高酒店专业人才质量和数量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中国酒店业学徒制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而英国的学徒制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模式。通过比较中英两国酒店业学徒制,可以发现中国酒店业学徒制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单位积极解决这些问题。
一、酒店管理专业学徒制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工学交替、在岗育人,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性人才的培养制度。酒店专业学徒制由学校和酒店联合招生,采用“双师制”教学方式,由院校教师和酒店教师共同教育。学徒制的学生既是学生也是学徒,在工学交替的模式下成为酒店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一方面,酒店学徒制提高了酒店对人才培养的参与度,大学能通过与酒店合作,深化与酒店的关系,并与酒店讨论他们的技能需求以及大学如何满足他们的需求等。另一方面,酒店管理专业学徒制通过提供适当和有针对性的学习方式确保学生掌握酒店需要的技能,为酒店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二、中英酒店管理专业学徒制比较
(一)学徒体制
自从英国启动现代学徒制开始,学徒对象限定在16~25岁的青年。但在2004年,英国取消了25岁的年龄上限,并开设了面向14~16岁青年的青年学徒制。英国的学徒制与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NVQ)制度紧密结合,目前正式的学徒制主要是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和学位学徒制,分别对应了英国国家资格等级的2~8级。其中,学位学徒制对应了英国国家资格等级的6~8级,相当于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比如,酒店业的酒店团队成员、酒店主管和酒店经理学徒分别对应了国家资格等级的2级、3级、4级。英国阶梯化的现代学徒制与职业资格挂钩,明确的分层次技能标准更加符合不同酒店和不同学习者对培训的需求,学位学徒制更为学徒继续深造提供可能。英国的学徒制对象是从14岁起,没有年龄上限,鼓励成人参与,体现了终生学习的理念。
中国的酒店学徒制目前仍未推广到本科院校,学徒的等级往往只能以学生毕业于中职学校或者高职学校区分,即中专学历和大专学历。目前,中国也没有通过就读学徒制来获得学位的机会。部分院校学徒制具有类似于“学生→准学徒→学徒→员工”的进阶路径,但其实际上只是代表学徒制项目不断深化的阶段,与学徒制的等级无关。中国的酒店学徒制体制相较于英国而言,缺少明确的分级体系,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技能培训的实际需求。通过新型学徒制培养的酒店人员无法通过学徒制进一步获得学位,缺少发展晋升的空间。从年龄看,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我国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我国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而中国主要的学徒制培训机构为各中职、高职院校,入学年龄无上限限制,同样鼓励成人参与职业教育。
(二)培养模式
英国制定了统一的教育培训标准,对学徒完成培训应达到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做出了统一要求,学徒制的培训框架包含了三大要素:能力要素、知识要素和关键技能。课程内容包括通识类课程和职业技能相关课程,所有学徒只有满足框架内所有的要求才算完成了学习培训。企业在招聘学徒、设置学位学徒标准、制定教学内容和形式上享有很大的自主权。英国学徒制的培养形式大多采用非全日制形式,由学徒学院或培训机构与企业共同培养。一方面,每个学徒要求最低工作时间是30小时/周,企业也就是雇主向学徒提供在岗培训,根据对员工技能的需求自主调整具体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另一方面,非在职学徒培训最少是总工作时间的20%,学习内容主要是理论知识,学院和培训机构还会通过自我评估等形式为学徒提供个性化学习方式,学徒可以自由选修喜欢的课程,以满足自己的学习需求。
中国酒店业学徒制采取“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酒店和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培养学徒,课程内容主要有3种:公共基础及素质教育课程、专业学习课程和创新创业。其中,专业学习课程包括专业技术技能课程、学徒岗位能力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在所有课程中占比最高。培养模式主要有“两阶段”和“四阶段”。“两阶段”培养主要是“2+1”和“1.5+1.5”模式,“四阶段”主要是“1+0.5+0.5+1”和“1+0.5+1+0.5”模式,两种模式都以学年为基本单位进行工学交替学习,大部分学徒在岗时间都不超过全部学习时间的一半。中国和英国酒店学徒制同样包括普通教育和技术理论教育,保证学徒能够学到通用的基础知识、提高职业能力,以胜任酒店专业的任何岗位。但是,一方面,中国现有的课程体系相对固定,院校学生学习时仍然沿用院校原有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校企融合度不高,双方合作比较机械化,自由选修、进阶选择、个性化发展模塊相对较少,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差异化学习需求。另一方面,院校教师和酒店教师对学徒的教导经验不足,院校教师缺乏具体的酒店实践经验,偏重于理论教学,而酒店教师往往缺少理论知识,偏向于践。此外,院校教师和酒店教师之间也缺乏交流和相互学习的机会,导致两者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鲜少能达到相互融合、相互印证的效果,使受培训者在学校时是学生,在酒店时才是学徒,割裂了学生酒店学徒的“双身份”。
(三)培养费用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对经费投入建立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从政府财政投入、企业经费投入和学徒津贴的规范等方面都建立了可行的操作运行机制。2014年,英国政府发布了《学徒制的未来:资助改革技术咨询》,建立起学徒制多元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学徒的培养费用主要由雇主和政府共同承担。2016年,英国发布了《学徒制税》,规定雇主需要缴纳学徒制税,税额占总收入的0.5%,与此同时,英国政府将为雇主提供15 000英镑的学徒津贴,也就是说,只有年薪超过300万英镑的雇主需要支付税费,而没有达到征税标准的雇主则需要支付培训和评估成本的10%,其余90%由政府支付。此外,政府还为16~18岁的学徒支付全部培训费用,为18~24岁的学徒支付50%的培训费用。同时,英国政府也为参加培训的学徒提供学徒津贴,大约为英国正常工资的40%~70%。学徒作为员工可以获得工资,但工资不低于英国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的学徒制经费投入机制由培训经费补贴、特殊人员社保减免和学徒津贴组成,培训经费补贴是政府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的补贴,特殊人员社保减免的主体是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而学徒津贴主要用于提供职业鉴定补贴、导师带徒津贴等。学徒在职培训期间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取得工资,且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国酒店学徒制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在经费保障上仍有进步空间。比如,我国对衡量培训经费补贴的多少缺乏具体规定和硬性标准。另外,我国酒店业新型学徒制的经费投入机制不完善,对参与培训的学徒缺少激励机制。
(四)运作体系
英国学徒制管理体系包括政府、雇主、培训机构和颁证机构。政府主要起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的作用,通过立法、改革,分模块建立专门机构保障學徒制的质量,建立官网推动学徒制供需双方互动。雇主,也就是企业占学徒制的主导地位,是制定各个学徒制项目能力框架的主导力量,他们首先组织企业界认识开发各项国家职业标准,然后根据标准开发学徒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要求,形成学徒制框架。雇主为学徒制参与者提供大量的在职培训,并向学徒支付工资。培训机构参与了整个学徒制的组织管理,与雇主共同设定学徒制框架,同时还负责招募、提供理论教学和开展评估工作。而颁证机构主要负责提供证书和资格认证,颁证机构受到资格与课程署批准,对学徒制框架中的各种要素进行认证。英国的高质量学徒制证明了政府、企业、培训机构等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交流和多元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有效地推动学徒制发展。
中国仍未成立专门的学徒制管理机构,整个职业教育还是以“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为主。在实施学徒制的过程中,酒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也比较低。酒店按协议给学校和学生提供活动经费赞助和一定的奖学金外,没有真正参与联合育人,对人才储备培养的动力不足。在认证机构方面,中国缺乏政府和行业共同认可的认证标准和认证机构。运作体系不全面使中国酒店学徒制在推广方面困难重重。
三、对中国酒店学徒制的借鉴
(一)完善相应法律和制度
想要提高酒店学徒制的质量,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学徒制相关法律和制度。通过颁布酒店学徒制职业教育政策,提高酒店在学徒制体制中的主导地位。首先,重建酒店职业资格体系制度,邀请酒店行业的专业人士共同制定科学有层次的各项酒店职业资格标准,并与学徒制挂钩。其次,建立对酒店职业资格等职业资格审核和认证机制,鼓励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酒店对认证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提高酒店职业资格制度和酒店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公信力。最后,建立对学徒制的补贴制度。通过建立多元经费投入机制和具体有效的补贴标准,调动学徒制培训机构、酒店和学徒制培训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科学开发学徒制课程和评价体系
院校需要与各大酒店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统一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教学目标,根据酒店需求针对性地提供项目式、模块化课程,开发视频教学、远程教学等教学形式,提高学徒脱岗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加强院校教师和酒店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推动工学融合。在对学徒能力进行考核时,要以实际酒店的SOP、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为导向,以学徒能否获得国家、行业的职业资格为抓手,鼓励学徒学习酒店管理专业需要的实践操作技能,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持证上岗。
(三)构建学徒制多元治理体系
由英国学徒制的历史经验可知,职责明确、高效协作的组织管理体系是顺利推进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必须加深对“多元化”的认识,并将多元化的理念内化于政,鼓励酒店、院校等培训机构和认证机构共同参与学徒制治理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